脱去纱布,带着那张被严重烧伤烂脸的凡孟跪在那张华贵无比的空椅子跟前,紧张地瞟着旁边燃烧中的酒精炉,原本应该放在上面的火锅被端在了一旁,在酒精炉的火焰中摆着一个烧得通红的铁手掌。
钱修业站在凡孟的身后,俯身低声道:“我不会把你交给刑术他们,因为你是个天才,而且是个心狠手辣的天才,要成为天才,首要的条件,就是什么事都敢做。”
凡孟只是点了下头,不敢说话,在钱修业面前,他感觉到的压力,比当初在连九棋跟前还要大,如果说连九棋像头野兽的话,那么钱修业就是一头会让你害怕,但是你却根本看不见,摸不着,没有实体的怪兽。
钱修业慢慢地走到那张华贵的椅子上坐好,同时整理了下身上所穿的那件量身定做的西服:“很多年以前,我很不喜欢西服,不喜欢洋人的东西,但后来我知道,人要学会变通,要学会适应,所以,我开始穿上洋人的衣服,吃洋人的东西,你也一样,凡孟,你虽然不是逐货师,但你也是行当内首屈一指的人才,当然了,前提是我保你,如果我不保你,踢你出这扇门,我保证你会活不过两个小时。”
凡孟脑袋磕地:“谢谢!谢谢!我一定做牛做马报答您!”
“不用!”钱修业笑道,“做牛做马太严重了,当我的徒弟吧。”
说着,钱修业伸手抓住凡孟的衣领,将他内衣的领口拉得很开,然后目光投向在酒精炉上烧得通红的铁手掌:“当我的徒弟,需要印记的,这个印记也会让你不被自己人所伤害,等时机成熟,整个库斯科公司都是你的,你愿意吗?”
凡孟使劲点了下头:“愿意!”
说罢,凡孟伸手拿过了那个铁手掌,在钱修业的注视下,直接烙在了自己的胸口,烙下去的瞬间,一阵阵白烟腾起,皮肉焦烂的气味随之传出。
凡孟咬着牙,浑身颤抖着,而钱修业则闭眼闻着那股焦烂的气味,那表情无比的陶醉。
终于,钱修业抓着凡孟的手腕,将那铁手掌拿开,又端起一杯酒,递给凡孟:“嘴巴喝半杯,胸口喝半杯。”
凡孟按照钱修业所说喝了杯中一半酒,将剩下的倒在了胸口,咬着牙挺着,忍受着酒精对血红烙印的刺激,同时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钱修业双手按在他的肩头:“颤抖吧,等你的颤抖结束,以后颤抖的就应该是你的敌人!”
许久,钱修业拿开双手,又拿过一个瓶子递给他:“这个瓶子中是一种药,一种可以让你强壮无比,战胜眼前所有敌人的药,但是对身体的伤害极大,除非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用,明白吗?这是用来自保的,如果你被刑术他们生擒,也可以用这种药来做最后一搏!”
凡孟看着药瓶,问:“师父,如您所说,现在我们只剩下赫连家的秘密了,千年乌香碗筷都已经到手了,但是知道秘密的于中原又自杀身亡,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
钱修业却是笑道:“其实,我们手上只有一双筷子,而这双筷子,郑苍穹直到现在,都以为拿在自己的手上,实际上,我早就换走了,很多年前,我就潜入田家换走了。”
凡孟一惊,钱修业解释道:“在我启动计划之前,我就数十次潜入田家,观察那双筷子的模样,研究其材质,然后找了最好的工匠,仿造了一双一模一样的。”
凡孟明白了:“您是说,很多年前,您就换走了那双筷子?连田家人自己都不知道?”
钱修业点头:“对,做事要想周全,要知道,盯着那双筷子的是郑苍穹,如果计划启动,再想从郑苍穹眼皮下面拿走那双筷子,几乎不可能。”
凡孟又问:“那郑苍穹不会发现吗?”
“不会,他不知道筷子的秘密,只知道材质和模样而已。”钱修业盯着凡孟胸口那个手掌烙印,“所以,他不会发现,当然了,有些人也至今认为,我还不知道我拿到的千年乌香碗是假的。”
凡孟不明所以地看着钱修业,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
钱修业却坐在那里笑着:“我如果不知道那是假的,我就不会引连九棋、刑术他们去忽汗城了,有时候,一个计划需要达到一个或者多个的目的,那才叫完美!”
凡孟看着钱修业满脸的笑容,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可是他依然不知道钱修业到底在说什么。
……
五天后,外蒙古无人区草原。
托尔烈骑马领着刑术等人奔跑在草原之上,远处的那条荒废的公路在眼中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终于,托尔烈拉马停住,调转马头看着身后的其他人,抬手指着那条公路道:“你们骑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北走,就能看到一座小镇,大概要跑三个小时,不过,在那之前,你们最好把枪就地掩埋,不要被任何人看到你们携带武器,否则麻烦就大了,而且准备好证件,就说自己是来旅游的,因为这附近还有巡逻的军队。”
马菲皱眉:“军队?这么糟糕?”
连九棋道:“谢谢,这次多亏有你。”
托尔烈翻身下马,拿过铁铲开始挖坑:“我先帮你们把枪都埋起来吧,要是被巡逻的军队发现了,那就说不清了。”
众人也都开始轮流挖坑,挖好之后,将自己身上的枪支和刀具都扔了进去。
连九棋填土的时候,看着满脸笑容的托尔烈道:“你现在可以和妻子去美国找儿子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