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却办了坏事,又或帮了倒忙。
这种事屡见不鲜。
且无论这人是好或是坏。
道理依旧如此。
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从而当自己此刻或将来的既得利益,又或是想要保护的人、事、物,于自己眼前受到迫害的时候,自然是会采取行动的。
且大多数时候,只会盲目地行动,而不是如同此事于己无关的人一般,静观其变而后谋动。
并且这种事,也便是所谓的:到了嘴边的鸭子都给飞了,当然要找抢走这只鸭子的人算账了。
简单而言,便是恩怨。
韩秋水虽然答应了莫知道的请求,但她与金戊并无什么情份。
这倒巧了。
若非如此,韩秋水刚才定然会出手,也不会看到金戊察觉到自己已潜至附近,手中招式那一霎那的停顿,以及那极其警惕地稍稍回首。
其实便是韩秋水出手,也没什么。
毕竟以她的功夫与阅历,定然不会办坏事,也不会帮倒忙。
可却也会坏了事。
坏了金戊的算盘。
打算。
金戊究竟有着什么打算?
这也巧了。
若不是察觉到韩秋水已潜至附近,金戊也本没打算讲得如此直白的。
可韩秋水敌友不明,单是潜至他身后两丈近处,恰好有那么一阵不强但也不弱的风,掠过房舍之间,将韩秋水的衣袂卷得发出了那么些动静,金戊也未曾发现,更未曾想到,如此高手,竟早已隐藏在了暗处。
如此一来,想必对方已将他先前与追魂那人交手的过程尽皆看在眼底。
以此看来,这人至少不是敌人。
至少现在还不是。
若非如此,单是此人出手,无论相帮于哪一方,另一方除了束手待毙,便是望风而逃。
万不会还有他能将索命的那名杀手也引出来的余地。
因而结合了方方面面的考虑之后,金戊才喊出了交手以来的第一句话。
他喊道:“向来不对眼的也就罢了!自家兄弟,为何向我动手!”
没错。
索命与追魂,其实是向来不对眼的。
双方的关系,十分巧的便是,可用六门与衙门之间的关系来形容。
干的都是同一种职业,做的都是同一种活计,便连所针对的对象,也同样是五花八门,无所不有。
甚至就连所效忠的对象,都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不同的当然是,一个明,一个暗,一方受人尊敬,一方受人唾弃。
然而最为让人悲哀,也最为让人无奈的同样也是:水至清则无鱼。
反过来,便也就是:出淤泥而不染。
金戊并不敢如此评价自己,也更不认为有人会如此评价自己,甚至不希望有人现在也好,将来也罢,将会如此评价自己。
他只是在做自己尚还能做之事,尽自己尚还能尽之能罢了。
他深知这其实连赎罪都算不上。
只因他深知,自己连赎罪的资格都没有。
罪孽是是无法抹去的,也是无法抵消的。
更莫说如他这般犯下过无数罪孽的人,哪怕用余下的一生,去做无数的善事,最终也只能遮盖住曾经的罪孽,而无法抵消、化解、消除,甚至是弥补这些罪孽所造成的一切。
金戊很清楚。
十分清楚。
清楚得不能再清楚。
他有罪。
但他要活下去。
带着这些罪孽,活着。
然后去帮助其他人,并尽一切所能,阻止其他人犯下类似的罪孽。
然而对方的回答令他震惊。
对方虽然愿意做出了回答,可这个回答,令得金戊不得不震惊。
“因为我是金戊。”,那人如此道。
似是生怕金戊听不清楚,又或是看到金戊面上的震惊,那人因此很想看看,金戊究竟还会露出怎样的表情,因而补充了一句:“你没听错,现在我才是金戊。”
金戊脸上的震惊却反而全都褪去了。
非是因为他这一愣神,就给对面的金戊用手中的金丝,在他胸口上抽出了一道血痕,也非是因为这一愣神,他还给追魂的那名杀手,以一式飘忽不定又极为快速的刀招,险些砍下了半只耳朵。
也非是他因为受了这两道伤,而连连后退了丈半,从而因为距离韩秋水所在之处仅余半丈不足,随时都有着会落入给这位敌友未明的高手,自后直击要害的险境。
而是因为他看到了一道光。
一道微弱、模糊、似有似无、飞速无比的光。
然而光是眼睛难以捕捉的。
便如点燃蜡烛,又或烧起枯草,亦或擦亮火星时一般。
你以为看着那火星飞溅而起,便是看到了光的产生。
实则当光亮起来的时候,你就已经看到了不知多久了。
便如乌云盖顶,雷光一闪而逝的那一刻,那光都已不知道产生多久了。
换作当下的时代,自然都知道光有着怎样的科学性解释,究竟有着怎样的速度。
可换作那样的时代,能像金戊这些人一般,能够将光理解到如此程度,就已是让许多人都无法去理解的怪癖了。
但金戊还是喜欢将这样的存在,称之为光的。
便如照亮一个人本是阴沉无比的世界里,令人无论如何也忍不住想要去探究的一束光。
一道让金戊从本已失望、失落,甚至是绝望里头,看到了希望与温暖的光。
韩秋水自然也看到了这道光。
因为这道光是自索命与追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