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东门。
李鹤戴着宽大的斗笠,端坐马上,注视着一辆辆该镇油布的牛车,顶风冒雨,穿过黑洞洞的城门洞,进入城内。
雨水不大,但足够细密,李鹤身上的衣袍早已经湿透,枣红马的长鬃和毛发也因为被雨水浸润,湿漉漉地贴住身体,显得有些狼狈,只有间或一两声的轻嘶,和那阵阵清亮的响鼻,昭示出这匹良骏往日的神勇。
这场久违的雨水,终于在十月初降临,即便姗姗来迟,但绵绵密密的雨水,依旧深情滋润着干涸已久的大地,潮湿了人们因为焦渴而变得日益狂躁的心灵。
对于农人来说,这并不是一场喜雨,秋季欠收,甚至无收已经成为定局,这预示着,从现在开始,一直到来年五月,大多数人将会在漫长的饥饿中,苦熬时日。民以食为天,没有吃的,对于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塌了。
随着这一场秋雨的降临,楚郡各级官员眼下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抓紧筹集良种了。庄稼不好,只是一季子,抓紧这难得的墒情,将越冬作物种下去,就等于播下了来年的希望。对于农人来说,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们就会苦苦等待,哪怕希望渺茫,也足以将他们牢牢地拴在土地上,而不会选择流徙。
所以千百年来,华夏大地上的农民,从来就不是纯粹的无产者,非万不得已,他们绝对舍不得抛弃自己的坛坛罐罐。
深谙治政之道的白练,对此当然极为重视。为此,他使尽浑身解数,调动各种关系,四处募集良种,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一定要让楚郡的大地,尽快绿起来,尽最大可能,将已呈汹涌之势的流民人数降至最低。
为了筹募良种,楚郡各衙门官员尽出,连李鹤这样闲置已久的官员,也被白练派去泗州,接运一批泗水郡调拨过来的麦种。
李鹤走时,尚且骄阳似火,来来回回一个多月,再返回寿春时,已是秋意渐深。瑟瑟秋风,裹着绵绵秋雨,打在脸上冰凉,似乎一夜之间,时令便已跨过秋天,来到了初冬。
李鹤将拉着良种的车队押运到司空衙门的库房,交割完毕,便带着杨岱和一众侍卫,冒雨返回了李府。
进得府门,被芳姑和瑶娘接着,来到东阁,脱下已经湿透的衣袍,舒舒服服泡了个澡,刚刚更衣出来,猴子便一头钻了进来,见着李鹤,拱了拱手。
“公子回来啦?这一路上辛苦了。”
自从大贵子遇害,猴子仿佛变了个人,脸上很少再有往日的那种嬉笑,整个人变得沉默了很多。
李鹤也冲猴子揖了一揖,说道:“辛苦倒谈不上,就是乏味,除了赶路,还是赶路。”
猴子点点头,说道:“公子回来的正好,董路急着要走呢,我好说歹说,就是劝不住,这家伙,犟得像头牛。没办法,我只好跟他说,即使你要走,也得等公子回来,公子费了那么大劲,把你救下来,你总不能不辞而别吧,这才总算稳住了他。”
“这真是个怪人,终日极少说话,认准的事立马就做,一刻不耽误,谁劝都不听。”
“一碗饭养百样人,不奇怪。人家这也是一种个性,咱们见怪不怪,多理解点吧。”
李鹤笑着说道,又问:“他的身体恢复得怎样了?”
“我看着应该八九不离十了,这几天早上,还跟着咱们一起操练呢。通过这几天操练,我感觉这董路可不简单。别的不说,单是那一身横练的硬功夫,就绝不在占越之下。我估计,这家伙以前在大楚军中,可能是吃了性格的亏,要不然,就凭那一身好功夫,绝不会仅仅只混了个百夫长。”
“哦?”
李鹤诧异地看了看猴子,问道“当真?”
“当真!”
李鹤想了想,说道:“你去把他找来,我跟他聊聊。”
猴子应声而去,不一会,就将董路带了过来。
一个多月未见,乍一看到李鹤,董路眼睛一亮,魁梧的身躯像半扇门板,肃立在门口,紧抱双拳,大声说道:“参见公子!”
“快请进!”李鹤也笑容满面地冲董路拱了拱手。
等董路坐定,李鹤上下打量着他,问道:“身体恢复的如何?”
董路又一抱拳,说道:“回公子话,完全好了!”
李鹤点点头,又问:“听说你想走?”
董路点头。
“必须要走吗?”
董路又点头。
李鹤看了看董路,试着问道:“不能留下来吗?”
董路的脸上,现出一丝踌躇,沉吟了一下,坚决地摇了摇头,看向李鹤的双眼,满是惭愧。
“鹤公子,我在这里,会给你惹来麻烦。”
“如果我不在乎呢?”李鹤眼中寒芒一闪。
“可董路在乎!如果董路留下来,只要桓彝老狗在寿郢一天,我在公子这里就连大门都走不出去,而且,公子还得日日担心走漏风声,这种日子,董路过不下去,所以,我必须得走!”
说到这,董路一捶自己的大腿,重重呼出一口粗气,嘶声说道:“董路身遭此劫,余生如果不报此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见董路去意已决,李鹤又问:“既然如此,你可想好去处?”
董路朝西一指。
李鹤眼神一凝:“北氓山?”
董路点点头,说道:“在那北氓山中,有一处山岭,叫气死猴,岭上有一处山寨,唤作青龙寨,这青龙寨的寨主,便是我大兄董瑾。”
“胞兄吗?是否可靠?”李鹤又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