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仙侠修真>纯阳剑尊>章六三九 巨擘馈赠 魔相反噬

阴曹之中,阴山之上,凌冲的阴神怔怔飞回,方才还是风云际会,魔头肆虐,转眼之间,都跑的连个毛都不剩,纵然如乔依依、赫连无敌等辈,或嚣张霸道、或神气内敛,在佛门大菩萨座前,也要仓皇而逃,绝无讨价还价的余地。

凌冲的阴神一身魔道修为,本是最受佛法克制,眼下菩萨踪迹不显,阴山又恢复成一副阴气沉沉,毫无生机的模样,才敢安然落下。阴风抚体,凌冲却毫无感觉,独立阴山之上,怔然良久。

他耳边忽地响起方有德的声音,“小子,我谋划了许久,才得以进入菩萨净土,随菩萨修行。本想将前世一尊玄阴魔相借乔依依等人之手化去,结果魔高道浅,险些坏了大事。幸好菩萨出手,为我将魔相残躯收回。噬魂劫法我已尽数传你,我已决意遁入佛门,世间通晓正本噬魂劫法者,唯你一人而已。这部法门由我创始,但破绽极多,我仗之修成玄阴已是侥幸,你若要以此法成道,切不可学我后步,炼化生灵元神意识,否则后患无穷。你学了我的道法,原本是要将噬魂道交给你执掌,只是有夺魂那厮在,还要费些手脚。再者现下那些弟子心性不纯,个个只知夺人精气炼化,就算入你麾下,也没甚用处。”

“我在太玄九国那座荒山之中给你留了件小东西,算是一点念想,眼下你的功力还不能操控自如,须得至少修成法相之后,方能运用一二。你的阴神之身甚是玄妙,修炼噬魂劫法事半功倍,阴曹之中正是修行的好地方,只是阴山之上有佛门禁制,不能修炼魔道。须得回至枉死城中,借彼处无尽岁月中沉淀的魔意、鬼气、怨念,成就法相。”

“我临去之时,留了一团精纯魂力给你。不必担心,这团魂力取自我的玄阴魔相,精纯之极,其中因果被我用了手段,依旧落在我自家头上。你只管安心炼化,不必多想。你那个便宜师傅善能前知,但此处是幽冥之所,玄妙无尽,他未必能一一算的清楚。反倒是我,因与你修炼的道法同脉相传,算计你的运数倒还便利些。你在枉死城中修炼,有望成就法相,在此之前,万不可擅离地府,否则必有奇祸临身。再者,你的阳神之身亦有劫数临头,到时你若不能修成法相,便助他不得。阳神之身一旦毁去,你的神魂不全,再也难登大道,慎之慎之!”

“你修成法相之后,阳神之身自会前来寻你,你将那团阴阳之气与他,还有大用。九幽滕鲲那厮经我劝说,想来将黄泉圣法的法门尽数传授于你,你要用心修炼,不可荒废。黄泉法门在地府之地最是有用,若能练成,日后轮回盘重光之时,你小子还有极大好处。我身入菩萨净土修行,百年之后尚有相见之日,再有甚么不通之处,去问你那便宜师傅罢!”

言罢无声,凌冲愣了一愣,将方有德一番言语细细思索一番。方有德身为噬魂老人转世,与凌冲打交道时,嬉笑怒骂,瞧不出是魔教巨擘的模样,但凌冲绝不敢小瞧这位噬魂道魔祖。方有德既然说到凌冲的阳神化身有劫数临头,非得阴神化身修至法相境界,不能安然度过,那便一定是真。至于方有德所留的那件小东西,凌冲大致能猜的出来,也知必是日后渡劫的精要所在。此时只管提升道行境界,还不必分心去想此事。

凌冲想了想,将方有德交代之事放在一边,静心感受元神核心之中,果然发现一点灵光漂浮,他的本源意识略一靠近那点灵光,耳边似乎闻听到滚滚浊流之声,又有无穷冤魂嘶喊,心知这点灵光必是九幽祖师所留黄泉圣法的法门。

凌冲本源意识狠狠扑进那点灵光之中,顿时脑中轰然一声,只觉无数图形文字纷至沓来,竟似毫无止歇一般。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才算平静下来。凌冲面上露出意外之极的神色,顾不得去参悟到手的黄泉圣法,面色古怪的望着身前,原来竟有两道精气不知何时开始绕身飞旋不定。

两道精气一道色作土黄,另一道却似一条大河,发出涛涛之声。凌冲自然认得,一道是戊土精气、一道则是黄泉之水。两道精气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先天之意,似蕴含无穷先天造化之妙。

“九幽祖师当真赠了我一份大礼。这两道先天精气价值无量,落在修行对应法门的修士手中,自能派上极大用场。只是我的噬魂劫法根源在于以魔念潜伏众生心灵之中,体悟红尘百态,提炼出精纯魔意。对于凝煞、炼罡所需的煞气、罡气反倒不甚看重。只要魔意到了,自然便能提升境界。既然是九幽祖师所赠,且好生收藏,说不定日后尚有大用。”他的阴神本体乃是噬魂幡所化,善能承载万物,将身一抖,两道精气收入噬魂幡中。

此时阴神化身还不知阳神之身得了郭纯阳指教,要集齐先天五行精气,体悟其中造化精义,方能踏破元婴境界。九幽祖师在最后一刻,显示算计到了甚么,既已将黄泉圣法的法门相赠,也不吝于再给些好处。反正以他的修为,两道先天精气算是随手为之,无伤大雅,舍了便舍了。但对凌冲而言,却是十分难得的宝物了。

凌冲收了两道精气,沉定心神,仔细研读黄泉圣法的法门。在九幽门中流传的黄泉圣法乃是正本,且经过无数弟子修炼,查疑补缺之下,这部魔道功法已然完备之极。但在九幽门中,向来只有立下大功,又或是被掌教、长老看中的弟子,才会传授完整的法诀。哪像九幽祖师这般,一股脑便传授了过来


状态提示:章六三九 巨擘馈赠 魔相反噬--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