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日,距离夏城有历法以来的第一个冬至日还有三天,天已经很冷了,到了一年中天最短的时候,太阳升起的也很晚。
呼吸间从身体里带出的余温在冰冷的空气中化为一团白雾,阳关城中的士兵在伍长的喊叫声中站好,时不时地搓搓手,盼着太阳快点热起来。
陈健穿戴整齐,站在一辆装有鼓的马车上,驾车的人居左,右边是是一名持戈的族人。
为了便于族人看清自己,陈健在自己的皮帽子上缀了两根很长的羽毛,他自己敲动了战鼓,让族人安静下来。
“这里是阳关,是夏城的阳关。将来啊,这里也要开垦土地。死过人的地方,土地会很肥沃,麦子会长得很高很茂。今年咱们本来应该趁着秋末冬初,多开垦些土地的,可是外面的草原上的人并不准我们开垦,围住了我们,要抢走我的族人去当奴隶。”
“既然他们耽误了我们开垦土地,那就把他们抓来奴隶让他们去给我们开垦!既然他们想要我们的土地,那就永远留下来,做这片土地的肥料。”
“开城门,他们来了,就永远别再回去!”
他用力敲击着战鼓,清脆的鼓声在清冷的空气中变得沉闷,沉重的橡木做的城门被拉开,三百多人安静地走过城门,只有踏踏的脚步声。
这些人在城下排好军阵,迎着初生的太阳,朝着北边的营地缓缓前进。
队伍中的笛手和鼓手按照训练时的节奏敲打着腰鼓,训练过大半年的士兵下意识地跟着鼓点的节奏迈动着步子,走的很慢,但却很直。
身后的城门慢慢关上,他们并不害怕,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今天这场仗要怎么打。
他们所信赖的姬夏没有跟随他们一起出发,但他们知道最终会在战场上见面,当再见到的时候,这场仗已经结束,他们便可以回到几十里之外的夏城,过那种正常而恬适的生活。
昨天晚上陈健像他们许诺,这场仗抓的奴隶分出来一半,开垦出的土地和收获的粮食将归所有参与这一仗的人,是归他们,而不是归公产和部族。
逃走的人不但没资格分这些东西,自己也会成为奴隶,和那些圉奴一样,一辈子都在族人的嘲弄和可怜中度过。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除了活下来,陈健刻意营造的阶层划分让这些人感受到了一旦被族人排挤的恐惧,这种精神上的折磨比之军法官中的鞭子还要可怕。
石山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一排,他并不害怕那些惩罚,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犯那样的错,就像是火可以烧死人,但如果不站到火里,也就不会被烧死。
他的身边跟着那些和他一起从草原逃回来的人,十几天的围城战,他的身上又多了三串挂坠,自己那块陶板上要杀的人又多了三个。
陶板不容易携带,所以他把换下来的弓弦带在了身上,用很久前部族结绳记事的办法记载着自己的仇恨,如今上面已经系了十一个死结,还差很多。
他在队伍的正中央,看不到两翼和身后的情况,两边都是自己常见的族人,他归狼皮管着,他们的左边是白马带着的人,石山可以看到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没有骑马,而是戴着一个和陈健一样的插着羽毛的皮帽子。
多看了几眼两侧,但脚步并没有慌乱,作为四族中的一员,很早他就开始接受那些枯燥的排队训练,鼓声和脚步声已经融为一体,闭着眼睛也能走的和两侧一样齐。
鼓声中,他越过了那些族人提前插好的用来测距的桩子,至今对面还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也就没有拆除。
走过最后一根桩子,他无聊地开始数着自己的步数,最后一根桩子距离城邑有一百八十步,正好是弓箭抛射的极限。
越过了木桩,又数了四百步,鼓声忽然停歇,随后重重地敲击了三声。
身后传来了狼皮的喊声:“停步,整队,弓手上前五步!”
左侧的白马和右侧的橡子喊的命令和狼皮不同,石山也不去听他们的,而是根据着命令,呼喊着自己两队中的弓手朝前走了五步。
那几个从草原上活着回来的弓手摸了摸桦树皮筒做的箭袋,里面的羽箭让他很安心。
两个箭筒,左边的是近射用的重箭,右边是远射的轻箭,拇指上带的是鹿角扳指,除了新军外其余人都是陶扳指,他们并不是新军,但作为上一次从草原回来的奖励,分的鹿角扳指。
对面也传来了阵阵鼓声,石山抬起头看了看前方,对面营地也正在整队,距离还有三百多步,正对着的地方竖着一根高高的木杆子,上面挂着一些狼尾巴。
这几天守城过程中他已经看出来了些门道,那个挂着狼尾巴的杆子就是对面首领在的地方。
“看来是要直接冲他们的首领?对面的人还真不少。”
石山猜的不错,那根狼尾巴木杆子上的确就是草原诸部的首领,老首领还站在木杆子下,但就在值守的人发现城中出兵的时候,各个首领们商量决定后,决定让达兀指挥这场仗。
意气风发的达兀骑着马上,站在一个小斜坡上看着夏城的军队,郑重地说道:“我以为他们会弃城逃走,没想到他们没跑,而是要和咱们拼死打一场。这群人很厉害,渴了三天,竟然还有这样的精气神,很难打啊。”
“就算难打又怎么样?他们人不多,只能拼死一搏,准备直冲咱们呢。一共三百五十多人,城中所有的人都应该出来了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