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在空气中摩擦出尖锐无比的啸声,一层层风压扩散开来,尖啸着将空气扰动起来,一层层透明的涟漪扩散开来,眼前血红色的画面,如同玻璃一样碎裂。
朝前冲锋的人影没有了,耳边轰鸣着的血流声没有了,眼前一片血红也没有了。纳诺五谷扶着垛口,成为一片静默的城头上,唯一直立着的个体。
他转骨头,看到正黄色的大旗倒下了,他将长弓挂在背后,艰难地走过去,双手抓起白桦木的旗杆,将大旗再次竖起。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吧?”他望着眼前的景象,无望地低喃道。
【同一时间】
铁蹄的轰鸣声,已经开始震撼鼓膜,杨无敌的身影,已经出现在离城寨只有几百步远的地方,而林贼儿,则正在土墙下面一百步的地方,撅着屁股举着枪,对着垛口后面的弓兵倾泻着子弹。
当他平生第一次用枪杀人的时候,感觉自己手里握着的不是什么pēn_shè子弹的武器,而是一架噶草机,那垛口后面锁甲的城墙,弓箭的森林,仿佛高高的金色麦穗,被他一排一排收割倒下,那些中弹的人,或者即将中弹的人,在如此可怕的武器面前显得无比可笑,他们朝着林贼儿放箭,在还有百步距离的远处朝他放箭!
哪怕是吊射,重头破元箭也不可能射到百步之外。
“趴下呀!你们这帮混蛋!”林贼儿怪叫着,状如疯癫,实际上现在他就处在半疯狂的状态,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作为南国败军之中的兵油子,他连杀良冒功的龌龊勾当都信手拈来,根本不会在乎几条人命的,可是正因为他杀过人,上过战场,才会明白在你死我死大家一起死的血腥战场之上,杀人是最困难的事情,只有被人杀才是容易的事情!
战场之上,你死我活,每一个人都在拼命,面对一个个拼命想活下去还带着强大寒冰力量的敌人,林贼儿和许许多多的普通小兵一样,必须压榨出全身每一分潜力,用武器,用战魂,用拳头甚至用牙齿才能搞定一个又一个敌人,林贼儿从来没有想过以一敌众,从来没有想过一拳打倒两人,他从来都是靠着天则保护,和一个又一个敌人连续的决斗,连续地交错破防,连续地在一瞬间贯穿敌人的弱点,取走他们的性命。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凶狠而强大的,每一个人就需要拼死相搏才能勉强干掉的敌人,居然能像麦子一样整整齐齐地成片倒下。
受了一点文化教育的林贼儿觉得,他不是在战场上杀人,根本就是在屠城。
不,就算是屠城,那些无辜的百姓总也会反抗一下的,杀良冒功的时候,他也险些被人打残过。上过战场的林贼儿心里,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战场之上,功勋殊为难得,甚至活下来就是非常不错的战功了。杀一个敌人是为军功,杀五个就能当伍长,杀十个就是勇士,杀一百个,那是超人吧!
可如今,他这么一条弹链打光十分之一,估计就躺下了小一百了……
因此他几乎疯狂了,他从来没有想到军功来得这么容易,容易得过往半生的拼杀都成了笑话,他也常来没有如今天这般清晰地意识到,战争不是他所经历过的残酷,而是根本没有任何底线的残酷。
他们有枪,他们就可以杀人如割草。建州奴儿有铁骑,就可以屠了潘兴之后,还能向南国索要更多的公主。
战败者,别说人权,尊严,连存在的意义都不会有的。
林贼儿近乎疯狂了,疯狂地大喊着,居然提醒着他的敌人如何躲避,可是没有用,一点也没有用,那些射出的弓箭根本飞不到他的面前,佛郎机大炮上烈焰熊熊,炮手的位置已经被大火吞噬了,金色的锁甲之敌成片成片地倒下,直到再没有一个人站着,再没有任何一件东西树立着——。
直到大地之上响起隆隆的铁蹄,震得人站立不稳,直到耳机里传来杨无敌声嘶力竭的吼声:“前锋撤退!躲开铁骑!中军出击!火箭炮阻断骑兵!快点!给老子快点啊!”
他这个时候才抱紧了手中的枪,仓皇转身逃遁,他的身后鼓荡起巨大的风压,一道坡空声尾随而来,他本能的一个侧闪,躲开了从天儿降的猛恶一击。
一根粗粗的箭杆出现在他原来站着的地方,林贼儿咧嘴笑了一下,拔步飞奔。
那是床弩才能发射出来的重箭,威力惊人,但是因为没有任何可调节的射界,想要射中伸手灵活的单个士兵无异于天方夜谭,这种武器自从发明出来,就是专门对付步兵与骑兵方阵的利器,它只能射击方阵,根本没有瞄准精度可言。
而建州奴儿在螃蟹阵中很少使用床弩和弩车,因为他们自己的铁骑,就在床弩的射程之内左右横移,剪刀般切断敌阵,布置大量的床弩就意味着大量的误伤。
林贼儿掉头逃走的时候,正好赶上建州铁骑们悍勇无畏的冲锋。这些骑兵从两侧的城门中冲出来,在已经被马蹄反复践踏而平实如砥的弯道中完成加速,当他们越过夯土城头,直面着赵光怡的部队冲锋而来时候,他们自身已经达到了最大的速度。
这冲击力完全不可能抵挡,因为这是将近六千人的大军,不是杨无敌第一梯队的几百人能够抗衡的。
这些铁骑从正面城墙的两个犄角旁现身的一瞬间,就分成了四股,两队差不多六百人的小队骑着奔马,旋风一样冲击过来,直扑三百人的突击队。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