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青春校园>黑科技宅的无限之路>第十五章 两种剑修

如今,慕容辰和米拉的体内,整整两杯翠竹月光酿的效力已经开始发挥了,来自仙酿的庞大的药力迅速转化成了真元,加入了虚丹的凝聚之中,而且,轩辕剑被慕容辰作为了聚灵阵的阵眼,聚灵阵聚集起来的灵气,大部分也都被轩辕剑转化成了真元,灌输到了二人的体内,如此双管齐下,慕容辰和米拉的体内的虚丹凝结的速度简直快的惊人,而且,轩辕剑转化灵力的速度也是有限的,因此,聚灵阵聚集的庞大的灵气来不及转化成真元的部分,也一样被硬生生的灌入两人的体内,但是,这部分灵气却也不会超过慕容辰和米拉自身转化灵力的速度,如此一来等于是三管齐下,这也让二人虚丹之中所蕴含的能量大的难以想象,还好两人的身体都足够结实,二人心境,或者说二人的真是实力又都在金丹期应有的境界之上,毕竟,慕容辰本身就有着四阶的实力,米拉也一样有着华尔裘蕾、剑魔罗刹以及命运三个等同于四阶中级的女神的帮助,对于这庞大的能量也压制的住,否则,换成其他人的话,被这庞大的能量撑爆都有可能。

当然,虽然看起来似乎很凶险,好像稍有不慎就会被庞大的真元撑爆一样,但是事实上,这些都是经过慕容辰精确计算的,《风云》世界之中所蕴含的灵气浓度,聚灵阵聚集灵气的速度,外层两个阵法对灵气的消耗速度,轩辕剑对灵气的转化速度,慕容辰和米拉自身转化灵气成真元的速度,一杯翠竹月光酿所蕴含的药力在二人体内所能转化成的真元的数量,二人的身体在单位时间内能够承受多少能量,虚丹期应该在多长的时间内凝聚多少真元,将真元凝聚了多少之后就应该将其压缩成丹,成丹之后又需要吸收多少真元来填充,填充到什么程度之后就该将真元点燃,使其形成真正的金丹,之后又需要再填充多少真元才能形成慕容辰所需要的那种巨型恒星类的金丹,什么时候沉入元神,元神沉入金丹之后,等若灵魂离开了大脑,届时又该如何控制身体等等等等,慕容辰可都是经过了精确计算的,可以说,如今二人结丹完全就是已经用计算机模拟验算了无数遍的,只要按照步骤来就可以了,可以说,只要不作死,就根本不会有事。

很快,慕容辰和米拉的虚丹开始变成了凝实的状态,并且开始不断的缩小,直到被压缩到了极致之后,变成了一颗差不多米粒大小的暗淡金丹,而就在此时,慕容辰忽然将左臂的龙气逼出了一部分,然后又将其一分为二,融入了自己与米拉的金丹之中,龙气的加入,瞬间使得二人的金丹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辉。

但是,仅仅如此并不算完,灵气与真元依旧还在向着二人的体内灌输着,而庞大的灵气与真元的持续注入,也让二人的金丹不断的增强变大,很快,金丹的体积也从最初的不过米粒大小,变成了黄豆大小,再到花生粒大小,最后变成了葡萄大小为止,到此为止,慕容辰和米拉同时在手中掐了一个手印,金丹瞬间就被点燃了,燃烧着淡淡的淡金色丹火的金丹,就如同一颗小太阳一般,这也就意味着,二人的金丹已经成型了,可以说,慕容辰和米拉已经成为了金丹期的修士了。

之后,就是不断的继续向金丹之中注入真元,提升并淬炼金丹的纯度了,而随着慕容辰和米拉手中手印翻飞,一道道法决随着真元被打入金丹之中,金丹外层那原本淡金色的丹火也开始转变成了金黄色,然后又转变成了赤红色,接着,又转变成了墨蓝色,然后开始变淡,慢慢的变成了淡蓝色,最后,那一抹蓝色尽去,更是变成了乳白色。到此为止,慕容辰和米拉的金丹,这才算正式完成。

当然,若是正常来说,到了这个地步,金丹的确已经算是完成了,只要沉入元神即可。但是,正式完成的只是米拉的金丹,慕容辰还需要继续增加金丹的体积,而从这个阶段开始,慕容辰想要增加金丹的体积,却是异常的困难了,外部的灵气和翠竹月光酿转化的真元已经跟不上了,因此,慕容辰拿出了之前兑换的九千年一熟的蟠桃,迅速的吃掉,将蟠桃的药力加入金丹的凝结之中。

虽说金丹算是完成了,但是,完成的毕竟只是米拉,而且,米拉也并不需要将金丹炼成巨型恒星,因此,米拉和慕容辰就此结束双修,并且暂时分开,但是太极图的旋转速度和旋风却并没有就此停下来。

另外,米拉虽然完成了金丹,但是,米拉的事情却并没有结束,因为米拉要修炼的是剑丸,因此,米拉开始以自己的丹火祭炼白玉剑,并且将其融入金丹之中,使之成为剑丸,当米拉将金丹和白玉剑彻底融合成剑丸之后,米拉的结丹才算是大功告成。

其实结成剑丸所用的剑的等级也会影响剑修的实力,原本慕容辰打算让米拉融合始祖剑的,但是,米拉拒绝了,因为米拉将华尔裘蕾的天魔枪融入了白玉剑之中,而且是在华尔裘蕾的帮助之下完成的,如此一来,白玉剑等于是拥有了成为神器的潜质,而且,白玉剑上镶嵌着女娲四大神石之一的冰魄,本身就拥有成为神器的可能,如今融合了能量态的天魔枪,已经可以算是次神器了,只要日后米拉兑换些更好的材料炼化后融入其中,就能让白玉剑彻底成为神器,届时,米拉若是变身华尔裘蕾的话,战力绝对不会比修炼琼华心法之前的慕容辰全力全开之后的实力差多少,若是再和华尔


状态提示:第十五章 两种剑修--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