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醒啊!”
“你别吓我!“
“你不能死!“
“……“
他挣扎着要睁开眼睛的时候,耳畔不断传来急促叫唤的声音,虽然他的脑袋有些迷糊,还是能听出来,那是个女人,一个声音很动听的女人,说的是英文。
随即他又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从而分辨出自己此刻正在一辆救护车上。
而当他好不容易从半昏半醒中挣脱,继而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被送进了一家医院的手术室。
天花板上灿亮的灯光,一下子笼罩在他的全身,很刺眼,悲催的他不得不立刻重新闭上眼睛,接受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的救治。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他才被推出手术室,送进了一间病房。
整个世界一下子安静了!
……
病房里,他睖睁着双眼,脑海中的思绪千丝万缕,纠缠在一起,他必须得趁着这安静的场合和独处的氛围,把它们稍微理顺一点。,
首先得从名字开始,他知道了,他现在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金竟成。
另外就是年纪了,他已经不再是三十二岁,而是变成了二十岁。
尽管他很不相信,但当他之前被送进手术室时,他就已经确定了,他重生了!
他本来是中华国一个三十二岁的大龄男青年,名叫黄成,名字很普通,正如他的出生很贫寒。他没上大学,二十五岁之前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算是个混混,可二十五岁之后,他突然觉悟,人生不该这样落寞潦倒。
凭借过人的智慧和艰苦的奋斗,短短几年,他就取得了一定成就,从一个混混,硬生生打拼成一个有点资产的小老板。
其实,让他觉悟的原因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是,他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有足够的钱到韩国好好游玩一番,最好能见一些自己所喜爱的韩国明星。
是的,他是一个喜欢韩娱的人。
2015年的夏天,他三十二岁生日这天给自己放了假,到韩国展开为期一月的韩国之旅。
然而,生命跟他开了个可笑的玩笑,就在他生日这天,他刚刚抵达首尔的当天晚上,他在一家夜市吃完夜宵,准备回酒店的时候,突然遭遇几个混混的抢劫。
几个混混将他堵进了一条巷子。
他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主动将身上的钱给了对方,没想到对方得寸进尺,看出他是外国人,以为他性子软好欺负,竟想拿他玩乐,让他脱了衣服从他们的身下钻过。
他顿时忍不住了,骨子里的血性被激发出来,当即跟对方进行了厮打,过程中,被对方中的某个人捅了一刀,这一刀捅在了他的胸口,直接就要了他的性命。
几个混混见势不妙,立刻吓跑了,徒留下他一人,砰然倒在陌生国度的陌生巷子里,极为不甘地闭上了眼睛,消逝了生机。
没想到的是,他竟然重生了。
非但重生了,且重生在了美国,更奇特的是,是十二年前的美国纽约。
……
2003年的某个夏日。
纽约。
今天晚上,一个女人正心事重重地在一条街旁散步,突然遭遇一群飞车党的拦截,对方来势汹汹,足足有十几个成年壮汉,看起来不像是寻常打劫,而像是有预谋似的。
正当飞车党准备将女人绑走时,年仅二十岁的金竟成意外路过,毫不犹豫展开了救援。
结果,在激烈的打斗过程中,金竟成被对方捅了好几刀,其中一刀命中要害。
金竟成就这样丧生,幸运的是,过程中金竟成给那女人制造了逃脱的机会,让她先跑了。
十分钟后,那女人带着一帮警察赶回现场,飞车党早跑了,徒留下已经死了的金竟成,孤零零一人躺在阴暗的街道旁。
就是在这时候,金竟成突然出现了新的生机。
死了的金竟成又重新活过来,只是,重活的已不是之前的他,而是重生在他体内的黄成。
随即,金竟成被抬上了救护车,那女人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因此才会出现之前的一幕。
……
“金竟成?这个名字我喜欢。“
病房里,金竟成不断嘀咕着这个名字,越是重复越喜欢,觉得这名字比他前世的那个黄成要好听很多,也多了一些内涵。
根据脑海里浮现出的讯息,他知道,“金”是姓氏,“竟成“源自于中华国的一句古代名句:有志者事竟成。意思是指有志向的人,做事终究会成功,告诉我们人生要自己去拼搏,去奋斗,在风雨中百折不挠勇往直前。
这讯息是“那个金竟成”留下的,“那个金竟成”虽然死了,可他的所有记忆和讯息,全都被现在的金竟成给继承了,另外,现在的金竟成,也保留着黄成的所有记忆和讯息。
不过,现在的金竟成,确实算是黄成,因为他的灵魂是黄成。
细想这些,金竟成又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了。
可不可思议的事情偏偏已经发生了。
金竟成抬起头,开始仔细打量眼前的病房,通过窗外泄露的月光和零碎的灯光,他发现这是一个非常豪华的单人病房。
继而他意识到,今夜“那个金竟成”所救的美国女人,身份一定不简单,至少有些资产,否则不会送他住如此奢侈的病房。
他突然有些好奇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了。
这时,枕头下突然传来一阵铃声,是“那个金竟成”的手机,那个美国女人很细心,在他做手术时,她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