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仙侠修真>夜与路>三三九章 吾非良善

原本一块夜叉残骨就经常引来妖兽的觊觎,而这一具完整的夜叉之骨,无时不刻都在发出精纯百倍的夜叉之力,便更注定要招来许多麻烦。 (

鬼哥用土石垒起一座山丘,将这具完整的夜叉之骨覆在其下,又以阵术掩去了其大半气息,这才端然在这座新‘洞府’里调理伤情。

这一次鬼哥胜的十分侥幸,重新回想起来时,不禁自己也暗自惊叹。现下他再次面对这只夜叉之魂,才明白自己当时有多危险。

这只夜叉魂并非夜叉死后的鬼魂,或者说不完全是。它是一个人为造就的变异之魂,以原本的夜叉之魂为根,集聚了许多股不同的魂力浑合而成。

这样的存在,即使在鬼哥这样熟悉鬼道功法之人也大感不可思议,甚至可以说是天方夜谭。要知道魂之为物,须禀生机而存。

而鬼魂则是带着生灵最后一点生机残存的魂体,凡人本就生机弱小,鬼魂很难久存。如非有极强的执念并存,甚至无法让人感觉到它的存在。

但修士和妖兽的鬼魂大不相同,他们的生机远较凡俗强大,即使被格杀之后,遗留的鬼魂也仍有相当的生机,有时甚至一魂可成多鬼。

但鬼魂本身是没有什么力量的,鬼道中人要借用鬼魂之力,必先以特殊的手法蕴养,使之有力可借,于是产生了一系列的饲鬼之术。

然而饲鬼之术大多也不过是寻一些特殊的环境,比如说阴气丰足之地,或者怨念杀气聚焦之所,从尔使得鬼魂得以壮大并且攻击性更强。

可要说改变鬼魂本身的构造,那根本就是逆天改道,完全不合乎常理。起码在鬼王的记忆中,这一点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当鬼哥清这夜叉魂的真实面目之后,心下的震惊是无与伦比的。这个夜叉之魂不但是个异种,而且其上还被种下了极其高深的鬼契。

这已经足够说明,此地的鬼魂根本就是一个极其强大之人饲养,夜叉之魂便是无数鬼众中的首领,一如当年古朝荒召唤出的无常阴官,但强弱却是有天壤之别。

鬼哥今夜一战的本来目的,就是要寻找自己鬼契无效的原因。他本来就十分怀疑,这些鬼魂或者原本就有鬼契在身,否则自己不会接连失手。

但鬼契不一定会存在每个鬼魂之中,毕竟这数目实在太大,最合理的办法当然是降服其首,所以他才将目标定在了元神级别的鬼魂上eads;。

但是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真正的鬼中之王,乃是这更加强大的夜叉之魂。如果能制住此魂,在其上烙下自己的鬼契,那绝对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助力。

据他粗略估计,单是这夜叉魂在鼎盛之时,魂力便应该接近元神大成修士。若真让其魂骨合一,恐怕比肩仙士都有可能。

鬼哥伤的不算很重,花了两个时辰调理个七七八八,便急不可耐的开始打这夜叉魂的主意。他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抹去夜叉魂上的鬼契。

锤打、刀剐、火炼、重压、魇镇,鬼哥一气连试了十数种方法。这夜叉魂被他折腾的越发虚弱,简直是求死不能,那鬼契法印仍牢牢烙在其中,直到日近正午,也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

鬼哥心下甚是烦躁,却也知道这夜叉魂能成长到今天这一步实属不易,所耗的时日绝对是极其长久。眼下每削弱一分,将来再蕴养恢复的时间就要增加不少。

灵蚕守在大千钟周围,也是急得直兜圈子。那声声怪鸣简直就像是在大叫‘换我来!’,可是鬼哥一想到它几息间差点将夜叉魂拆个零碎的情景,登时一袖将它扫出洞府去。

一声轰鸣带着剧烈的颤动,震得洞府一阵阵灰洒尘扬。这根本不是灵蚕落地的动静,而分明是巨大的灵力撞击所致。

鬼哥登时站起身来,立即起大千钟一步跨出洞府。只见一道道金光于半空闪烁,剑啸声铿锵不绝,原来竟是一个老熟人,多年不见的金公子金宇轩。

鬼哥大皱眉头,金宇轩的剑芒纵横,神威凛凛,显然也已臻元神境界。但更麻烦的是,凭金宇轩的实力此时竟然完全落在下风,简直是节节败退,看来用不了多久就要性命不保。

而与她交手之人气息极其强大,轻描淡写间便将其剑芒化去,此刻正如猫戏鼠一样的吊在她身后,竟然是一个元神大成修士。

金宇轩似乎是感应到了此地气息有异,正快速将对手引过来,用意也不过是老掉牙的祸水东移。只是没有想到,此地偏巧住的是鬼哥而已。

鬼哥突然在洞府外现身,金宇轩便立即看清了他的面目,竟然一改惊惶之色,几乎是喜极而叫道:“阳道友,快快救我!”

“救你?凭什么?你又不是我儿子。”鬼哥正在心烦之际,闻听此言更是心下怒极,恨不得一掌将此人打杀,当即冷言相讥。

“哈哈!这位道友言之有理,实乃妙人。在下沐清波,不巧路过府上,打扰了。”追杀金宇轩者现出身形,眼见是个面目英俊儒雅的青年文士,远远的便向鬼哥拱手致意。

鬼哥听此人说话还算入耳,但修士的心性岂是一言可表,对方的实力又太过强大,当下提神防备间略一点头道:“原来是沐道友,幸会!”

金宇轩一见这二人对答,隐隐觉得不妙,疾速从丘上掠过时连忙大声道:“阳道友若肯相助,小弟自有重谢。”

鬼哥眼皮一翻道:“重谢?有多重?金姑娘若是真怀巨富重宝,何不向沐道友买条生路,反而要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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