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云岚换了一双平底鞋,愉快的和王玄晖出门逛商场去了。
因为个子不高,唐云岚的鞋码也比较小,三十五码的脚试了几家店也没有买到合心的鞋子。
“我记得前几年的时候,我这个脚特别好买鞋,到处都是断码清仓来着。”唐云岚噘着嘴。
要不是出来逛街,她已经好久没有穿小皮鞋了,衣柜里塞了几双都是轻便的帆布鞋。
每次逛街,她首选都是要能遛娃,比如商场要有小火车,商场要有小朋友能吃饭的地方。所以逛街这个词已经基本约等于遛娃。
她偶尔在逛街的间隙,去几个服装品牌的店里逛一逛,最近因为棉花的事儿,有好几家以后再也不用去了。
逛街于是变得蛮纯粹,就是带着闪闪逛吃逛吃。
这闲下来仔细一逛,她才感觉到,有点和社会脱节了,至少现在,她与商场都有点脱节了。
“没事,咱们多看几家呗。”王玄晖揉揉她的脑袋说。
就这样,两个人又逛了两家,皮鞋类实在是试不到合心又合脚的款,唐云岚于是自嘲的努努嘴说:
“嗨!我去那家店看看得了。”
王玄晖扭头看过去,原来是一家童鞋店,他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反正家里有个闺女,童鞋店也不是不能逛,两个人于是嘻嘻哈哈走到店里去遛了一圈。
还别说,小朋友的鞋是真好看,尤其是小皮鞋和小凉鞋,粉粉的蝴蝶结、闪闪发光的小钻石、各种七彩亮片以及艾莎公主周边元素,让人忍不住想给闪闪买一双。
“回头带闪闪来试试,我感觉她穿这双会好看!”唐云岚从货架上拿起一双银色的公主鞋,这双鞋面料很璀璨,在灯光下非常晃眼,还配着小水钻的流苏,让唐云岚爱不释手。
“你自己也买一双吧?”王玄晖笑她。
“我不要!太闪了!”唐云岚笑着说,她一边说一边在货架间四处看,然后提起一双鞋说:
“这个估计合适我。”
唐云岚手里拿着一双洞洞鞋,平底,粉红色的鞋身边沿带着一圈彩虹色的塑料边,看起来简单低调又有点小调皮。
“试试呗!”王玄晖在货架前一翻,笑着说:“看,还真有你的码号!”
唐云岚于是四下瞅瞅,见没有人瞧自己,就壮着胆子,把脚塞进了这双鞋里。
脚刚放进去,鞋子的彩虹边就发起了光!我的老天鹅啊!吓得唐云岚是一蹦三尺高,赶紧把鞋给脱了。
没想到鞋子还能发光!王玄晖忍不住倚在货架上笑的浑身发抖。
唐云岚赶紧把这双鞋放了回去,见售货员往这边走过来,为了掩饰尴尬,她赶紧拿起货架上另一双玫红色印着HelloKitty图案的洞洞鞋,谨慎的问道:
“这个鞋发光吗?”
售货员被这个问题问住了,她估计脑子里思索了几秒,也没想通为什么这个二三十岁的顾客要发光的鞋。
于是售货员用迷惑的眼神看了唐云气气的笑着说:
“这款不发光,这边这几款会发光。啊,那双,还带音乐的~”
……
唐云岚突然意识到,售货员误会了她的话,真是坑爹了!售货员一定以为自己是一个怪阿姨了!
她于是嘴上尴尬而不失礼貌的说:“不发光好啊,不发光就好啊!”,一边把脚塞进鞋子。
不能不说,洞洞鞋真的是很舒服的一种款式。穿在脚上也丝毫没有什么违和。
售货员于是看了看唐云岚。
唐云岚试探着看了看王玄晖。
王玄晖于是低头看了看唐云岚的脚,他笑着说:“穿着感觉怎么样,挺好看的,买着吧?”
于是离开这层楼的时候,王玄晖胳膊上挎上了一个鞋盒。
唐云岚买到了鞋,心情很好,她笑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但是还是对王玄晖说:
“鞋子还是蛮贵的!走吧不逛了,我们吃饭去吧!”
吃饭的地方,五楼上有一层,多是比较正经的餐馆或者火锅店什么的,负一楼也有一层,就比较休闲,会卖一些关东煮、炸鸡腿、猪肉脯、钵钵鸡、好吃的蛋糕还有美味的奶茶什么的,尤其这里有一家面馆,唐云岚和王玄晖都比较喜欢吃,于是两个人准备搭扶梯去负一层逛吃逛吃。
两个人下到一楼,看见扶梯旁新开了一家化妆品店,是个比较经典款的牌子,这个牌子的口红是每个小姐姐都会有两三支的。
唐云岚不爱化妆,平时并不买这些化妆品,但是可能因为今天难得有老公陪逛街,心情突然大好,她忍不住看了那家店两眼。
新开的店面整整齐齐码着各种化妆品,尤其是口红,按照色号一层一层摆在展架上,给人一种非常养眼非常舒服的感觉。
唐云岚于是笑着跟王玄晖说:
“口红是送女生的经典礼物,这个牌子是经典里面的经典。以前看网上说,没什么感觉,这样摆出来一看,真的蛮好看的!”
就可能是一种能治愈强迫症的那种整齐的规律感吧。
王玄晖见她这样说,便搂着她的肩膀说:“那我们也去看看,要是有喜欢的,咱们也买一支。”
“不要闹,那好贵的呢!”唐云岚嘴上说着,腿却很诚实的迈进了店里,她真的很喜欢看这些排列整齐的颜色。
因为不化妆,她就像个直男一样,完全不懂口红的什么色号和名称,在她看来,无非是大红、深红、玫红,深深浅浅的红色系色谱一样!
哦,也不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