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归想,但她也察觉到了周小亮在说话时候的严肃和认真,嘴唇微微动了下,最终还是没开口质疑什么,把一袋子衣服丢在周小亮跟前,自己则跑到外面买东西去了。
不多时,左秋荻带着酒和花生返回,有点不爽的抛给周小亮后,就站在了边上,没过几秒,估计是觉得站的累,干脆也蹲了下来。
“小亮,你女朋友啊?”,那人眼睛扫了扫左秋荻,笑着问向周小亮,神色中少了些先前的那份颓然?
左秋荻的思维再次于风中凌乱了,很是想不通,怎么就这一小会儿,这两人就这么熟了?而且,那人话也说的太随意了吧?怎么感觉这两人像是认识了好久的样子……
因为认知被颠覆,整个人充斥于莫大的疑惑当中,以至于左秋荻居然忽视了那个问题本身,有点呆呆的蹲在那里,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隔了两三秒才终于反应过来,怒斥道:“谁是他女朋友,你才是他女朋友,我是他大姐大!”
被这么一通乱怼,周小亮和那人登时啼笑皆非。
周小亮肯定知道左秋荻心里满是疑惑,用一次性杯子和那人干了少半杯酒,又嘎嘣嘎嘣的吃了几颗花生后,便解释道:“他是我初中同学刘大宇,这小子初二就辍学去打工了,跟我太多年没见了,再加上这几年大家都大变样,所以刚刚没认出来,就是在你走之后,闲聊了一句,这才确定了谁是谁。”
左秋荻这才恍然,看着两人喝酒,自己实在无聊,指着那酒瓶子问了下二人是否介意,然后还没等周小亮和刘大宇反应过来,左秋荻就捏住瓶口对着自己的小嘴,有点帅气但又不失优雅的灌了一大口。
喝完,还很潇洒的抹了抹嘴,随之把手上的酒渍在周小亮的衣服上一擦。
这么一口,按照周小亮的估计,可能都有一两多了!
周小亮顾不上理会对方弄脏自己衣服的事情,连忙把瓶子抢过来,本来还有点担心,可当发现这妮子脸不红心不跳跟个没事儿人一样时,倒也放下心来,只是把剩下的半瓶酒藏在自己身前,说什么也不给左秋荻喝了。
但左秋荻哪会依他?
接下来,就是周小亮和左秋荻斗智斗勇抢那酒瓶,顺便听着刘大宇讲他的让人哀恸的爱情故事。
故事其实很简单,也很套路,毕竟,大多数平平凡凡的普通人,每天都在用自身讲述着套路一般的故事。
正如周小亮所说,刘大宇初二就跑出来打工了,不过那时是在老家城市,后来又去了省城,直到去年下半年,才跑到杭州这边,在一个工地上打工,并非技术工,而是搬砖和水泥。
他很喜欢杭州这个城市,也一直在努力的融入其中,并且非常幸运的邂逅了一段爱情。
也不知道是因为第一次谈恋爱太没经验,以为情话一说就是山盟海誓永不分离,还是说刘大宇这人实在是太实在了,分明是刚刚谈了几个月的女朋友,可这货居然把自己的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那女孩儿保管,而自己,就留那么一点点。
而到了半年多后,也就是大概一周前,因为刘大宇老爸上山不小心摔了,受了些伤,要养个几个月不能干活,他就打算把自己攒的钱打回家里一些,然后和女朋友要,可没想到,在电话里提完这个事儿后,他的女朋友和他交出去的工资,就彻底的消失不见,宛若人间蒸发。
至始至终,让周小亮恨铁不成钢的是,这小子居然都没有亲过人家,顶多就是拉了几次手,抱了抱。
天下有这么亏本的买卖?
爱情当然不是买卖,可人家那姑娘显然的就是要跟你做生意,而你却非要谈感情?
看着刘大宇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周小亮差点都要忍不住朝他脑袋上捶个几拳了。
也幸亏因为在初一的时候,两人算是关系最好的朋友,要不然的话,周小亮都懒得相信这个世上还有这么狗血的故事。
以他的了解,这种丢人的事,刘大宇还真做的出来。
刘大宇并不傻,反而有一种内秀的聪明,初一时候的语文和数学都有着顶呱呱的成绩,后来辍学,也是因为家里的原因,反正升初二的时候起码三分之一同学都跑出去打工了。
但是,刘大宇有个坏毛病,就是面对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脑子不太会转弯,而且很容易被忽悠。
比如说,曾经有一次他约女朋友吃饭的时候,对方吃到一半就接了个电话跑了,然后发了个消息给他,说是因为他穿的外套太丑了,影响到了自己吃饭时候的心情。
然后,对爱情着了迷的刘大宇居然真的相信了!第二天,就以此为理由去找他网购了这款衣服的那家店退款……
故事说到这里的时候,周小亮和左秋荻突然怪怪的笑了起来,而且笑声越来越大,直到被一户不知住在哪里的居民骂了几声后,这才消停下来,然后周小亮有点不好意思的承认道:“其实,你当初退货的那家店,就是我现在待着的地方。”
天下间,居然有这么大的巧合,何况还有初一时候两人的友谊尚存,再看向刘大宇的时候,周小亮更加觉得亲切。
不过,这巧合其实也并非偶然,如果周小亮不是要在左秋荻面前显摆下神鬼不怕的大男子气概,如果不是看到可怜兮兮的蹲在那里的黑影的时候有了些恻隐之心,那么这两人,也就不会相认了,也许,今生今世都不一定再有缘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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