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离婚女律师>第186章 离婚冷静期
满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对于不符合本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于结婚证、离婚证损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电话那头的刘敏情绪失控,哭着说:“骆律师,我担心这三十天里我会被我丈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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