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离婚女律师>第174章 奇葩的离婚理由

骆欣玥看着眼前这对另类的“情侣”卿卿我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问道:“你们真的是在谈恋爱?”

谢昌打量着骆欣玥:“你是谁?为什么问这种白痴的问题?谈恋爱还分真假?”

骆欣玥:“我是四海律所的律师骆欣玥,你的妻子去找我咨询,她想要起诉你家暴出轨。”

谢昌突然站起来,满目狰狞,握紧拳头扑向贺晓静,暴打她的头部、脸部。

“住手!你给我住手!家暴是犯法的。”骆欣玥大声怒喝道。

“滚开!什么狗屁律师啊,我打我的老婆也犯法?。”谢昌停下来怒瞪着骆欣玥说道。

骆欣玥正气凛然:“我给你普及一下家暴的法律知识,你认真听着。”

谢昌:“我都说了,你滚开,这是我的家务事,你一个外人不要来干涉,不管你是律师还是法官,你都给我滚开。”

骆欣玥:“我从来不怕野蛮的人,我最怕你是斯文败类。听着,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就民事责任后果而言,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以离婚,并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就行政法律后果而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上罚款:第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第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第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此外,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伤害罪、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名,受害人可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或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现在你的这种行为是属于严重的家暴行为,贺晓静可以报警让警察来抓你。”

谢昌:“我提出离婚,她不同意离婚。那是她自找的,不要怪我。”

骆欣玥:“提出离婚,总有个理由,协议离婚如何分财产和小孩的抚养权,这些都要搞清楚了分清楚了才可以签字离婚。”

这时这位六十多岁的大妈突然开口说道:“律师你先问清楚他们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因为什么原因出轨。”

骆欣玥:“对,我正想问这个问题,我来这里就是想问这个问题。”

谢昌双目猩红,怒视着贺晓静:“你为什么不敢告诉律师我想跟你离婚的真正原因?”

贺晓静从地上爬起来走到骆欣玥的身边小声对她说道:“骆律师,对不起,我刚才向你隐瞒了一件事,自从生了小孩以后,我就害怕同房,我不让谢昌碰我。”

骆欣玥:“这就是谢昌家暴出轨的原因?”

贺晓静点点头:“应该是。”

骆欣玥看向大妈:“你是陪谢昌来演戏的,你跟他不是真的男女朋友关系。”

谢昌和大妈竟然异口同声说:“不,是真的!”

在一旁做记录的万小菲惊诧得手中的笔都掉到地上了。

骆欣玥惊诧过后马上恢复淡定:“你们本来是演戏,现在有了真感情,所以谢昌就逼贺晓静离婚,让她净身出户。对吗?”

谢昌:“我也不想对她这么绝情,但是如果我不这样,她肯定不会跟我离婚。”

骆欣玥:“你可以想别的办法,你这样子用家暴的行为去逼她离婚是不对的。”

谢昌:“你不了解贺晓静这个人。她吃硬不吃软,唯一能让她服的就是拳头。

贺晓静的情绪平复下来了,对骆欣玥说出她和谢昌的矛盾所在:“我生完孩子以后不愿意跟他同房,他去找别的女人我没有任何怨言,但是他每次去找别的女人回来之后就打我,而且每次都是下手很重。他跟的以前的那些女人我不想说了,但是这次他公然带这位大妈回来逼我离婚,害我成了我们小区的笑话……”

谢昌抢着说:“我对魏大姐是真爱,是灵魂伴侣,而对你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

贺晓静失声痛哭起来:“我可以答应你离婚的,但是为什么孩子和财产全部都归你,我什么都没有呢?”

谢昌:“我为什么要给你?你你可以去找人结婚,可以继续生第二个孩子啊,而我不打算要孩子了。”

骆欣玥:“谢昌,贺晓静去找我打官司,就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谢昌:“那我就不离婚了。”

骆欣玥:“你的意思就是这样耗着咯?”

谢昌:“对!”

骆欣玥觉得这夫妻俩上法院也解决不了根本的矛盾和问题,她怀疑贺晓静得了某种心理障碍的疾病。

这种奇葩的离婚理由最难调解,更不用说打官司了。

就在调解陷入僵局时,一位十岁左右的小女孩,谢昌和贺晓静的女儿,放学回来了。

她进门一看到坐在沙发上的魏一扔,握拳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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