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离婚女律师>第123章 好好相处的机会
母去世后,一直把你抚养长大,如今她年老后无人赡养,因此,你有义务对你姐姐进行抚养。”

一位老人怒气冲冲地说:“2016年5月,我儿子赵某的前期因为癌症去世,留下了一个年仅四岁的孩子,2017年4月我的儿子再婚。

但是在我的儿子再婚之后,现在的儿媳妇觉得照顾孩子太麻烦,不愿意抚养我儿子前妻留下的这个年仅四岁的小孙子,可是我儿子每天工作非常忙,我和我老伴年事已高,也没有照顾老孩子的能力。

因此我现在的儿媳妇就把我的孙子送给她的一个亲戚抚养,对此我们怎么劝说都没有用,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孩子,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的儿媳妇不同意抚养我的孙子,将我孙子送给亲戚抚养的行为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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