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穿越从语文书开始>第二百八十二章--打猎

“亲卫!跟我走!其他人继续训练!”作为幢将的杨鸿儒是有一部分行为自主权的。

花木兰撅着小嘴跟在杨鸿儒的身后策马离开营区,杨鸿儒准备打点猎物改善一下伙食。这年头的军队伙食真的一言难尽,在炒菜没有普及的当下,大锅饭除了炖就是煮。

在补给充足的时候,将士们的温饱是不用担忧的。只不过伙食不好的情况让杨鸿儒有点难受罢了。

如今士兵训练已经步入正轨,杨鸿儒觉得自己可以带着花木兰出去猎点小动物打打牙祭。

这年头野外的野兽比人都多,单枪匹马出门打猎绝对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大贵族们一般会选择围猎的方式--通过大规模的骑兵出动赶走大型食肉动物,只留下比较安全的食草动物给贵族们消遣。

古时文人可是文武双修的,那孔子来说,他的剑术在列国当中也算得上高超。没有这本事他周游个屁的列国?

文人不行是在宋朝以后,老赵家得国不正,往死里边防备着武将。于是几百年的重文轻武过后就是文人整个阶层的垮掉--饶是如此,文人当中也有出类拔萃的存在。

周朝的君子六艺分别为礼、人早就不知道什么是射箭了!

别人擅自出营可能会有危险,但是杨鸿儒这等猛人却没这种情况。就算遇到老虎又如何?一个滑铲嫩死它!甚至都不用杨鸿儒自己出手,胖胖就能一屁股坐死大老虎!

“你怎么想起入伍了?你不是大巫祭吗?”走进林子里边,花木兰看着杨鸿儒好奇地问道。

杨鸿儒点了点花木兰的光洁额头:“你说为啥?你擅自离家,山大叔着急坏了知道吗?”

木兰吐了吐舌头表示抱歉:“哎你怎么变得这么能打了?我记得小时候你连马都上不去!”

“读没读过书?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知道不?”杨鸿儒刚说完就觉得不对--这句话木兰就算看过书也没见过!这特么是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边写的!

不过花木兰这个文盲肯定不知道这种事情,她只觉得杨鸿儒在笑自己没文化。

“哼!不看书又怎么样?本姑娘骑马打仗照样当英雄!”花木兰倔强地说道。

“你就没想过万一自己死掉了呢?山大叔得多伤心?”杨鸿儒问道。

花木兰沉默半晌:“我不会死的我一定要活着把荣耀带回家!”

“嗯有志气!不过你还是先把这个亲兵当好吧!只有我升官,你们才能升官”杨鸿儒坏笑着说道。

花木兰气鼓鼓地跟在杨鸿儒身后,她侧耳一听便发现右侧有动物在奔跑。

一只兔子!

她弯弓搭箭,箭矢如流光闪过可惜没射中!

杨鸿儒噗嗤一笑:“一通操作猛如虎,最后竟是一场空女侠?”

看着杨鸿儒这张欠揍的脸,木兰很想给照着他面门闷上一拳头不过鉴于这么做的可怕后果,花木兰果断地怂了回去。

惹不起这家伙!

杨鸿儒目光如隼,他扬起手中的马槊像标枪一般的投了出去。

马槊扎在地上,他拍了拍胖胖的屁股,通灵性的大熊猫晃晃悠悠地爬到马槊边上,一爪子拔出沉重的兵器。

只见一只兔子被死死地钉在槊尖上眼看不活,花木兰也被他这一手标枪技术惊呆了。马槊能当投掷武器用的吗?这得有多大的臂力啊!

杨鸿儒的马槊有多沉花木兰是知道的--亲兵偶尔也要负责帮着将军抗兵器来着。

这么沉的马槊想举起来都费劲,杨鸿儒竟能轻描淡写地扔出去扎兔子!而且还扎的那么准!算算距离,杨鸿儒的马槊扔出去了一百多米!弓箭手的硬弓的射距也就这么远--而且准头随缘!

有这么一手功夫,杨鸿儒完全可以在两军对垒的时候阴对面一把。

大巫祭就可以这么牛批吗?老天爷的亲儿子就是这待遇?

把死掉的兔子往花木兰的筐里一扔之后,俩人继续往林子里边走。光打兔子能有几两肉?不打几只大型动物绝对不够一幢壮汉们吃的。

在杨鸿儒的计划里边,如果能打到一头大野猪就好了。一头成年野猪少说300斤重,只要打上这么一头就足够全幢开荤了。平均每人能分到一斤多猪肉,绝对能让这帮家伙美滋滋十天!

其实士兵们是不缺肉食的,不过他们从家带来的都是肉干。肉干这东西挺硌牙的,就算煮成汤都难改硌牙的属性。肉干再好吃也不是一熬之后软糯可口的猪肉的对手!

花木兰的父亲木兰山就是一个好的猎手,小花木兰从小就耳濡目染,对追逐猎物十分在行。花木兰顺着蛛丝马迹便找到了野猪的活动痕迹--野猪喜欢蹭树。

杨鸿儒跟着花木兰还真的找到了一个野猪家族,出现在他面前的一共十三头野猪,四头成年的野猪带着九头仔猪在此生活。

“不错不错打死一只大的就够了!”杨鸿儒呵呵笑道。

花木兰却不像杨鸿儒那么轻松,野猪可不是兔子那样无害。在猎人口中,一猪二熊三老虎,四狮五狼六豹子。野猪的危险性在猎人们那里是第一位的--主要是这玩意不讲武德,从小的时候就开始修炼金钟罩铁布衫。

野猪之所以蹭树就是想把树脂蹭在身上当保护层,同时增大皮肤的角质层。一头三百斤重的野猪,身上少说得有七八十斤的铠甲层。农村的土枪都不一定能伤害到野猪,更别提弓箭了

而且野猪的爆发力也非常强,它能以每小时七十公里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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