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神捕从加点开始>第三百七十七章 桃花庵
的隐者形象跃然于纸上,太适合陆白见过的瀑布之上的道士和他身边的邋遢道士了。

他转过身,拍了拍洛王的肩膀,“来,给舅舅提笔,我来灵感了。”

洛王欣喜。

有鉴于陆白的《清明》,他十分期待陆白写出一手好诗,这样他西山的诗会就可以压过东山诗会,拨得头筹了。

他与康王之间注定是对手,彼此之间都想压过对方,只是无论在吃穿,还是在父亲的宠爱上,康王都胜他一筹。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在父皇的心慌,他的出生就是个错误,是他一时冲动的结果,若不是太后坚持,估计他现在都不知道在哪儿生活呢。而康王不同,康王的母亲不是宫女是贵妃,又姓吕。

他天生就富贵,有坚强的后盾。

洛王则什么也没有,全靠他去争取,所以他能压过康王的地方不多。

今儿陆白若是一首诗让西山诗会压过东山诗会,也算是他为数不多的让康王吃瘪了。

一想到这样,他就越发期待了。

他提笔,见陆白走到游廊处,伸手折下一枝桃花,轻声念叨:“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洛王一怔,桃花庵?

当年桃花观弟子离开桃花观后建立的桃花庵?

这桃花庵里有一位桃花仙?

什么时候的事,难道桃花观的弟子有可以飞升了?

他满怀疑惑,却不便打扰陆白,只能提笔继续写下去,“酒醒只来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陆白念到此处,忍不住提起酒葫芦饮一口酒。

此山,此桃花,在细雨蒙蒙之中,青雾弥漫之中,多了几分诗意,当浮一大白。

洛王则在品位这首诗。

又是一首朗朗上口的诗,虽然没有用什么典故,而且不拗口,没有太多的修辞手法,但意境跃然于纸上,一个洒脱fēng_liú的隐士深刻印在了他脑海。

他正在品位,陆白又念起来,洛王急忙提笔跟上,待陆白念到“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的时候,洛王忍不住叫好。

太好了。

这才是真的隐士,而且带了几分飘飘仙气。

洛王觉得,今天这诗会不用写了,拨得头筹的绝对是这首诗,太应景,在有意境了。

洛王抬头望一望满山坡的桃花林,一个锄头立在旁边,自己靠在桃树下饮酒的桃花仙似乎就在这山林之间。

洛王收这首诗词传抄出去,让他们知道,今年这踏青诗魁,我舅舅当定了。”

小太监答应一声,忙去誊抄起来。

这个清明节几乎所有社团都在办诗会,无论春社,秋社还是夏社。盖因春闱就快到了,全国的举人都在京城了。

这些有才之人自然不会缺席这样的诗会。

社团就是在抱团,就是在混圈子。

才华就是这些举人和才子敲开名望的敲门砖,有了这块敲门砖,他们的仕途之路会好走很多,甚至可能得到贵人的赏识,从此飞黄腾达。

而社团的主人,汪汪都是世家子弟或家眷,他们办这诗会,本意是为了给世家搜罗人才。

世家不是平白成为世家的。

世家想要在庙堂上有影响力,就一定要有人才相助,诗会正好就是这么一个他们搜罗人才的平台。

但诗会又不仅限于此。

诗会还是相互较量的平台,谁家的诗会成功,谁家的诗会出来的诗压倒群雄被世人传唱,就会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投,日后会更旺盛。

因此许多诗会的主人都喜欢把诗会上出来的好诗誊抄传出去,在坊间传颂,为诗会广而告之。

洛王觉得陆白这诗真好。

他自觉还是有点欣赏水平的。

毕竟他娘虽然出生不好,但他好歹是皇子,皇上在教育上没有苦了孩子。

当然,也没有怎么造福孩子。

从方大学士是他老师就看得出来。

这首诗依旧如《清明》,明白如话,不用任何典故和华丽辞藻,语言音调务近俚俗,然而已经却在上层。

这肆意不羁的桃花仙姿态,让人心向往之。

他甚至觉得,这首诗的意境甚至达到了让人可以参悟修行的地步——谪仙楼就以诗中意境修行。

当然,谪仙楼还是有一套对应修行之法的。

诗很快誊抄出去。

首先在洛王的诗会上传阅。

举人才子们在知道陆白又写出一手诗后,纷纷停笔细读,然后就十分肯定这是陆白写的,毕竟这首诗同《清明》一样,同样用大白话让意境跃然于纸上。

他们也不得不佩服,这意境是真的秒。

在看他们刚才写的,虽然典故频频,但意境上就落了下层,有些不好意思拿出手了。

“陆镇抚使不愧是顾四小姐养大的,这才思——”才子们很快找到了陆白能够在才华上超过他们的原因,有顾四小姐从小栽培,就是一个庸才也会成为有才华的人。

“以前怎么就没注意到陆镇抚使这么有才华呢。”举人惊叹,早知道如此,应该向他讨教一番的。

这样或许在春闱时会有裨益。

顾四小姐当年就喜欢指点举人们的学业,不少人就曾因此在科举上受益匪浅。

“嗨,还不是陆镇抚使在修行上的天赋,把文采给掩盖了。”另一个公子要这扇子说。

旁边的人闻言把手里写好的诗给撕了,“这路镇抚司也太妖孽了,修行让人望尘莫及就罢了,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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