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五团子亲妈在八零>第九十二章 三连大喜事

“妈!我不是净身出户,出来的时候手上有一块值钱的手表,让我给卖了五千块钱呢!买完这头牛还剩下三千多,够开一个服装店的了,然后我跟雨落一起经营,没多长时间日子就会好起来的。”

叶溯凛说完方宛丝这才注意他手腕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了。

认识他快九年了,那块劳力士手表一直没摘下来过,可见他有多喜欢那块手表。

如今他为了生存,把自己一直心爱的手表给卖了,还给自己家买了一头大公牛,看来他是真的洗心革面要跟祝雨落好好过日子了。

“溯凛啊!真的是谢谢你……”

要说方宛丝之前对叶溯凛还有好多质疑,那么在这一刻全都没有了。

“妈!我们都是一家人,别说什么谢不谢的……”

“哈哈哈……好一个一家人,我听了这句话感觉浑身的病都好了。”

祝明勋跟祝雨瑞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听见了叶溯凛的说辞喜笑颜开了起来。

而在他身后的祝雨瑞依然冷着个脸,不过看叶溯凛的眼神不在凌厉了。

毕竟他给自己家买了一头大公牛,解决了祝家燃眉之急,而他这个做小舅子的也不能太给人家脸色看了。

就算看在自己姐姐的面子上也不能太较劲了。

“爸!你正好回来了,快看看溯凛给你买的大公牛,以后就让雨瑞牵着它干活,保证不累的。”

祝雨落嘴上说如何讨厌叶溯凛,但是却兴奋的告诉自己父亲叶溯凛给买了大公牛,眼神都绽放光芒,那掩饰不住的喜欢,是个傻子都知道叶溯凛在她的心里有多重要。

这种感情或许就是一种本能,就像是我们饿了,渴了就会向身体发出信号,爱一个人也会给你发出各种信号,让你在生活的细枝末节当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我在门外都听见牛叫了,真是一头好牛啊!”

祝明勋这辈子就喜欢两种动物,一种是马,是在他年轻当兵的时候接触最多的动物,很多场训练都是在马背上完成的。

另一个就是牛了,从小他就是放牛的,跟牛的感情最深,在地里耕种的时候没有牛是不行的,所以牛在地里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哈哈哈!这头牛年轻力壮,能用好多年,以后耕地干农活都不用愁了。”

方宛丝现在高兴的是合不拢嘴,在农村谁家买牛可是大事,再加上儿子马上要结婚了,自己姑娘也复婚了,真是三连大喜事,都快要把方宛丝给砸懵了。

祝雨落看时间不早了赶紧上厨房做饭去了,农村的活确实多,吃完饭他们下午还要去铲地呢!

有了这头牛可把五团子牛的绳子给松绑了,这头牛以为是攻击它的人,追着五团子就跑啊!

龙龙和门门都大了什么都不怕,撒丫子就溜了,小鲤鲤看见牛追过来吓的躲在仓房里就不敢出来了,最有危险的就是小鱼儿跟小跃跃,他们太小了,根本就跑不过牛。

“鱼儿跃跃小心!”

叶溯凛看见牛追了过来赶紧把他们两个抱在怀里,祝雨瑞在一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牛的绳子,缠绕在院子里那颗杨树上。

第一次祝雨瑞跟叶溯凛配合的这么默契,分分钟就把这头倔牛给制服了。

龙龙跟门门都爬墙准备出去了,结果看到牛被拴住了立刻跳下来。

鲤鲤也从仓房出来了,小鱼儿跟小跃跃虽然吓够呛,不过在爸爸的怀抱里就什么都不怕了。

祝明勋跟方宛丝一把老骨头的人了,刚才被这场混乱的场景吓的差点魂飞魄散,好在牛的攻击对象不是他们,要不然他们就被牛给拱出二里地了。

叶溯凛放下孩子拿起皮鞭照着牛身上就抽三下,很快牛的身上就出现三道皮鞭伤痕,同时也惨叫了三下。

祝雨落在厨房忙活的热火朝天听见院子里牛叫的声音不对就赶紧出来看看。

“叶溯凛,别打了,这牛刚来可能认生,适应几天就好了,你给它打坏了我们还要给它看病,得花不少钱呢!”

畜生毕竟是畜生,不像人一样有理智,偶尔做出伤人的事在所难免。

祝明勋年轻的时候被马蹄踢过,被牛踩踏过都没舍得动他们一下子,现在这头牛就是追着五团子跑就让叶溯凛给打成这样,这可给他心疼坏了。

“我打的都是皮外伤,没事的,我就让它记住了,在追赶我五个孩子,我就把它炖了吃肉!”

叶溯凛不允许任何人欺负自己孩子,包括动物,谁伤害他们,他就让谁好看!

“牛肉可是很好吃的,正好也是我的拿手菜,鲤鱼跃龙门,你们想不想吃啊!”

祝雨落没想到这头牛胆子不小,敢追赶自己的团子?信不信就自己的厨艺,分分钟把这头牛变成美味的佳肴,让它连托生的机会都没有。

牛也是有灵性的动物,多少能听懂他们的对话,在加上叶溯凛这三皮鞭子,更是长记性了,知道这五个孩子不好惹,以后绝对不会追赶他们了。

“妈妈,还是不要了吧!这头牛是给姥爷种地的,如果我们吃了以后姥爷就没法种地了。”

虽然刚才被牛追赶着有些害怕,但是五团子还是很喜欢这头牛的,毕竟在那个年代也没什么玩具,像牛啊羊啊鸡鸭鹅狗之类的都是他们没事逗乐子的物种,就像原主小时候就是骑在牛身上长大的,对动物都有着特殊的感情。

“那好吧!我就暂且先留着它,如果下次再犯,我就炖了它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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