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维纳布尔斯龇牙咧嘴地扬言要么拿冠军,要么瞎几把踢,一下子把球员震住了,贝克汉姆觉得也就是这种老混蛋能制住更衣室的这些大佬,尤其是加斯科因那个大混蛋。
鲍比.罗布森也许能用威信震慑住这些老队员,但是他带领英格兰队踢世界大赛绝对不会有惊喜。
他手下的英格兰队大概率会纪律严明,同仇敌忾,在欧洲杯小组赛以小组第二的成绩有惊无险的晋级淘汰赛,但是球队在接下来的淘汰赛大概率会经历一场苦战,可歌可泣的输掉比赛,然后昂着头回家。
到时候谁犯错谁就是千古罪人,遭受球迷唾弃两年。之后就是下一次大赛,英格兰媒体依旧会评选出大赛罪人,这时候前一任罪人就可以解脱了。
这就是罗布森带队的最好结果,他大概率找不到与加斯科因的相处模式,而把对方排除在欧洲杯的大名单之外。
贝克汉姆在巴塞罗那参加夏令营的时候就观察过罗布森的训练课,训练的第一部分永远都是身体训练,接下来是全队射门练习,最后是分组对抗,并且时不时和一名来自葡萄牙的教练发生激烈讨论。
他认为罗布森是一名伟大的球员,但是作为主教练,他并没有领先行业的才能,所以英格兰队在他手里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罗布森很清楚自己也带不动英格兰队这艘太烂尼克号,所以一年连续拒绝了英足总三次,后来极力推荐维纳布尔斯,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没人相信他这样的正派人会在遇到阻挠时撂挑子,而维纳布尔斯这个家伙显然没有太强烈的契约精神,他出生五十多年来的做事动机几乎只有梦想和金钱,最好能混合在一起他才觉得带劲。
克鲁伊夫刚发现自己的身体状态开始走下坡路就马上退役去务农,而维纳布尔斯为了多挣几年钱,从英超一直混到了爱超,直到混不下去才尝试当主教练。
以往的执教生涯充分证明了他只适合负责俱乐部日常训练和比赛,这是他的长板。作为一名球员时期就试图统治更衣室的刺头,他在效力的所有球队中都是影响力中心,而且还算优秀的职业生涯经历让他很容易获得球员们的青睐。
但不得不说,维纳布尔斯的属性加点并不均衡,只要管理范围出了竞技范畴,他就会变得平庸且贪婪。
偏偏英格兰职业联赛给予主教练的权利范围又非常宽泛,一名主教练不但要负责俱乐部的竞技工作,而且在俱乐部人事变动、球员转会、青训建设、财务经营等方面都能拍板,只需要向董事会负责。
所以英格兰人都把俱乐部主教练称为经理,球员平时都管自家主教练叫老板。
如果说主教练在其他国家的职权范围相当于部门经理,那么在英格兰至少是分公司一把手,这种权利大,地位敏感的岗位不容易待太长时间,对一名主教练的要求也极其苛刻。
所以才会出现弗格森和温格这种英超名帅在转会市场物价虚高的时候腆着脸对媒体说“最强阵容已在阵中”这种“傻话”。
尤其是温格,为了帮俱乐部解决贷款压力,连续多年卖主力还利息却只能从青训营里拔萝卜。哪怕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他依然让阿森纳连续多年保持在欧冠区,而且还能在欧冠的小组赛中晋级,把能力范围内的奖金都拿个七七八八。
这就很不容易了,“欧冠十六郎”这个称号也不是哪个主教练都能干出来的。不要忘了他刚来英格兰的时候,阿森纳还是一支踢长传冲吊的球队。
维纳布尔斯在巴萨的职权只限于竞技部分,就连球员转会也只有建议权,所以成绩不错,到了英格兰队更是可以心无旁骛的提升成绩,全英格兰的球员都可以供他选择,其他区域想也是白想,所以他只能专心钻研业务,而且还想来点“自主创新”。
只可惜这一批英格兰球员都在1996年世界杯结束后十年内出生,被长传冲吊荼毒日久,不但思维僵化,而且功能单一,可堪大用的球员实在少之又少。
哪怕是这些英格兰球员中的精英们一时半会儿也没法适应新战术,训练中跑跑战术倒是也能跑到位,但是完全掌握不了4-3-3。
能力出众的边锋和中忱甲闱虻亩贪澹自从全英格兰地区都确立了高空轰炸战术,那些技术好,有灵性,但身体条件不好的球员基本上在15岁之前就被全面淘汰,英格兰的小梅西、小哈维和小伊涅斯塔们统统被拍死在萌芽里。
维纳布尔斯起初也没准备踢4-3-3,这个阵型要求球队经过短传把足球控制在自己手中,中场一定要有传球能力出色的球员,越多越好,同时两个边锋的破坏力一定要强,最好一下子就能把对位球员过干净,让其他防守队员被迫拆了东墙补西墙。
一旦形成这种局面,防守一方在拦截和封堵的时候通常都会手忙脚乱,如果进攻方第一时间能在前场形成压力,足球大概率又会回到己方脚下,接着再组织一波层层递进的进攻。
巴萨梦三队在巅峰时期就把这个战术发挥到了极致,始终把足球掌握在脚下,把球传到对手最难受的位置,就是不丢球。
那几年,其他球队在场上看到巴萨这些170上下的土豆,恨得牙都痒痒,可人家的传球速率就是快,个人能力就是强,连恶意犯规的机会都不给你。
等你可以碰到对方球员的时候,通常都是危险区域,谁犯规谁是棒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