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之后,查抄结束了,在香客们震惊的目光中,一箱箱的金银珠宝,一石石的粮食,被抬到了大雄宝殿。
在众多香客的注视下,清点又用了半个时辰。
“白银2万7千三百二十三两,粮食500石。良田1万亩。贵寺还真是有钱啊。”领头的
士兵冷冷的说道。
“你们不能动,这些银子是菩萨重铸金身的。你们不能动啊。”
“重铸金身,哼!
满天神佛,空享香火,不能庇佑我大明风调雨顺,重铸金身有何用?
来人啊,把这银子带回去,我要用它们修筑水利,我倒要看看,满天神佛是否真的有灵。”
领头士兵笑着说道。
....
针对寺庙的行动持续了整整7天,7天内,无数的寺庙,被查,那些藏在寺庙里面的恶徒被抓捕。
期间虽然有少数百姓阻拦,但是并没有引起什么大的混乱。
再加上朝廷采用的全都是公开审判,有着无数的百姓围观,根本没办法做手脚,所以这次行动并没有对朝廷造成什么大的负面影响。
甚至朝廷还拿那些从寺庙搜刮的财富,大大的做了一次好人。
那些寺庙几百年积累的财富,化作一个个基建的资金。
清理河道,兴修水利,救助灾民,修筑官道,一个个大工程拔地而起。
远在京城的朱由检得知这些寺庙的财富之后,顿时心里活络了起来。
虽然朱由检并不喜欢宗教,但是不可否认宗教存在,对国家的稳定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宗教教义都是让人向善,之所以有人打着宗教的名义干坏事,那是监管的不到位。
善必杨,恶必惩!
现在的大明很多官员,勋贵子弟,为啥名声不好?
还不是因为他们犯了错误之后,有人给他们兜着。
时间一长,就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如果三观再不正,那妥妥的就是一个祸害。
放到后世就是个坑爹的玩意。
一个官员,勋贵子弟少说能祸害几十人。
一个有无数信徒的宗教,一旦出了问题,那祸害可就大了去了。
比如白莲教。
洪武、永乐年间,川鄂赣鲁等地多次发生白莲教徒武装暴动。
永乐十八年(1420)唐赛儿起义和天启二年(1622)徐鸿儒起义。都足以说明宗教缺乏管理之后的危害。
所以宗教可以有,但是必须接受朝廷和百姓的监督。
经过这么多天的努力,再加上自己的监督,
自己智囊团终于不负众望,完成了大明第一本宗教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百姓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百姓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百姓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百姓(以下称信教百姓)或者不信仰宗教的百姓(以下称不信教百姓)。
信教百姓和不信教百姓、信仰不同宗教的百姓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百姓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百姓应当遵守律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百姓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百姓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其他势力的支配。
第五条
各宗教可以组织活动,接受百姓募捐,但是必须接受官府和百姓的监督。
其中部分财产留作宗教自用,其余财产交给大明慈善,由大明慈善公开化处理。
各神明的香火钱,除了留下部分供给宗门运转外,其余的需要交给大明各地的养济院进行处理。
第六条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以及招募人员,阻止聚会,必须向的官府汇报。
所有新的宗教成员必须进行登记。
第七条
所有宗教团体,有收集百姓建议和提交问题的义务。
个宗教团体需要把每年百姓遇到的问题提交各当地官府。.....
.....。
虽然条例出来的,但是怎么实行下去确又是个难题。
毕竟现在可不是后世,无神论早已被世人所知。
现在你到一个村子里,大喊“这个世界没有鬼神!”
要么被人当做疯子!要么被人打出来。!
鬼神之说,早已深入人心。
想要把手插入宗门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朝廷打着抓捕逃犯的幌子,也是突然发难才敢杀入寺庙。
这样一来大义在朝廷。不会出什么大乱子。
现在直接给各大宗教,加一个杠。
说的好听的是为了防止在出现寺庙藏污纳垢的情况,但是实际上直接动了众多宗教的蛋糕。
那些讲究清心寡欲的道教还好说,最多心里有一点不块,
但是佛教就不好说了。
毕竟那些和尚可是好给所谓的菩萨重塑金身,朝廷的此举,别说是菩萨重塑金身,就连他们自己也只能真的吃斋念佛了。
这样一来,至少会有一半的假和尚会离开寺庙......。
这对佛门老说绝对是重大的打击。
那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