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房间后,我坐在沙发上,拿出卡片,逐字逐句仔细的阅读。
只见,这个卡片的开头赫然的写着“人体24小时生物钟表现对公安干警工作中各项影响”。
后面,就是正文。
凌晨一点,人体处于沉睡与浅睡交替状态,体内痛感神经系统极为敏锐。
因此,在该时间段执行抓捕任务较为适合。犯罪嫌疑人,易因拒捕而产生的身体痛苦而放弃抵抗。
凌晨两点,人体的肝脏正在极力的排毒,而其他器官工作相对缓慢。
因此,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爱警护警的要求,为了保证民警的身体健康。非极特殊情况,应保证民警在该时间段内,能够得到休息。
凌晨三点,人体的血液粘度最高,肌肉松弛,显乏力症状。
因此,不宜进行剧烈运动。该时间段内,相对适合抓捕穷凶极恶及涉嫌重大犯罪的嫌疑人。
但同时,该时间段内执行抓捕任务,对民警的身体也有伤害。因此,需要统筹考虑。
凌晨四点,人体脑供血量最少,对事物的判断等思维能力相对迟缓,大脑中血液,难以支持进行复杂的逻辑思考及判断。
因此,时间段内是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最佳时间,最容易获得真实信息,工作中应充分利用。
清晨五点,人体肾脏分泌结束,进入浅睡多梦的时间段。
因此,在工作中可以暂停审讯犯罪嫌疑人。在该时间段内进入梦境,可以使犯罪嫌疑人在不自主的状态下,对其潜意识中印象深刻的犯罪行为被动进行回忆,从而击破其心理防线。
清晨六点,人体血压开始升高,脉搏跳动加快,对崭新的一天及新的生活充满希望。
因此,在该时间段内进行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应注意充分给予犯罪嫌疑人新生活的希望。
例如,告知犯罪嫌疑人,举报警方未知事实属重大立功表现,可对其今后的量刑,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并对其所范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早上七点,人体体内的免疫系统活跃旺盛,免疫力最强,心情愉悦舒畅,面对一天新的生活充满极大的渴望及希望。
因此,在该时间段内,应继续对犯罪嫌疑人宣讲政策。避免其对自己的未来产生绝望等消极情绪,从而积极有效的配合警方工作。
早上八点,人体肝脏排毒完毕,此时喝酒对人体肝脏损伤最为巨大。
因此值了一宿夜班,并很有可能处理了一宿案件,已经身心俱疲的公安干警,下夜班回到家里,也一定要避免使用酒精类饮料去消除身体疲倦。
防止此时摄入酒精,对肝脏造成强烈而不可逆的影响。
上午九点,此时人体内各器官全面启动,心脏跳动从夜间的缓慢会突然加快,易引发心肌梗塞等突发情况。
因此,在此时下夜班已经疲惫了一宿的民警,回到家后应及时上床进行休息。切记避免进行各项剧烈运动,防止心脏因无法承受负荷而出现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