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氏将嫁妆里仅剩的两样头面——一根铜鎏金簪子、一个银镯子,送到了镇上的当铺里,当了死当。

好说歹说,也才将将换回来八百钱。

李榆见到这八百钱,脸都黑了。

一家子这么老些人,竟然只有自家,出钱最少……

万一到时候办不成免征,必须得去一个人当兵,那岂不是只能自己去了?

李榆顿时看冯氏分外的不顺眼了。

平时只晓得伺候自己有什么用!一点儿都不会勤俭持家!

要不是她平日里大手大脚,总是惯着几个孩子,能让他李榆丢这个人么?

大哥是读书人,两个姐姐也都嫁得好。他们掏得出银子,不奇怪。

一身娇毛的五弟妹有个好娘家,她掏得出银子,也不奇怪。

可是,就连那个天天零嘴儿不断,却连窝窝头儿都蒸不熟的废物二嫂,都掏得出来银子;

那个平日里敢抡着锄头跟邻村老爷们儿干仗,比糙汉子还糙汉子的三嫂,也掏得出来银子;

怎么偏偏自家这个婆娘,屁事不顶?!

好在大姐李桃,给自己指了条明路。

李榆耳边,不由得回荡起李桃说的那些话:

“四弟,要说这可真是,有福之人不用忙,无福之人忙断肠。

你这边缺钱了吧?

大姐这里恰好就有个巧宗儿,轻轻松松,就能让你赚一注银子。”

说起银子,大姐李桃的声音里,似乎都充满了诱惑力。

李榆苦笑着回道:

“大姐,你就别埋汰我了。你四弟我,就是个土里刨食的泥腿子,哪里有那赚银子的本事?”

李桃笑道:

“别着急,你听说我呀!”

“大姐家的棺材铺子,近些日子,恰巧招待了个富贵的客人。是个姓宋的走商。”

“这走商是做粮食生意的,说起来要不是你大哥牵线,我还认不得他。

他之前在你大哥的东家手里,买过一大批粮食。

人家随手抛给小二的赏钱,都比咱们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儿,辛辛苦苦一整年的收成多。”

李桃好悬没把那宋走商给夸出花儿来。

“这大户人家,出门在外,身边自然要带着伺候的人。

这位宋大官人,原本带在身边的妾氏,就是个跟咱家柔姐儿年纪差不多的姑娘。

只可惜这个妾,命薄福薄。

年纪轻轻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不过是染了一场风寒,竟然就“咯嘣”一声儿,死了!”

李桃说到这里,李榆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

他虽然没有什么见识,可也知道,镇子上有个大药铺,叫做普济堂。

那普济堂的坐堂大夫,个顶个的都是一身好本事。

这宋走商既然这么有钱,自然不会出不起那请医问药的银子。

区区一个风寒,我们庄户人家请不起大夫,随便喝点姜汤,盖上被子发一身汗,就能治好的小毛病,怎么就能要了他爱妾的性命呢?

李桃似乎没有注意李榆的脸色,继续眉飞色舞地,讲那宋走商的故事:

“这宋大官人失了爱妾,十分悲痛。

那是大把大把地撒银子啊!

宋大官人不仅给那个妾在镇上买了块墓地。

还在大姐家的棺材铺子里头,给她订了上好的金丝楠木棺材。

又请了好多和尚道士,给那个妾,做了水陆道场。”

李榆越听越觉得心里焦躁。大姐这是怎地了?

明知道自己缺钱,还在自己跟前可劲儿吹嘘别人如何有钱?

这不是存心戳自己的肺管子么?

李桃似乎对李榆的不快,浑然不觉:

“这宋大官人花了不少银钱,发送了爱妾。

之后,就难免孤单寂寞。

总觉得自己身边没有人伺候,空空落落的、也不是个事儿。

于是,就想着,要再纳一房良妾。

这个巧宗儿,可巧就落在大姐手里了!”

李桃说到这里,十分欣喜,笑得脸上那褶子都深了几分。

“这宋大官人,口味上有点儿特殊。

他生平就喜欢那青嫩生涩的小娘子。

偏不爱那成熟的妇人。

宋大官人把这巧宗托给了我。

事先言明,必须得是那清白人家的女儿。

年纪最大不要超过十五岁。

这宋大官人,愿意出二十两银子的彩礼哪。二十两哪!”

听到二十两银子,李榆的脸色顿时变了。

李桃却不给他发表感想的机会,兴高采烈地继续说,说得口沫横飞:

“只是,这走商似乎心急得很。

礼数上要从简。只要说定了,就要立马把人抬走。

对了,似乎还得签个什么契书来着。”

李榆心下一沉,这正经婚事,哪有不走礼,还要签个契书的?

这契书,怕不是卖身契吧?

李桃对李榆的脸色视而不见:

“大姐想着,这肥水不流外人田,近水楼台先得月。

与其便宜了别人,倒不如说给咱自家人。

这亲事,我原是惦记着说给玉姐儿的。”

玉姐儿是李桃的小女儿。

李桃生下玉姐儿的时候,岁数已经不小了。

所以他们两口子对玉姐儿,那真是当成眼珠子一般。

李榆听到这里,不由觉得,自己小人之心了。

既然这是一桩大姐打算留给自己最最疼爱的老闺女的亲事,再差,还能差到哪里去?

在李桃眼里,李榆的那点儿小心思,几乎跟写在脸上一样简单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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