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堡的天气全年湿润,气温宜人,是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在这里的人们性格都比较开放,主要得益于伦堡这个国家的主要信仰是知识与智慧之神教会。
就弗伦这几天的观察来看,伦堡这个小国虽然看似在工业革命的时候落后于因蒂斯,但是在弗伦的亲身感受来看,伦堡的发达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聪明在这个国家是一个很好的通行证,在伦堡这里你一旦出生,命运就基本上被确定了下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的阶级是固定不动的。
普通阶层的人只有聪明到了极点才能够获得阶层的晋升,在这个时间的大陆来说,可以说已经是比较先进的了,而表面上是议会制度的因蒂斯在人员流动的程度上,却并不如还是君主制的伦堡。
圣·巴伦廷广场上,弗伦将自己头顶的高帽摘下放在地上,而广场上面游玩的孩子们在看到弗伦这个动作之后,也围了上来,这几天弗伦在这里表演魔术,孩子们也都养成了习惯。
弗伦和格兰达在离开鲁道夫家族之墓之后,并没有打算回到那个呆过一晚的小村庄,甚至没有想要到火枫郡的首都因纽特去,而是直奔伦堡而来。
格兰达其实并没有直接的意向去伦堡,毕竟格兰达的目的是游历整个大陆,但是弗伦还是想要早点到伦堡,而格兰达没有什么意见,所以也就跟着过来了。
弗伦也没有想着为什么格兰达想要跟着自己,但是如果问起她,弗伦也大概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研究清楚一个人的完整的性格是我的兴趣。”
事实上,弗伦在快要走出森林的时候,也问了一遍格兰达,格兰达也就给出了这么一个回答,格兰达的性格,弗伦其实也大概了解了,那就是像一个猫一样,既敏感又粗梳,既兴致勃勃又漠不关心。
对于格兰达的跟随,弗伦其实还是相当庆幸的,因为一个序列5跟随,自己的安全性就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同时,弗伦给出先到达伦堡的理由是:“每个国家的首都最能看出人们的个性,我曾经在一本心理学上面的书看到过,这可能是国家的心灵潜意识所构成的结果,国家的其他地方的人民当然也各有性格,但综合来看,还是在首都人民的性格上面增增补补的。”
格兰达当时听了听也感觉有些道理,就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天生对自然敏感的人,对科技这些严密精细的术语是不在意的,格兰达就是这样的人,而弗伦凭借多年来的忽悠经验,自然是骗人的话随口就来。
“就像你去一个餐馆吃饭,点同一道菜,你品尝之后,就能知道两家餐馆到底有哪些不同,厨师又有哪些不同。”弗伦再接再厉地忽悠着,终于,两人并没有将目的地订在因纽特,而是直奔伦堡。
而实际上,弗伦前往伦堡的目的其实非常单纯,那就是为了更好的晋升和保命。
“魔女”是占卜和反占卜的高手,弗伦从来没有忘记自己已经和一个致命的“绝望魔女”碰过面了,哪怕没有媒介,但是擅长占卜的“半神”的占卜能力绝对超乎想象。
现在弗伦能够安稳地活着,得益于阿玛迪在晋升“记录官”之后,借助一个半神级封印物给弗伦添加的半神级反占卜手段。
在同级别的占卜对抗中,没有任何序列能够和专精占卜的“占卜家”和“占星人”对抗,这也是弗伦能够安然无恙的活着的主要原因。
梅兰妮夫人并没有足够的筹码请求一位天使亲自占卜,哪怕这件事情易如反掌。上级对下级的天然蔑视,在任何世界都是不变的规律,举手之劳亦然。
说实话,哪怕弗伦现在即将消化完“戏法大师”的魔药,成为“占星人”,但是对于梅兰妮夫人的占卜仍然是无能为力,半神与非半神的差距太大了。
弗伦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借助在伦堡的亚伯拉罕家族的半神物品,然后再动用一次占卜防护,在接近十月的时候,弗伦的占卜防护就会失效,而早点了解伦堡当地的亚伯拉罕家族的情况是很有好处的。
进入伦堡之后,弗伦就找到了一家平民区的房子居住了下来,虽然环境比在特里尔的环境相差很多,但是弗伦也并不在意,像角色扮演一样居住在不同的环境,这是弗伦在前世的一个梦想。
格兰达在和弗伦在伦堡游玩了一两周之后,便对伦堡产生了厌倦,这个像猫一样的女子是受不了一成不变的环境的,而弗伦则需要在伦堡进行魔术表演,来进行“戏法大师”最后的消化。
道不同,自然不相与谋。格兰达本身便是漂泊的女子,所以在和弗伦在一家味道不错的餐厅吃了一顿散伙饭之后,便飘然离去了。而弗伦虽然在几个月的伴随中,对格兰达产生了好感,并且成为了朋友,但是却对她的离去只有伤感而没有更多的情绪。
喜欢一个女子,然后相爱结婚,这是弗伦原本的梦想,但是,原来世界还有亲人在等待自己的回归,弗伦没有勇气去和任意一个女子谈恋爱,因为当在教堂说出誓词的时候,弗伦永远没有勇气问心无愧。
话说回来,弗伦在伦堡的生活可比克莱恩在扫地出门之后到贝克兰德的贫困生活要好多了,起码弗伦是把除了房子的其他财产都折算成了钱财,放在了因蒂斯大陆银行上面,这是因蒂斯在全大陆都开的银行,所以弗伦并不用担心自己的衣食住行。
举个例子,这家银行就相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