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离婚。

男方主动离婚叫休妻,女方主动则叫和离。

法律规定,丈夫无能力赡养妻子,妻子有权离婚;

丈夫犯罪被强制遣送他乡,妻子有权离婚;

丈夫离家三年未归,妻子有权离婚;

丈夫强迫妻子为娼,妻子有权提出离婚;

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也有权提出离婚。

且不论执行得如何,能够明文规定已经是很大进步。

她观摩的这桩离婚案,是嘉兴城里,一个叫王八郎的富商,家里是做丝绸生意的,婚后十年,他偷偷养了外室。其妻刘氏知悉后,一纸诉状告到官府,要求诉讼合离,分其家产。

沈梦昔看到的正是诉讼尾声,衙门口堵了不少人,个个兴奋异常,议论纷纷。

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摇头叹息,感慨不已,“世风日下,恩义甚薄啊!为夫者,视娶妻如买鸡豚,为妇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世间真情,难以寻得。而淫奔之风,久而愈炽,可悲可叹也!”

——男子自古多妻,一旦女子抗争,便是世风日下。

大堂内诉讼已经结束,刘氏如得胜归朝的将军一般,拿着一纸“放妻书”出来。

有那好事者,接过读了出来,“盖闻夫妻之缘,恩深义重,世代修因,见存眷属。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今二心不同,难归一意,今对六亲,各自取意。两子随父,yòu_nǚ随母,十万银两,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时庆元三年七月廿五日放妻书。”

沈梦昔听得大乐。

一张放妻书,也算给了这王八郎足足的面子,搞外遇,被妻子起诉了,法院判了离婚,小女儿归妻子抚养,还得分十万银子给她。一张告知六亲的放妻书,不过是个遮羞布罢了。


状态提示:桃花岛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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