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之后,风清漪并没有回栾府,而是去了束玉那里。
正好那个因拉肚子而临阵脱逃的男人也在,见着风清漪进来,连连向她赔礼。
“栾小姐,真是对不住,在下也没料到会出现这种状况。这不,去药方开了药服了一帖,到这时才好些,就赶忙来致歉了。”
这男人瞧着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高高瘦瘦的,一副书生打扮。
风清漪没说什么,倒是束玉恼道:“你知不知道为了今天,我下了多大的功夫?”又是查探项云瑾的行踪,又是忙着定雅间的,搞得好像是自己要对项云瑾做什么似的。自己图的是什么?自己图的不就是给风清漪添堵吗?结果倒好,自己一通忙碌,全被他给毁了。
下次要是再有这种事情,自己一定要多备一个人候着!
那书生又是低声下气地连连道歉,就连风清漪都看不过,“算了,这临时拉肚子也不是他愿意的,只能说天意如此,你怪他也没用啊。”
听到风清漪这样说,那书生颇有些诧异,怎么着栾小姐跟传言中的有些不大一样,她这不还挺通情达理的吗?
“栾小姐大量,在下怎么会故意搞砸?束玉姑娘,你也知道的,我向来缺银子,若不是万不得已,怎么会丢了这个肥差,我断断不会是故意的啊。”
“不管你故不故意,事情没办成,你就得把定钱还给我。”
那书生忙道:“这是自然。”说话间,便从袖中取出一锭银子来递还给束玉,可是一双眼睛却死死盯着那锭银子,目光中透露出极端的不舍。
这可是一锭银子啊,书生的心里都在滴血。
风清漪却注意到了他手上的伤,“你的手怎么了?”瞧着倒不像是普通的伤。
“这个啊,是昨天晚上我杀鸡时,不小心被那只鸡给啄的。说来也是倒霉,鸡没杀成,还让它给跑了,那可是我养了好几个月的鸡啊。”
原本束玉姑娘给自己找了个这么好的差事,光是定钱就给了一锭银子,约定好了事成之后,会再给两锭银子。差事嘛,也轻松,就是陪那栾小姐吃吃饭做做戏,轻松得很。
事少钱多,傻子才不干呢。
高兴之余,他便想要杀只鸡给自己开开荤。他的日子一向过得紧凑,许久都没吃过肉了,眼见着明天就会有一笔巨财产入账,便想犒劳一下自己,结果鸡没杀成,让它给跑了。恼了半夜,想着算了吧,反正明天就能拿到三锭银子了,结果第二天早上就开始拉肚子,本来眼看着就到手的三锭银子也飞了。
真是倒霉到家了,也不知道去庙里拜拜管不管用。
束玉烦躁地摆了摆手,“好了,你出去吧。”
那书生略踟蹰了一番,离开之前又忍不住道:“那束玉姑娘……下次有什么好差事,你可还要想着点儿在下啊。”
这还不算罢,甚至还对风清漪道:“栾小姐,你要是有什么差事也可以找我,红白喜事、哭丧抬轿、写状纸、画人像……我都很有经验的,要是有用得上的地方一定要找我啊。”
见得风清漪点头应了,他这才恋恋不舍地走了出去。
此人离开之后,风清漪不由失笑,对一旁的束玉道:“他看着像是个书生,却一点书生的……清高都没有,钱财对他来说似乎很重要。”
当世的书生,纵然心里对那功名利禄渴望到了极点,面上却还总要装出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清高模样,唯恐被人议论说沾上了俗气,失了文人风骨,这个书生倒是个少见的例外。
束玉摇了摇头,“他能有什么清高?什么能挣钱他就去做什么?只要不触犯律法,他什么都肯做的。”
“他这么需要钱?”
“就一守财奴。”束玉道:“他整天忙个不停,什么活儿都接,这攒下的钱啊,只怕比我们这胭脂楼的姑娘都要多了。可他却还是不停地接活干,攒了那么多银子,连顿肉都不舍得吃,也不知道他挣那么多银子要干什么。不过啊,他的志向可不止于此,人家将来是要考功名做大官的。”
此书生名唤邢元清,三年前赴京赶考,结果名落孙山。自此之后便留在了京城,之所以没有回家乡。一则,因榜上无名,无颜回去面对家乡父老。二则,回乡路途遥远,他当时身上已经只剩几个铜板了,本想着高中之后,日子便又了着落。结果一朝名落孙山,只能赶紧想办法赚些银子维持生计。
如此一呆,便在京城呆了三年,只等着明年春闱了。
“在活下去面前,清高算个什么东西?就像是邢元清这样的人才算明智,你瞧瞧那些跟他一样穷,却死抱着清高不肯放手的书生,十有**要么狼狈回乡,要么……熬不过三年就死了。不过邢元清这样,让许多其他的文人瞧不起他就是了。”
风清漪本来没怎么在意这个人,告别了束玉之后,也就回栾府去了。
结果一进了栾府大门,就见楚楚急急地向她跑过来,“小姐,出事了,老爷和夫人知道了您在账上支取了五百两银票的事情,大发雷霆,说不定这次真的要罚您呢。”
五百两银票确实不是个小数目,小数目风清漪还看不上眼呢。那栾心逸住在自己的房里,守着自己的男人,自己还不能花她家一点银子了?
“慌什么,我过去看看。”风清漪一如既往地淡定。
栾老爷和栾夫人住的主院内,所有下人都在外面站着,见着风清漪过来,一个个都不敢吭声。风清漪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