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言情总裁>凤凰珞>第二十四章 误会(三)(点个收藏心想事成)

“啊!”那男子的右手已经被明黄色的火焰笼罩住,痛彻心扉,惨叫出声。

“可恶!同一个招数我居然会上当两次!”那男子气愤到不敢置信。

“你既然认得出这是三昧真火,就该明白,我不收法术,你的手就废了;而若是催动它烧你的元神,你就会魂飞魄散。”

“现在,我问你答。”

“璎珞呢?”

“她很好,我骗你的。你快把火收起来疼死了。”那男子不停地召唤土灵来帮忙,但无济于事,三昧真火一旦入体,只有施法者才能驱散。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人?”谢道之心下稍安,继续问道。

“我就是我,什么叫为什么杀人!我倒想问问你,人杀猪杀羊杀鸡有告诉过它们为什么吗?”

“嗷嗷嗷!疼疼疼!”他差点跳起来。

谢道之催动火焰,烧到了他的肩膀:“我已经说过了,我问你答。”

“你叫什么名字?到底为什么杀人?”

“我姓邬,别人都喊我邬先生,我的名字很长跟你说了你也不会念。”

“为什么杀人这还用问么?当然是吃啦!难不成还带回家过年!”邬先生皱眉道。

谢道之无语。

这个人修为高深,心智却跟小儿似的说话没头没尾夹缠不清。

如今最重要的还是找到璎珞。

“璎珞在哪儿?”

“你把火收起来我就带你去见她。”

“那你先把结界收了。”

“这不是我的结界,是我朋友的结界。”

“嗷嗷嗷!等一下,有话好说!别动手。”邬先生一个胡哨,似乎在召唤什么。

“呀——呀——”一只三色神鸟飞了过来,在两人头上盘旋。

“孟鸟,把结界收起来吧。”邬先生喊道。

“呀呀呀!”焦急的叫声。

邬先生的表情古怪,他为难道:“你也看到了,这是孟鸟的结界,它是聚天地灵气所生的神鸟,天生做幻境的一把好手。”

“有人闯入了幻境深处,它也找不到,如果不能把人放出来,它是无法收起结界的。”

谢道之狐疑地看着他,问到:“我怎么没听说过结界还有收不起来的?”

“我骗你干什么,现在我也在结界里出不去。”邬先生见谢道之还是一脸怀疑,无奈解释道:“你做结界还得念咒,孟鸟的幻境随心而生,不需要它自己的元神来维系,但是相对的,它很难控制幻境内的一切。”

“它毕竟是只鸟啊,你指望它多聪明!”

谢道之皱眉:“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做?”

“第一我们要找到幻境内所有的生灵:你,我,孟鸟,你那个小姑娘;第二我们必须找到幻境的生门,然后一起出去。”

“等一下,你自己的结界生门在哪儿你不知道?”

“我再跟你说一遍!这是孟鸟的结界!它只是只鸟!”

这个人!

到底是真的笨还是在装傻充愣!!!

“孟鸟,你能把迷雾去掉吗?我什么都看不见!”邬先生的声音。

“呀!”孟鸟的声音。

迷雾散去。

这是……

谢道之无语,这仿佛是璎珞平时买关东煮的小卖部!!!

原来方才转来转去就在这巴掌大的地方啊。

可是璎珞人呢?

“我说,你先把火收起来吧,你这烧着我,自己也费柴,就不怕元气耗尽嘛。”

“谢谢关心,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谢道之冷冷道。

他抬头,却发现这画面很是诡异,明明站在小卖部的店里,却没有天花板,抬头就是灰色的天空。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孟鸟不过是只鸟,这个世界,主要是为了诱捕你那小姑娘,所以孟鸟是根据她的记忆构建的,让她觉得没有危险,才会主动踏入。”

“嗷嗷嗷!我说实话你也要烧我?”

“你们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谢道之怒道。

“当然是为了警告你们别多管闲事啊,你以为我们没发现你们这几日上蹿下跳吗?”邬先生也不甘示弱地竖起了眉毛:“我们本就各自修道,毫无关碍,你们干嘛非要找事儿。”

“你若是不伤人,谁有空来理你!”谢道之不耐:“孟鸟不吃人,我看你也不像是吃人的,你是不是还有同党没有交代?”

“看你也已历经千年了,怎么还那么迂腐?人吃猪牛马羊,穷奇吃人,有什么区别?这千年来你还没看明白吗?人类的自私愚昧,和猪狗有什么区别?会说话了不起?会走路了不起?庸庸碌碌茫然一生,又有什么意义?不还只是一群蝼蚁?!”

“吃人的是穷奇?”谢道之问道。

“呃……你怎么知道的?我说过吗?”邬先生眯起眼睛,微露迷茫。

“我明白了。”谢道之点头。

穷奇是上古神兽,若是它吃人,倒也算得上是顺应天命,它生来就是以食人为生,自然界本就是弱肉强食,也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只是若是璎珞知道了,一定会不满,他几乎都能想象到她跳起来瞪大了眼睛,不赞同的样子。

修道之人以天下苍生为己任,那些被吃的女子何其无辜?

“穷奇向来居于北地,为何会来这里?而且还偏偏躲在闹市里?”谢道之问道

“还不是现在的打工潮闹的,山村里都没有女人了,我们也是四处流浪了许久,最后才发现这里是个吃人的好地方!你看啊,这里都是孤身来打工的女子,家人不在身边,被吃掉了也要


状态提示:第二十四章 误会(三)(点个收藏心想事成)--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