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就回去,给公司准备的司南汽车到了没有啊,我当初答应过你们,一人一台,整个管理层都有。
现在也到了应验的时候了,再说自家公司生产汽车,怎么上班还开别的品牌呢,将来公司公车也准备换了吧。”
之前林浩在准备组建司南电动汽车公司的时候,就答应过李欣他们等成品车出来,一人送他们一台。
现在司南电动智能汽车已经开始销售了,公司所有人开着其他牌子的汽车也有点不像话了,打自己公司的脸了。
而且他也准备换车,以后出门就坐天梁星b型,至于天府星gt跑车,开出去太显眼,有点招摇。
“还没到呢,估计等后天上午就能到,你还别说,大家都很喜欢司南汽车呢,你那天的汽车发布会,他们都看过。
早已经迫不及待了,至于公司用车,我们也准备开始换司南汽车了,除了大巴、中巴车之外,普通的汽车都换天梁星b型。”
和李欣简单聊了几句之后,林浩也没有再关注美股的跌幅,只是知道美股又上了一次新闻热搜。
就在星空科技集团准备整体换车的时候,在司南电动智能汽车发布会结束以后的第六天。
一大早,有关部门就通过各方媒体公布了经过2个多月时间制定好的《智能汽车使用规范暂行条例》。
在里面明确的规定,道路行驶汽车分为普通汽车以及智能汽车两种类型。
现有符合智能汽车的汽车目录只有司南电动汽车的的所有车型意见特斯拉汽车的modely型。
“条例规定,在驾驶智能汽车时,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否则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而且非常明确的规定了智能汽车的主体责任人为购车时登记的购车用户。
并且要求智能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可以随意更换座位,必须佩戴安全带。
当智能汽车车内有乘坐者,包括驾驶员时,驾驶座必须有一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员乘坐。
如智能汽车车内无人时,不做具体规定。
同时,智能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员必须在车内乘坐,不允许无人驾驶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如果有违反以上任意条款的内容,都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至于智能汽车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导致交通事故的话,会根据事故发生时汽车电脑中记录的数据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
《智能汽车使用规范暂行条例》颁发之后,又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热议。
现在终于厘清了智能汽车在行驶时的主体责任人,也规定了再各种情况下的一些处理办法。
其中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冲突的地方,也做了说明,智能汽车的相关法律层面将来会按照另外一部法律,或者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范围内进行修改。
这一下,国内终于可以随意的使用智能汽车上路了,可以说摆平了智能汽车上路的障碍。
当林浩看到这份文件的时候,也非常的高兴,起码解决了驾驶员在驾驶智能汽车时的很多顾虑。
同时在里面也看到了当初自己提出来的一些建议。
其实林浩觉得应该更大胆一些开放限制的,可后来仔细一想,并不是所有的智能汽车都有司南电动智能汽车的智能性。
而且现在社会对于智能汽车还处在一个朦胧的了解阶段,步伐迈的天大的话,容易扯到。
经此,司南电动智能汽车的使用环境也变的更加的宽阔,为司南电动智能汽车的销售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同时,这项法规的出台,让西方国家很是意外。
没有想到兔子竟然提前就进入到了智能时代,看了看兔子,再看看自己,仿佛双方并不在一个星球上活着。
同时国外对司南电动智能汽车感兴趣的人也越来越多,都在想办法看能不能试着从兔子国内买一台进口过去。
其实里面也有司南电动智能汽车的推波助澜,目的就是为了让司南电动智能汽车准入以及关税谈判能够早一点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