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反套路修真日常>第七十章 情与法(一)

傅风看了眼空明,对这种当时处于年纪尚小无选择权时便被父母等人规划好未来道路的小孩子,傅风自然是没什么偏见,顶多是觉得有些惋惜而已。

傅风鼓励道:“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选择这份专业,既然已经做出选择,纵使前路艰难险阻,充满坎坷,遍布荆棘,我都希望你能风雨兼程,不忘初心,勇敢向前走。”

空明起身朝傅风深深作揖,“谢先生勉励,学生定当铭记先生今日之语,不负先生耵聍。”

傅风满意地点点头,又将视线落在沈卜芥身上,笑问:“沈卜芥,空明未来的方向是成为一名佛修,你呢?你又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呢?”

未来要成为怎样的人,想走哪一条路,沈卜芥没想过,她对什么都感兴趣,什么都想学一点儿,却都不想下功夫苦心钻研,有时候发呆时会想到这个问题,却从未真正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

今天突然被问,她就有点答不上来了。

陆湛看出来了,解围道:“现在没想好不要紧,慢慢想就是了。”

恰在此时,店伙计推门而入,将托盘之上的饭菜一一放到桌子上摆好,面上带笑,“各位客官请慢用,有事可以摇一下这个铃铛,到时我们就会进来。”

桌子中间放了一个金色的小铃铛,很精巧,精致可口的佳肴摆在铃铛周围。

陆湛招呼着大家一起吃,沈卜芥和空明在陆湛和傅风动筷后才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

与长辈在一桌吃饭,礼让长辈先动筷,这是明礼。

食悦居的饭菜果然没让沈卜芥失望,菜肴精致,味道鲜美,还蕴含着丝丝灵气,让人心里都觉得妥帖。

傅风和陆湛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闲聊也是有的,沈卜芥在两人结束一段谈话后问道:“傅先生,刚才在竞宝楼我问的问题您还没有告诉我答案呢!”

傅风想了一下,放下筷子,笑道:“犯罪是否存在情有可原?这是个好论题,你提的这个问题很有讨论的价值。”

“我且先来问问你,杀人罪在《浮桐法典》中该如何论处?”

沈卜芥思索片刻道:“《浮桐法典》中的《刑法》中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极刑、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学期她们的律法课上简单讲了浮桐国的法律,沈卜芥对此很感兴趣,所以在藏书楼中查阅了不少关于法律的典籍,她对感兴趣的东西,记性一向不错,能记住也在情理之中。

傅风见沈卜芥答出来了,有些诧异,眼神中带了些赞赏,律法课是公认的所有基础学科中除了思想教育课外最枯燥的课,能准确记住法律条文的学生很少,多数学生都是应付完考试,知道一些大的条条框框等一些绝对不能犯得事儿外,对详细的律法不了解的。

他点头笑道:“你说的不错,杀人犯法受处罚是必定的,至于受怎样的处罚却是可以活动的,情节的轻重《浮桐法典》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杀了几人算是情节重,几人又是情节轻,这个具体判决是由天官府决定。”

“负责案件的法官对这个判决是有一定活动空间的,大方向不能错,判的具体年限却是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沈卜芥惊讶,“难道有人因此徇私枉法吗?”

陆湛被逗笑了,也放下筷子,“不是徇私枉法,而是法内容情。有些法官判案时会认为犯人虽触犯法律,却情有可原,就会在判刑时给予优待。”

“我给你们俩举个简单例子,你们俩来看看这个案子该如何判决。。”

空明和沈卜芥来了精神,俱是聚精会神地盯着陆湛看。

“有一个男子,我们就姑且叫他小海吧,小海有个得了病重的妻子,生命危在旦夕,他们镇上刚好有个医师发明了一种药可以救他的妻子,但是药的价格十分昂贵,卖到了成本价的十倍,小海四处求人,还是没能筹到购买药的钱。他去求医师,能否便宜一点儿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账,但医师拒绝了,并且说他发明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小海在走投无路情况下,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在夜间闯入药堂偷了药,治好了妻子的病,但小海因此被官府的人抓了起来。”

“你们觉得小海应该去偷药吗?”

眼看沈卜芥和空明陷入了沉思,傅风和陆湛就没出声打扰,陆湛轻抿一口茶水,看向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

沈卜芥率先道:“先生,我觉得小海不应该偷药,偷窃他人财务是违反法律的,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它具有权威性,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如果每个人都违法去偷东西的话,社会就会变得混乱,法律也会沦为笑话。”

陆湛点点头,笑道:“你是认为人们应该服从社会规范,法律既然被制定出来,人们就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

见沈卜芥重重点头,陆湛点评道:“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并遵守法律,嗯,不错,空明,你是怎么看的?”

空明道:“我觉得小海应该偷药。多数的人情,称其为道理,多数的道理,称其为法律条文,所谓的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它并不是握有生杀予夺之权的怪物,而是多数人的人情,我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一个人生命的价值远远大于医师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所以小海应该去偷药救人。”


状态提示:第七十章 情与法(一)--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