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点,拉塞特。”
示意拉塞特冷静下来,许昂告诉他:“画稿你已经看过,我相信你的眼光,既然你说它可以,那我们就得行动起来。我得告诉你的是,这些画稿的作者是被去年在十一区连载的一部漫画所影响,在借鉴十一区一个名叫高桥和希的漫画家的作品的基础上才创作完成的游戏王。你看,它们连名字都相同。如果我们不先得到它的版权,后续会很麻烦。”
拉塞特问道:“是十一区的漫画家,不是华夏的?”
在得到许昂的肯定答复后,拉塞特笑了:“如果是华夏的漫画家还真有点难办,但十一区的嘛……老板,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匹克斯是米国公司,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在好莱坞乃至于在米国的影视业都有相当的影响力。”
眼皮子都不抬一下,许昂只问了两个字:“所以?”
“所以我们可以用米国的方式得到它。”
拉塞特的笑容下有着难以掩饰的狰狞。
爸爸拿儿子的东西算拿吗?
不给?
你不给试试。
“我一向对你是很放心的,我也相信你能把事情办好。不过你得记住,我们是正当商人,整件事要符合正规的商业流程,人家的版权我们得拿钱买。”
“明白,匹克斯会拿钱把它买下来。”
至于拿多少钱去买,许昂不沾手,那是拉塞特需要操办的范畴。反正吧,以米国人现在的国力和豪横程度,他们拿钱买已经是给足了面子,你一个弟弟还要啥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