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恐怖悬疑>寻龙天师>第226章 与子同命

这件事情鹞子哥应该没有和老白、张歆雅说起过,估摸着那时我生死未卜,他们也没心情探究这个。

眼看我们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就跟打哑谜似得,老白终于忍不住了,问我们说的到底是谁?

我叹息一声,心想还能是谁?胡娃呗!!

除了他,还有谁会来害我们?

我清楚的记得,我和鹞子哥追着他满山跑的那天,他脚上穿的就是那种牛筋底子的棉胶鞋,这种鞋的鞋底纹路很特殊,千篇一律,没什么特殊的花样,非常容易辨别。

“我就说,这个人不能留,下次见着了,直接弄死,咱不弄死他,他就要弄死咱!”

老白咬牙切齿的说道:“这就是一标准的舔狗呀,还是最低端的那种舔狗,人家别人当舔狗是为了有朝一日真的能舔,而他是那种明知配不上,还故意往上凑的舔狗,末了再摆出一副只要看着你幸福就好的卑微样子,想想就特么的恶心,我跟你讲,哄抬肉价的就是这帮人,基本上没救了,就跟被洗脑了似得,不弄死他,他愿意为背后那个所谓的仙女做任何事情,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这话虽糙,可也直指问题的本质。

舔不舔狗的我倒是不关心,反正他又不舔我,但老白这话有一条却是说对了——这件事情,背后有那个仙女的影子!!

三尸木,世间罕见,胡娃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到哪去找这等东西?

应当是那个仙女在背后策划了这一切,胡娃只是一个实施者而已,也就是说,对方完全掌握了我们的行踪,对我们的敌意非常强。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曾怀疑,程毅也是给这个仙女办事的,我丢掉的那一魄,最终应该是落入了这个仙女的手中,对方既然拿出三尸木来迫害我们,为什么最终又轻而易举的让我召回了雀阴呢?

要知道,魂魄这种东西,在我身体里面,就得听我的,别人想勾走可不容易,可一旦丢了,对方只需要做一些小手段,我再想召回,那可就难于上青天!!

这个仙女很不简单,若她执意不肯放回这一魄,我估计鲜有人能召回来。

我不得不怀疑,对方是否故意放回我的这一魄?那么,她如此做,又是在图谋什么呢?

还是说,风铃里救我的存在实在是太强大了,让这个仙女难以抵挡?

我坐立难安,很希望是第二种情况,但又不敢太想当然,老话说得好,发上等愿,得中等结果,凡事都得考虑的面面俱到,给自己留有三分退路,如此方才能进退从容,眼下这情况扑朔迷离,让我不得不多想,偏偏想的越多,就越觉得恐惧,看不清本质,仿佛冥冥中有一只眼睛在窥视我们一样!!

鹞子哥见我神色阴晴不定,就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说:“好了,你这生死之间走了一遭,身子还虚弱的很,凡事不要想太多,先在这里修整一阵子吧,等你身体好一些了,咱们再出发。”

说完,他们三人起身就准备离开。

老白是走在最后一个的,等鹞子哥和张歆雅刚刚出去,我犹豫了一下,于是开口叫住了他,轻轻说了一句“谢谢”。

与二十年阳寿相比,这一句谢谢实在是显得太单薄了,可我总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但好像说什么都显得矫情,最终只是说了两个字。

老白立马狠狠揉搓胳膊,一脸的嫌弃:“得了,你丫甭用这种眼神看我,兄弟就是兄弟,不该有的想法不要有,关系还是要纯粹一点的!”

“滚!”

我狠狠一摆手,老白这才大笑而去。

“兄弟么?”

望着他的背影,我轻声自语着。

人心是最靠得住,也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所以,兄弟这两个字,也恰恰是最有情,也是最无情的。

曾经,我把邢伟当兄弟,结果他从身后狠狠捅了我一刀,差点让我身死。

曾经,我也年少轻狂,也把很多人当成过兄弟,打过群架也干过放荡不羁的傻逼事。

可最后,一切都淡了,当我沦落到街上开店给人看白事的时候,大家都变成了点头之交,相逢一笑而已。

我想,大概不止我一个人在人心叵测的世道里挣扎的如此狼狈。

于是,人们常说,婊子无情,兄弟无义,活得越久越冷漠,等到闭眼的那一刹那,回顾一生,发现除了钱和爹妈以外,谁都信不过,所以,人其实才是最孤独的。

以前我觉得这话再对不过了,不过当老白把我从吕梁山背出来那一刻起,我动摇了,再后来,总是想方设法为这些人多做点什么,宁可自己多担一些风险,也想让他们更加安全一点。

兴许,这便是兄弟吧。

我笑了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不过,我应该在后面再加一句,生死无常,与子同命。

打今日起,我仅剩二十年阳寿,未来活的每一天,其实都是在消耗老白的性命。

接下来的四五天时间里,我一直都在这小棚子里安心休养着,山里的猎物倒是不少,鹞子哥和张歆雅每天都能有所收获,剪开我们随身带的铁皮水壶,捧了地上的积雪塞进去化开,然后把肉洗剥干净丢进去煮熟,再撒点盐巴,就是一壶子香喷喷的肉粥,在这死冷寒天的大野地里,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至少营养富足。

甚至,鹞子哥把我们随身携带的用来拔尸毒的白糯米都给煮了,每天给我喝一碗白米粥……

如此悉心照料下,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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