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老街中的痞子>第七百四十六章存心有天知

省城比起武云市繁华许多,经济属于二线城市中上游水准,但也有生活贫苦人群扎堆的聚集地,比如老城区,就有上世纪**十年代建造的单位房屹立在那里。

原先是挺气派的楼房,可经历了风吹雨打,楼房破旧不堪,小商小贩占据了街道两旁,卖馒头的,卖海鲜的,卖熏肉的,弄得腥臭味的污水遍地都是,稍微不注意,就得溅到裤腿污垢。有钱有能耐的住户早就搬去新房子居住,不在这里受罪,只留下老人和租客依旧在这里生活,说贫民窟有些贬低的意味,起码不是中产阶级能够忍受的住所。

一家小店挂着“东北家”的字样,挺像东洋那边的舶来品,等仔细一看,中间的“人”字不知所踪,留下了几道浅色痕迹。门面简单到寒酸,塑料透明帘子,后面还有层满是油腻的破布飘飘荡荡,从里面冒出来的热气带着炒辣椒时的浓香,人不停张望。

饭店很小,算上厨房也不过三十左右平房,而且七扭八歪,体型宽大的胖子很难通过。在最里面旮旯,高大冷峻的陈蛰熊坐在那里自斟自饮,酒是老村长,菜是油炸花生米,一口菜,一口酒,脸色微红。

酒瓶里只剩下六成白酒,再加上他口杯里的半两酒液,其实也不过喝了三两多,可陈蛰熊酒量差强人意,曾经被三妮用几瓶啤酒放倒,酒精承受度几乎已经到达极限,脸红,眼红,脖子红,就连手腕皮肤都有些发紫。

一个身影急匆匆走进小店,穿着带帽子的运动装,从体型来看相当健硕,来到陈蛰熊对面,坐下,摘掉帽子,露出一张饱经沧桑的四方大脸,嗓音嘶哑喊了一声“老大。”

正是当初陈蛰熊手中的头号大将,消失许久的秦冲。

“喝点吧。”陈蛰熊给他端过去一个杯子。

“您不是对酒精过敏吗?别再喝了。”秦冲担忧说道。

“现在好多了,不像是以前沾酒就倒,跟赵凤声喝过几次,觉得喝酒确实能规避一些烦恼,喝着喝着,倒有点上瘾。咱们兄弟俩相识多年,风里来雨里去,我这当老大的却没陪你喝过一次酒,说出去会有人指着我脊梁骨骂我不仗义,今天咱们有缘再见,不容易,来,走一个。”陈蛰熊帮他倒满,也没逞强给自己倒满,只是将杯子一碰,把剩余白酒一饮而尽。

“您……您不怪我背叛了泰亨吗?”秦冲举着酒杯哆哆嗦嗦说道。

“怎们能不怪呢?”陈蛰熊抽出一把寒意森然的匕首,往桌子上一插,匕首尾部不住抖动,“兄弟是兄弟,规矩是规矩,咱俩做兄弟在前,所以要先喝酒,喝完了,再说江湖规矩。”

“好!”秦冲一鼓作气将白酒喝干,伸出了结实双臂,闭起眼睛咬牙道:“老大,来吧。”

江湖有大有小,各个区域都有着不成文的规定,就万林市而言,秦冲反咬东家一口,即便有改过自新的意图,那是得受三刀之刑。

陈蛰熊用食指和中指夹住匕首,一挑,刀影闪动,噗的一声!

秦冲感觉寒风掠过双手,身体却没有传来任何痛感,睁开眼,看到陈蛰熊左臂插着一柄匕首,鲜血正不断涌出。

“大哥,你!”秦冲站起来失声喊道。

陈蛰熊五官仍旧呈现出一种微醺状态,瞧不出一丁点痛苦神色,从容不迫掏出一卷绷带,丢到桌面,拔出匕首,露出精壮却又布满疤痕的臂膀,“来,帮我包扎一下。”

秦冲这位活了四十年的老爷们眼眶湿润,迈着艰难的步伐走到陈蛰熊身边,蹲下身,双手颤抖包扎伤口,“您这是何苦。”

陈蛰熊端起白酒,灌进去一大口,淡淡说道:“你是我带出来的人,犯了错,我也难辞其咎,念在你是被迫的份上,由三刀改为一刀,你能够戴罪立功,我却不能,这一刀,我必须承担。虽然没人找咱们问责,可江湖人就得守住江湖规矩,上有苍天,下有黄土,中间还有一颗自己最清楚的良心,假如连良心都不要了,还做人干什么?”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这句来自几百年前商界的古训,放在陈蛰熊身上再也贴切不过。

秦冲手忙脚乱将伤口弄好,腮边肌肉不断蠕动,“老大,您说吧,咱下一步该干啥,这条命从五年前就是您的,现在还是您的!假如我有一个字不是发自心窝,叫我天打五雷轰!”

陈蛰熊慢悠悠夹了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不紧不慢问道:“你在电话里说见到翟红兴了?”

“是!就在我亲戚家居住的乡下,那天我路过的时候,从远处看过一眼,翟红兴,黎桨,错不了,那俩王八蛋化成灰我也认得!”秦冲咬牙切齿道,那对主仆让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将对方扒皮抽筋。

“地点打探清楚了么?”陈蛰熊继续问道。

“清楚,咱们可以随时随地端了他们老窝。”秦冲答道。

“那就好。”陈蛰熊点点头。

“老大,咱们什么时候动手?我准备了几把枪,有喷子,也有手枪,完全不怕跟他们硬碰硬。”秦冲低声道,在县城购买枪械,等的就是陈蛰熊归来这一天。

“喝完酒就去。”陈蛰熊又喝了一大口。

“现在?不需要花时间抽调人手吗?”秦冲皱眉道。

“就咱们俩,敢吗?”陈蛰熊露出对他而言相当吝啬的笑容。

秦冲愣住。

两个人就要冲进翟红兴老巢?

托大了吧?

“两把枪,对付一条七步蛇,足够了。翟红兴是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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