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隽意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想记得》的剧本, 然后抬头跟旁边逐渐感到不妙的毕周说:“我要拍这个。”

毕周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自家艺人虽然平时生活中吊儿郎当的不着调,但在工作上一向很认真,也很有主见。他现在说要拍这个, 那就是心里已经百分百确定了。

毕周现在只想把整理剧本的工作人员拖出去打一顿。

虽然知道他决定了的事几乎没有改变的余地, 但毕周还是想挣扎一下,拜托祖宗似的把另外四个本子塞到他怀里:“别这么快下决定啊, 这些你都还没看呢!万一有你更喜欢的呢!”

沈隽意一想, 也是这么个道理, 倒也没拒绝, 又把另外四本拿起来看了一遍。

然后看完了捡起《想记得》的本子朝毕周晃了晃:“确定了, 就这个。”

毕周:“…………”

那四个他精挑细选的剧本难道真比不过这个不知道怎么混进来的漏网之鱼?不会因为这小导演是他粉丝他自带滤镜了吧?

毕周一脸凝重地把剧本拿了过来。

《想记得》讲的是一个并不圆满的爱情故事。

在乡村田野长大的顽劣少年遇到了因为父母工作原因来到这里的少女。少女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柔软又美丽, 安静又乖巧,像那田野上随风盛开的小雏菊,酒窝里都盛满了阳光。

他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爬上树,翻过墙,避开在院子里晾衣服的妇女, 把他从那最陡峭的山崖上采下的最漂亮的花放在少女的窗台上。

然后少年像野猫一样, 藏在墙外茂盛的枣子树上,看见穿白色连衣裙的少女推开窗,好奇又开心地拿起那束花, 放在鼻尖闻一闻,露出乖乖软软的笑。

然后他一整天都会心情大好, 吹着口哨从树上溜下来,打输了跟隔壁村孩子王的架, 也不觉得难过。

后来少女跟着父母一起搬走了,少年追在车后面跑了好久。

车子在麦田之间的泥泞路上停了下来, 少女摇下窗,眼眶红红地看着少年。

他气喘吁吁,却咧嘴笑着,把别在裤腰上的那束花拿下来递给她。花瓣上还留着晨起的露水,少年朝她挥挥手说,别忘了我和这里啊。

他想着,他总要去找他的。

等他长大了,有钱了,要给她买这世上最漂亮的裙子,送她最漂亮的花。

可几年之后再见,少女却完完全全忘记了他。忘了那片他们拉着手奔跑过的田野,忘了那总盛开在她窗台的花。

她生病了,得了一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失去之前所有记忆的病。

父母的意外过世给她留下了无法治愈的应激创伤。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不得不面对一次完全陌生的世界,每一次,都要重新去认知一切,经历着一遍又一遍无休止的对未知的恐惧。

曾经安静乖巧的少女变得敏感胆小,不记得他是谁,也不记得自己是谁。

少年留在了她身边。

她每忘记一次,少年就重新让她爱上自己一次。

他让她灰暗绝望的人生又重新盛开了漂亮的花,每!最快发布!天早晨醒来来,只要一偏头,她就能看到床头那还残留露水的花束。

直到少年查出自己脑内长了一个无法切除的脑瘤。他并不害怕死亡,可他害怕失去自己的少女再次陷入黑暗。

可他没有办法了。

生死从来不由人。

他没有告诉少女自己就要死去的事情,他用生命余下的日子,替她安排了今后的一切。哪怕没有自己,她也能衣食无忧地活下去。

他想,等他死了,要不了多久,少女就会再一次失忆。

那时候,她就会忘记失去他的悲痛,开始新的人生。

她那么柔软又美好,在今后漫长的人生中,一定能遇到愿意照顾她的人。她会好好活着,没有伤痛地活下去。

忘记他吧,就像忘记刚刚过去的那个寒冬。

少年就这么死去了,死在了春暖花开的时候。那时候,山崖上的花开得正艳,往年这个时候,他总会爬上山崖,采下最漂亮的一朵送给她。

他并不知道,少女并没有忘记他。

在他死后,少女想起了曾经的一切。

他们每一次的相遇,少年每一次使尽浑身解数让她爱上自己的招数。他总是咧嘴笑着,像夏日最烈的骄阳,驱散了她生命里的寒冬。

她记得有关他们的一切,甚至想起了年少时墙外那颗大树上隐隐绰绰的身影。

其实那时候她就知道那上面藏着人了。

她曾经那样努力的想要记得他,而今终于记得他。

可却也永远地失去他了。

………

一个清新浪漫的爱情故事,一场怦然心动的青春相遇,没有惊心动魄的曲折,像田野间最怡然的风拂过云端,吹开了春日温暖的阳光,吹起了漫空飞舞的蒲公英,却在结尾画上了悲情的一笔,令人光是看完文字都久久不能平复遗憾。

相比于毕周挑选的那几个合家欢的商业电影,这部电影明显是冲着文艺片去的。

拍好了是经典,拍不好就是无病呻吟的爱情片。

而且文艺片在国内当下的电影市场上是不占优势的,大家更愿意看嘻嘻哈哈的爆米花电影,更别说这片子还是个悲剧。

文艺片的票房一向都不太好,再加个悲剧结尾,指不定扑得更惨。

毕周沉默了好一会儿:“……本子确实不错。”

沈隽意朝他挑眉:“饭随爱豆,我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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