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百姓们太热情,之后秦朝云都没跟安夫人同路,而是派了蝶彩儿随身保护安夫人,她自己只能带着人先回去。
否则走哪儿都被看大猩猩一样围观,可不自在。
只是回到府里,秦朝云就不安分了,拉着即墨渊,非要给他化妆。
他们两人,在秦朝云的妙手下,很快就化成一对中年的大叔、大婶儿。
即墨渊大叔的胡子有点长,已经是花白的颜色,脸上还有不少褶子。
秦朝云化的大婶儿要稍微好一些,只是头发也花白,脸上皮肤也开始松弛,腰腹部位也有不少赘肉,失去了她原本的窈窕。这身材,无论从前还是后看,都没人能想到这就是秦朝云。
即墨渊的身材也没好到哪儿去,被秦朝云强行在背上加了个驼背,防止他走路姿势太帅,装大叔容易露馅。
秦朝云召了面水镜,两人看着镜子中的彼此,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如果我们只是普通人,就算要经历岁月的腐蚀,只要能与你朝夕相伴,我也值了。”
“说得好听。我真要变这么丑,肯定被你嫌弃死了。”秦朝云撇撇嘴,却也是不住脸上的笑意。
即墨渊知道秦朝云只是随意吐槽,也不反驳,只是抓着她的手,骤然消失,再次出现,已经是在闹市中。
他这一招空间穿梭,可比任何兽车速度都快。
城主府的人怕是都以为秦朝云去找秦夫人说话,却不知她都已经悄然离去。
有即墨渊这样的**ug存在,外人根本不可能锁定秦朝云的行踪。就连她的百卫队,都是无比头疼。
好好的大王,守着守着,就感应不到气息了,偏偏他们还得故作镇定,不能声张,只能每人一个方位,不断扩大,默默感应。
好在秦朝云和即墨渊在一起,这么玩失踪,也不是一次两次,百卫队早都已经习惯,并且已经有了完善的应对之策,包括每个人哪个方向,谁查近距离多少里,谁查更远的距离,分工都很明确。
这不,秦朝云才失踪,他们之中就有人感应到气息,并且给了其他人反馈,之后很快做出反应,派出其中一个五人小组,去继续追踪秦朝云的气息,方便随时保护。
而其他人,自然是要为秦朝云打掩护。
其中最擅长变化的,与幻妖族能力有些相似的蛾族女灵皇蛾咏,更是应变得披了件淡紫色披风,坐到湖边钓鱼,其他人跟在她身后,拒绝被打扰。
这架势,就好像是秦朝云在钓鱼一样。
蛾族的幻化能力不如幻妖族,她们的五官幻化能力不强,但是擅长模仿起息。
蛾咏本就是女子,只要穿一件遮掩身材的披风,将头发也弄得跟秦朝云相似,背后看着是有那么几分像。
只要没人凑近了看,是看不出端倪。
因为蛾族人擅长模仿的,是气息!蛾咏现在的气息释放出来,几乎就和秦朝云一模一样,自是不易被怀疑。
……
且说突然出现在集市上的秦大婶儿和袁老爹,此时正在一处菜摊上,一人拿个白萝卜、另一人拿了棵白菜,跟小摊贩乐此不疲地,为了一个铜板进行着唇枪舌战。
最后袁老爹以攻心之术,为秦大婶儿省了一个铜板。
卖菜的也是一对年龄差不多的夫妇,那妇人还跟他们念叨着:
“算了算了,今儿个秦王送了我一匹绸缎,够给我家姑娘做套衣服了,我就不跟你们计较那么多,早点卖完早点收摊。
我看你们也眼生,外地过来吧?
现在生活好了,九龙城的城防查的也没那么严。要是三四年前啊,你们这些外地人,想到九龙城定居,那盘查可真是。
行了,这根黄瓜你们一起带去吗,给你们算便宜点。我卖完也好早点收摊。”
卖完早点收摊?
秦朝云看着她面前这么多菜,心里就想笑了,这些做生意的小贩是真的会说,为了能多带货还真是什么都能说。
为了成全彼此,秦朝云又买了一堆菜,并且炫耀地跟那妇人表示:
“我家孩子爹呀,年轻的时候就做得一手好菜,多买点菜回去,让他给我做。我就是看他厨艺好,才跟了他。”
“那你可真有福了,我家那口子,别说做菜了,厨房都没进过。不行,我今天得拉着他给我洗碗。”
然后那妇人,就把注意点放到她男人身上,还是絮絮叨叨念叨起来。
秦朝云好笑地看了会儿,就拉着即墨渊一起,又去了别处晃荡,顺便买点这、买点那的。
走得累了,再到酒馆里点一盘下酒菜,喝上两盅,那才是美滋滋。
酒馆是个好地方啊,在这里每天都有说书的讲故事,偶尔还会有不那么出名的戏班子,来演两场。
秦朝云这几天也确实累了,偶尔放松一下,觉得格外有意思。
或许是秦朝云来了九龙城,带来的是半兽人一族的和平,这些大胆的说书人,居然也敢说说半兽人那边的故事,也敢说说他们好奇又羡慕的秦王秦朝云。
今天这位说书人啊,说的就是秦朝云智斗狮王的故事。
因为秦朝云在民众眼中,一直就是智慧型、美貌型的,实力并不是很强。但她有即墨渊这个强大又忠诚的恋人。
不得不说,说书人确实有些想象力。
在人族,大家虽然信封通天阁的强者,知道灵者的强大,知道神尊如神,所以心中根本不信什么所谓的神,跟半兽人那边的祭神文化完全不同。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