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边月满西山>第七十二章 鹤短凫长【下】
王淼告辞,陈四爷抻了个懒腰,用手掩住嘴,打了个足足有半盏茶功夫的哈欠,然后便打法所有的伙计离开。

这些伙计都不是陈家中人,只是在下危城中久居,被陈四爷雇佣来茶楼中做伙计。

伙计收拾好东西,一个个走出茶楼时,都会在迈过门槛后回头朝着四爷问安。

第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四爷刚好吹灭了一盏灯火。

最后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茶楼里已经是漆黑一片,四爷刚好吹灭了最后一盏灯火。

这伙计看到四爷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黑暗中,一切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分不清边界与轮廓。

他忽然觉得心跳的厉害,接着不知从何处腾起一股子浓郁的害怕,竟是都忘了给四爷问安,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陈四爷一个人坐在黑暗中,面前摆着一壶酒,这是他在刚才吹灭柜台旁的灯盏时顺手取来的。

朋友不在,他并不想喝酒。

但不喝酒,好像怎么都对不起他现在的心情。

在酒壶和自己之间,没有放着酒杯,而是放着他的那把乌钢刀。

对于真正想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酒杯并不重要。他完全可以将酒壶的壶嘴含,入口中,仰脖饮尽。甚至没有酒壶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他也可以把头直接埋在酒缸里喝个痛快。

就这么静静坐了许久,陈四爷终于起身,走向茶楼的二层。

茶楼二层的最深处有个小房间。

起码从门上看去,这间屋子都要比其他的屋子小了一半。

因为其他的屋子都是对开门,只有这间屋子是一扇门,还是朝外开。

门上挂着一把精致的黄铜锁。

锁子挂在门上已经有些时候,上面布满了一层疙疙瘩瘩的铜绿。

陈四爷没有这把锁的钥匙,但这把锁的确是他锁上的。

至于今天距离上一次上锁过了多久,他记不得……

陈四爷只有在杀人前,才会进这间屋子,而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杀人。

杀人和喝酒这两件事,他都喜欢。

但他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也得分出个主次来才行。

所以他用了五年时间杀人,杀当死之人。又用了五年时间喝酒,喝天下美酒。

杀人的五年里,滴酒不沾。

喝酒的五年里,从不握刀。

过了今夜,便过了喝酒的五年之期。

但他还是没法区分究竟自己更喜欢杀人还是喝酒。

因为在杀人时,他总是想着杀完这个人要是能有一坛子酒喝就好了,最好是陈家的酒,最好是满江红,那这人便杀的最为值得。

在喝酒时,总想着这酒虽然一定比不上陈家的满江红,但也着实不差……要是能在喝完酒之后杀个当死之人这酒便喝的更加圆满。

今晚没有喝到满江红,不过好歹也是陈家的佳酿。

五年之期最后以一壶酒结束。

而在结束的时候,却又有了当死之人。

陈四爷觉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喷薄。

他为什么要吹熄所有的灯盏?

因为灯盏的光让他原本就足够兴奋的神经更加紧绷,陈四爷知道这是自己太久未曾握刀所造成的,所以他需要冷静。

灯火通明的地方,很难让人冷静。

所以这间独立的小屋中,没有窗户,透不进来一丝一毫的光线。

陈四爷把乌钢刀从刀鞘中抽出来一寸,用这一寸轻轻地碰了碰锁头,铜锁即刻断裂成两半,掉落在地。

他很是满意的笑了笑。

五年未曾出鞘,仅出一寸便有如此锋锐。

这样的刀他怎么舍得输给别人?即使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行。

他在走进这屋子后,从袖筒里摸出一把崭新的黄铜锁,和刚才断裂的那一把一模一样。

摩挲了片刻,便从里面把小屋的门锁住。

在他锁好了门,正要转过身时,小屋里忽然亮了起来。

一个从未有过光明的屋子,竟然亮起了一盏灯!

另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是胡家的五小姐,胡希仙。

刘睿影拒绝了她的好意后,她却是没有回家。

独自一人沿着河堤走了许久。

她想看星星。

这种想法总是来的很唐突,就像人想喝酒一样。

看星星没有任何意义,喝酒也是如此。

可这种念头一旦有了,却是很那打消,非得去做了不可。

其实她带了自己的剑。

只不过藏在了裙子里。

家里不让她配剑在下危城中行走,但以她的性子,怎么会听话?任何一个脾气执拗的大小姐和家里好像都会有些矛盾,更何况这位胡家五小姐还有些疯病。

她也不是全然没听。

否则就不会把剑藏在裙子里,定然会斜背在背上,大摇大摆的走在长街。

河岸两旁的灯火盖住了星光。

胡希仙很是失落。

只有在暗处,星光才能变得耀眼,这个道理她明白。

所以她便闷着头朝暗处走去。

河岸尽头有几座亭子,下危城中这样的亭子里晚上都会横七竖八的睡着人,大多都是白日里做零散活计的力巴。

这群臭烘烘的男人猛然看到一位如此香艳的女子时,脑袋里面想的事情都差不多。

力巴们不认识胡家五小姐,但从她的穿着打扮,举止神态中也知道她定然是世家子弟。

“今夜怎么没有星星……”

胡希仙抬头望天,皱着眉头自语道。

今夜的确是没有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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