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仙侠修真>本仙在此>第六百七十九章 还不错的“人?”

天降异象,必有不祥!

宋钰的身形已然游走到了春岚关城的中心区域,这里是整座城池最为繁华的所在。

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到达这里时的光景,却是在那次奔袭杀妖的事件之后。

在完成了城主的任务以后,并从南宫萍的那里换来了金蟾血,无论后者如何的好言规劝,宋钰还是离开了登山城,而来到了春岚关。

至于南宫婉儿以及面具男,还有腿瘸了那位小老头,和他一样都是有惊无险,只不过他回去的时候那几人都在养伤,所以这一面也就没见到。

而说实在的,对于这三位,蛤蟆根本就提不起任何的兴致再叙叙旧。

所以走的相当洒脱。

然而说巧不巧的,他就遇到了虎娃子母子,最开始时是许氏,在一家符箓店里打杂,蛤蟆进入店中的时候,她正被一群街溜子所缠。

原本这种事情蛤蟆本可以不管,毕竟人生地不熟的,还是少惹是非为妙,并且店主人好像也极怕其中一位衣着光鲜的青年,一点都不敢言语。

可是当这位爷踩到蛤蟆,并撞了人以后,依旧满嘴的骂爹骂娘的时候,宋大蛤蟆赏了他一个小嘴巴。

再在其反击之时,又给了他一个大耳光,外加一脚断子绝孙腿,将其踹了出去,这个事情还没完。

因为看似街溜子的小青年属实是有些背景,毕竟在其受挫不久之后又领回来了一位高手,可是一个修为和蛤蟆近似的中年人。

所以宋钰已经做好了要大闹一场的准备之际,后者倒是一位明事理的人,又或者说是因为感觉到了蛤蟆一身的修为以后,突然变得心胸豁达并且懂礼知节之辈,和蛤蟆相互把话说明白了,这事儿才算是完。

然而本来那个不太想管的妇人,眼下却不能不理,因为宋大蛤蟆深知阔少爷的秉性和脾气,事后准保要找许氏的麻烦。

也就问问她想不想换一个地方讨生活。

毕竟因为城主的任务,宋大蛤蟆和南宫萍已经有了点交情,所以找一个去往登山城的商队,将其带过去,再和南宫萍儿打声招呼,想必这妇人会得到些许的照料。

哪曾想,这女人可聪明着呢,不是说要跟定了蛤蟆就不走,而是以物相换,想要蛤蟆带一带她那宝贝的儿子。

其物件正是一枚极其罕有的残缺符宝。

上古所制,虽是残符一枚,却依然有在紧要关头保命的功效。

名为幻灵符!

可以在命陨魂消的紧要关头,通过认主精血实体幻化出一个挡灾人偶出来。

代价则是生者大半的妖力,以及精神识海的神念损耗,通通一股脑的消耗掉。

原本是许氏夫家的代代祖传之宝,当年其丈夫生怕自己的夫人生产时出现什么意外,所以就将这保命的符箓挂在了她的身上。

不曾想,天有不测的风云,自己却遭了大难,丧身于街头。

再说宋大蛤蟆,几乎是见到此枚符宝的那一刻,便双腿打弯的再也迈不动道了。

因为这可是一条命啊!

在古籍上又有挡灾符箓的称谓,即便上古时期,也是一件了不得的重宝。

只可惜是一枚残符,并不能反复的使用,如若是一件完全体,其品质绝对能够达到天阶的属性。

蛤蟆在心里发出感叹的同时,几乎一口就要答应了下来,但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毕竟他可不能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因为他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可谓是九死一生。

带着一对几乎与凡人无异的母子,那不等着连那“一生”的唯一生机也不要了吗?

所在二人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蛤蟆勉强答应虎娃子的妈,教导他三年,并在其能够自立的情况下再行离开。

“三年,也就三年而已,正好借着这段时间,将紫金葫芦彻底的炼化于体内。”

毕竟三年的时间,对于他这位拥有两千多年的寿元大妖来说,不过是眨眼的功夫。

而许氏在犹豫许久之后,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属实是没办法,毕竟她已经被那无赖给盯上了,要是没有一位可靠的靠山,这春岚关城她绝别想呆。

再有她虽为一个妇道人家,仅有练气的修为,可目光却不差,一眼便知道面前的小青年,绝对是手眼通天的人物,不然也不会逼退那无赖的长辈。

后者在春岚关城,可是一位身份尊贵的大人物。

如果虎娃子能在这人的教导下成长三年,绝对比的过在其他人手下呆上十年的时间。

所以许氏最终的妥协,不是无奈,而是欢欢喜喜的答应了。

这以后的日子,确实也证明了她的眼光不差,不仅没有对自己有非分之想,甚至就是她本人的修炼上,亦是得到了本不该有的指点。

至于外边的那些所谓的谣传,这个女人根本就一点都不在乎。

自从男人意外死了以后,她就没有生出再嫁的打算,一门心思的望子成龙,所以即便外边的风言风语让她的名声很差,但已经自我决定一辈子再不嫁的女人,还会在乎那些吗?

倒是怕自己的名声连累了这位“高人。”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氏渐渐地发现,高人就是高人,想法作为完全脱离世俗的束缚,根本就不在乎那些所谓的风言风语。

只是为人有些……

不太正经?

又或者说是像个流氓?

委实这人的那张嘴……

许氏觉着这么想好像又不太对,但每每想起的时候,又忍俊


状态提示:第六百七十九章 还不错的“人?”--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