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彼斯摇了摇头:“阿姨,可别乱说,我最烦女生了。”
最烦女生?大妈灵机一动。
“那是你男朋友不要你了?”
“呵呵~”
“阿姨,先不跟你聊了,我还要继续跑的。”
哒哒哒的又跑走了。
“看来被我猜中了,多英俊的小伙子啊,真是可惜了。”大妈暗自叹息了一声。
等到日常任务进度到【50500公里】后,拉彼斯看了看时间,确认自己是用了3个小时。
这个成绩是超出常人太多的,但也算不上快,其根本原因是拉彼斯没有用最快的速度来跑。
不过这几个小时过去,肚子倒是已经饿坏了。
他赶紧找了个地方吃了午餐。
“如果每天只跑50公里,那我要跑10天才能完成这个任务,夭寿了。”
“不行,我还能继续跑,还可以加快速度跑,下午我要回去跑。”
“这个破任务看着碍眼睛,必须尽快抹去它,多看一秒就多一秒闹心。”
所以吃完午餐没多久,拉彼斯再次回到了公园。
又疯狂的跑了50公里之后,拉彼斯觉得整个人都快虚脱了,就连脚上的鞋子都炸线了,成功报废了一双鞋子。
如果一会告诉拉姿丽他今天跑了100公里,拉姿丽可能会惊呆吧,想到这里,拉彼斯心里嘿嘿傻笑。
坐在椅子上休息了几分钟,拉彼斯慢慢往家里走,打算回家休息一会再去接拉姿丽下班。
时间还够。
回到家坐了一会,拉彼斯跑去上厕所。
结果看到水桶里丢着几件拉姿丽换下来的衣服,还没有来得及洗。
拉彼斯琢磨着反正也是闲着,要不帮老姐把衣服给洗了吧。
然后他就把衣服拿了出来,翻了翻口袋。
这是一种习惯了,他以前用洗衣机洗衣服的时候也会有这种习惯,洗之前会习惯性的把衣服口袋都给翻一遍。
因为口袋里有时候会有钱或者其他的东西,甚至有可能会有纸巾,如果不拿出来的话,洗衣机一搅,里面所有的衣服都沾上了纸屑,这是最糟糕的情况。
拉彼斯翻着翻着,结果真的翻出了一张纸条。
“这是什么?”
拉彼斯拿起纸条仔细看了起来。
这是一张卖血收据凭证。
落款日期是他出院的那天下午。
再看看这件衣服,可不就是拉姿丽当天穿的那件衣服吗?
再联想到那天她苍白的脸色。
拉彼斯感觉自己被一道电光劈中了。
“这丫头在卖血?已经穷到这个地步了吗?”
拉彼斯心脏猛然加快跳动,一种愧疚感蔓延着他的身体。
“这个女人,是在用卖血的钱买排骨回来给我补身体吗?”
拉彼斯自认是个很坚强的人,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一向暴躁,满口脏话的他悄悄抹了下眼角,心情有些复杂。
然后他把纸条悄悄收了起来。
接着倒洗衣液进桶里,放水,一言不发的洗着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