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科幻未来>庆余年之我是主角>第三十四章:偷天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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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贱贱的声音,红衣恍然想起,“公子,这不是城门那个,你当时还给了他一锭金子呢?”

范闲笑笑,“是他没错儿!”

“你们认识主家?”那妇人转身问了一句。“你们看,就在那儿,那个就是主家,你们自己和他谈吧。”

“好,多谢你带路。”

蓝衣从怀里取出一块碎银子递给妇人,妇人道谢着离去了。

巷道最深处,墙角边放着两个书箱,里面已经只剩下两三本了,看来这生意真的很好,才这么一会儿,就差不多卖完了。

王启年手持扇子,遮住自己的脸,躺在躺椅上,然后指挥着妇人们自己在箱子里取书,他只负责收银子。

桌子上,已经有一大堆碎银子了,目测估计至少得五百两,是用布袋装着的。

电视剧和原著中,范闲都没有承认过红楼是他写的,而且,知道这本书是他写的人,也只有极少数人。

电视剧中,王启年是不知道的,但是现在不同了,如今范闲的名声何止高过原著百倍,对于红楼一事,已经天下皆知。

即便在城门,王启年见识到了红衣这个侍女的厉害,可他还是做起了这桩贩书的生意。

哎,城门的守军心很累啊,只要一有人提到王启年贩卖假地图的事情,就一定会加上三个字:在城门。

这个锅,城门很不爽。

城门和东夷城一样,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成了专业的背锅户。

蓝衣和红衣两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在见到王启年的瞬间,同时拔剑!

王启年警惕性和武功都不错,听到剑出鞘的声音,便已经意识到不对,拿开扇子,看到范闲那张脸,脸色剧变,再看到那剑已经出鞘,一脸凶神恶煞的两个侍女,王启年身体还在躺椅上,双手一拍躺椅,倒翻而起,顺手抓住装着银两的钱袋,转眼便消失在了墙头。

好快的轻功!

“公子,姐姐的轻功和武功都要比这家伙高上许多,让姐姐揍这家伙一顿不好吗,为何拦着不让我们出手?”

“红衣,不可顶撞公子!”蓝衣瞪了妹妹一眼。

“哦!”红衣听话的低下了头,一副认错的乖孩子模样。

范闲摆了一下手,“无妨!”

见公子没有责怪,红衣脸上又恢复了笑容,还悄悄对姐姐做了个鬼脸。

“你呀,就是做什么事情,都是站在我的角度,站在我的立场,用我的眼光,这样没什么不好,我心里也很喜欢,但就是苦了你,这样的人生,会活得很累。”

把自己的生命,活成别人的人生,能不累吗……

范闲揉了揉蓝衣的头,心生怜惜,这丫头,就像是自己的影子一样,也正是这样,自己在挑选贴身侍卫的时候,第一个就选了她,并有经过考核。

“只要公子高兴,蓝衣做的一切,就都值得。”

范闲只是轻轻揉着蓝衣的头,没有再说些什么,真正的情意,是放在心里,放在行动上,而不是挂在嘴边的。

这一点,蓝衣和他就非常相似,真是个惹人怜爱的傻丫头。

看着自己姐姐与公子情深意浓,红衣轻轻试了一下自己眼角的湿润,真心替姐姐高兴。

除了公子,她们什么都没有。

能得公子器重,怜爱,心里自然高兴。

“好了,把书收起来,走吧,待会儿公子请你们吃糖葫芦。”

姐妹彼此看了一眼,心中高兴,当年公子收留她们的时候,给她们的第一样东西,就是一串还没有吃完的糖葫芦。

因为那串还没有吃完的糖葫芦,她们姐妹最终活了下来。

这是两人心中最美好的回忆!

三人,每次无论是谁外出,都会为另外两个人带回来一串糖葫芦。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早上蓝衣就带回来两串糖葫芦的原因。

公子请客吃糖葫芦,这在两人看来,是今天最开心的事情了。

等两人把剩下的两三本红楼收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家公子手上多了一个钱袋子,目测估计不会少于五百两。

红衣愣住了,“公子,你这银子……哪儿来的?”

“刚刚随手顺的,要请你们吃糖葫芦,得有钱才行嘛,走吧。”

范闲把银子递给蓝衣,三人原路返回,出了巷子。

三人才走没多久,王启年气喘吁吁地返回了这里,见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他的哀嚎声,悲痛声,传遍好几条街。

“啊……我的银子……我的银子啊……”

那悲伤的程度,就好像被同性那啥了一样,听之,怆然泪下,勾起很多人内心的悲伤,引来许多人朝这里汇聚。

不远处,听到这个声音,蓝衣姐妹两人彼此对视一眼,然后看着手中的钱袋子,无声地笑了。

感受着那声音中的悲恸,范闲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五百两而已,至于吗?

范闲今天的系统技能:偷天换日!

顾名思义,很容易理解的一个技能。

说好听是换,其实就是偷。

用这个技能去偷皇宫偷娘亲留下来的那把钥匙,最好不过了,但是可惜,这个技能有着距离限制,必须要两百米之内才有效。

而且,这个技能只能存在一天,每天,系统就会换下一个技能了,而且,偷天换日的技能冷却时间是十二小时。

偷天换日,范闲实在是找不到要“换”的东西,这时候,算王启年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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