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科幻未来>诸天单机大玩家>第十一章 “麻烦精”拉玛

男人之间的友谊,往往很单纯,也很简单。

一起经历过一些事,友谊之花,就会在不知不觉间,绽放开来。

陆齐与富兰克林,就是如此。

一同联手帮助麦可夺回游艇,让刚认识没多久的两人,完全没有适应期,立马成为了朋友。

平分酬劳的小细节,让富兰克林对陆齐这个讲义气,而且非常靠谱的朋友,好感倍增。

再加上两人的年纪相仿,共同话题较多,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

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富兰克林开始经常出现在酒吧,与陆齐一起喝酒吹牛的时间,变得多了起来。

这让富兰克林的另一位好基友,不由心生嫉妒…

。。。

一天晚上,正当围着围裙的陆齐,给一位坐在吧台前的朋克妹子,调制着一杯“血腥玛丽”时,富兰克林带着一名黑人,走进了酒吧。

“哟!”

“嘿!”

隔着吧台,跟富兰克林碰了碰拳,陆齐这才注意到,站在他身后,一个头戴绿色鸭舌帽的黑人老哥,正紧紧地盯着自己。

从对方的装扮,以及样貌来看,陆齐已经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即便如此,陆齐还是装作一副“你丫的是谁”,瞥了瞥那位绿帽老兄,向富兰克林问道:

“小富,这是你兄弟?”

“噢,对了,我差点忘了给你介绍…这是拉玛,我们一起在张伯伦山长大,从小就认识。虽然我不太愿意承认,但是,这个笨蛋,是我的兄弟。”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

还没等富兰克林说完,站在一旁的拉玛,就忿忿不平地开口反驳道:

“淦!倪哥,你tm才是笨蛋!如果不是要罩着你这个傻子,以我的聪明才智,早就当上这一片的龙头老大了”

对于拉玛的怒怼,富兰克林面色不变,只是随口敷衍着:

“是是是,随便啦…坐下吧,龙头老大。”

看着两人日常互相吐槽的景象,陆齐的嘴角,不由微微翘了起来。

跟陆齐猜测的一样,这位喜欢带绿帽子,嘴上不饶人的老哥,正是富兰克林的好基友,拉玛·戴维斯!

这位老哥,在游戏中,以喜欢搞事著称,整天闹出各种麻烦,还总要富兰克林去帮他擦屁股。

在玩《gta5》的时候,陆齐给这位老哥,起了一个亲切的昵称:麻烦精!

然而,不得不说的是,拉玛对富兰克林,是真爱。

今天,两人之所以会出现在酒吧,完全是因为拉玛感受到了强烈的危机感。

最近他发现,自己的好哥们,很少跟自己混在一起。而且每次去家里找他,他都没在家。

这让拉玛开始有些怀疑,富兰克林到底一天天地在干嘛。

今晚,正好逮住准备出门的富兰克林,他才从富兰克林口中得知,自己的好基友,最近都在跟一个名为“艾利克斯”的酒保混在一起。

这怎么能行?!

本着不能让自己的好兄弟被抢走的想法,拉玛才跟着富兰克林,一起来到了酒吧。

想要看看这个酒保跟富兰克林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倒是来了,但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对方的形象,与自己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一副略显低沉的嗓音,打断了拉玛的思绪,将其唤回到喧闹的现实中。

“要喝点什么?”

“给我们来两杯生啤就好。”富兰克林应道。

坐在一旁的拉玛,上下打量了一下陆齐,接着才说道:

“哟,哥们,你是华国人?”

“没错,你眼光很准,很少人会一下子分辨出华国人与其他亚洲人的区别。”

说话间,陆齐手上还不忘从酒炮里,倒出两杯生啤,递到两人的面前。

被夸的拉玛,笑了一下,接着说道:

“嘿嘿,那你是混三合会的吗?我听说唐人街都是三合会的地盘…”

“我不是,我跟他们不认识。”

“那太可惜了,我还想着,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可以…”

听着拉玛三句不离“帮派”二字,陆齐还没觉得什么,一旁的富兰克林就先出声打断了他:

“嘿!倪哥,我们是过来喝酒的,不是过来谈那些鸟事的!”

“淦,我当然知道!”

被富兰克林这么一打岔,拉玛才感觉到自己喉咙有些干,随手端起啤酒,往嘴里灌。

“抱歉了兄弟,他就是这样,在张伯伦山混久了,总喜欢打嘴炮。”

听到富兰克林的话,陆齐摆了摆手,笑道:“没事,大家都是朋友,聊天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话音刚落,灌了一大口啤酒下肚的拉玛,端着啤酒杯,指着陆齐说道:

“耶,就是这样!我已经开始喜欢上你了,哥们!”

在陆齐的刻意迎合下,再加上酒精的作用,拉玛很快就忘记了自己之前的想法,跟陆齐熟络起来。

喝得兴起,这位老哥就差抱着陆齐的脖子,在他耳边唱rap了…

就在这时,拉玛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一边端着酒杯,一边口齿含糊地说道:

“对了,我听我表哥说,他也认识一个华国人…他还说,那个华国人很能打,也是一个酒吧的酒保...”

说着说着,他猛地一顿,看了看吧台内正在擦杯子的陆齐,突然反应了过来。

“那个人该不会就是你吧?!”

闻言,陆齐手上动作一顿,脑海中立马浮现出瑞克那张,沧桑中带着一丝猥琐的脸庞。

那个多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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