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现在我想做个好人>第五百六十章【回国,有史以来第一位】

今年的金球奖没有颁奖典礼,没获奖的人不用去记者会上接受采访。

泰莉莎-帕尔墨二月要进入《暮光之城》剧组拍戏,地点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假期即将结束。梁坤没必要继续待在美国,等金球奖出了结果,坐飞机返回了华国。

回国后他第一件事就是召开记者会,接受采访。

他先说了去美国的原因。“我去美国是因为有工作,诺兰剪辑《黑暗骑士》,我做辅助。三人行必有我师,这是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好机会,我很高兴和诺兰一起工作。”

记者问:“你今年没能获得金球奖,感到遗憾吗?”

“没什么遗憾的,我还年轻,以后有得是机会。而且这部电影并非没有所获,查理兹获得了剧情类最佳女主角,我们还有四项提名,这都是人们对电影质量的认可。”

记者问:“你认为自己没能获奖,和华国演员的身份有关吗?此前从来没有华国演员在好莱坞获得过大奖。”

梁坤摇了摇头。“我知道网上有很多人聊这个话题,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没有华国演员得奖的主要原因是电影类型和演技,我获得提名就是最好的例子,我拍的是符合欧美观众口味的电影。我将来要争取拍出更好的电影,而不是为没获奖找一些主观客观因素。”

找什么理由啊?这次他如果赢了丹尼尔-戴-刘易斯,那就是奇迹。如果对手是约翰尼-德普这种怪咖,他比演技输了才会有点不服气。

网友们聊这个话题,就仿佛梁坤和章紫怡是欧美人就一定能得奖似得。其实真不是这样,想得奖涉及演技、运气、公关等许多方面。

像1995年奥斯卡那就是神仙打架,男主角演技再好也很难争过汤姆-汉克斯,最佳影片不可能争过《阿甘正传》,竞争对手有多冤?

海伦娜-伯翰-卡特有两次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七次金球奖提名,没有一次拿奖。这是歧视她天生女巫脸吗?她找谁说理去?

艾米-亚当斯后来也五次获得奥斯卡提名,每次都是陪跑。她倒是获得过金球奖,但一直是为奥斯卡在努力。

在好莱坞得奖,本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欧美演员也难。

记者问:“你以后会拍商业片为主,还是拍冲奖的作品为主?”

“我会拍自己喜欢的剧本,观众们爱看的电影。”梁坤微笑道。他没明说会拍什么类型为主,隐含的表达了更喜欢商业片。

他的前三部电影全球票房都破亿,《消失的爱人》也称得上商业片。

梁坤觉得,拍戏首先得是自己喜欢的,其次是观众们喜欢的,票房高就证明成功了。当然能获奖的话更好,所以他没有看不起评选的意思。

为了冲奖“虐自己”这种事他做不出来。他在拍《消失的爱人》和《黑暗骑士》时增肥、减肥只是噱头,日子和平常一样过,好吃好喝压根没受罪。

他对获奖没有执念,真的没有。

如果他的首要目标是获奖的话,就该选择拍《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贫民窟的百万富翁》这类电影,而不是考虑和华纳公司合作,拍摄超级英雄电影。

然而他喜欢科幻的超英电影,对李安那部获得了11项奥斯卡提名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毫无兴趣。他不喜欢那种电影,看了不觉得有多好。

《爱乐之城》更猛,14项奥斯卡提名,梁坤也没想过拍这部片子。他不喜欢歌舞片,对爵士乐也没什么感触。

他如果拍这两部电影,估计就是把导演的原版复制一遍,可能都懒得动脑筋。在拍摄的过程中,他不会感受到什么乐趣。

同样的,片商找李安拍商业片就是灾难,他连《绿巨人》都能拍成文艺片。那电影看起来就像文青努力地讲了一个死宅的故事,死宅们没听懂。

记者们让梁坤评价《误杀》。

电影还没有下线,已经取得了两亿票房,要和《集结号》竞争票房冠军。因为这部电影的口碑、票房太好,延映了。

观众们喜欢《误杀》,院线也喜欢放映《误杀》。倒霉的《投名状》在两部电影的夹击下,内地的票房最终只取得了一亿七千四百万,还不如平行世界。

梁坤说:“我在出国前就看了《误杀》,对这部电影充满信心。哥哥演的太棒了,我看好他成为影帝。陈木胜是出色的导演,比我想象的拍的更好,他完全有实力混好莱坞。当年他拍摄《我是谁》,就是好莱坞大片的水准。”

无论张国嵘能否获得影帝,梁坤都先把话撂下了,这就是为映艺剧公关的好时机。

在平行世界,李联杰凭借《投名状》获得了香江金像奖影帝,是他演艺生涯中唯一的一个影帝。李联杰的演技和张国嵘差距明显,两人竞争把奖给他的话,肯定会有许多观众不满。

《投名状》严格来说算是李联杰的第一部文戏,在里面也有打斗的戏份,只是不多。说白了他就是演一个在朝廷里情商不高的将军而已,心理戏份不多,电影更是扑街之作,偏偏拿奖了。

他的演技和同片的刘德華比都差一点,这里面肯定有潜规则。

给李联杰这个奖,是因为他在电影界打拼了一辈子,没有功劳总有苦劳。他的经典功夫片大家有目共睹,可是找不到一个理由给他颁奖啊。所以,当遇到一部合适理由的电影,自然是优先选择李联杰。

这里面也有运气的成分。如果竞争的有更加优秀的电影怎么办?那八成就得牺牲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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