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流潺潺,蝉鸣缓缓,邙邑八月中,哪怕烈日当头,浓翠的树荫下,依旧保有一片阴凉——选择来这儿避暑,实在英明!
“这瓜真不错!”
白景源穿着宽松的细麻深衣,随意的盘腿坐在苇席上,一边啃着手头的瓜,一边看着仆从们在溪水里忙活。
西瓜皮很厚,籽儿也很多,瓤儿不算特别甜不说,里头还有粗糙的纤维,跟他以前吃过那些根本没法儿比,但在这里,矮子里拔高个儿,的确是一等一的好瓜了。
鲜活的螺蛳吐着水,不情不愿的滚进仆从们腰间挂着的小竹篓,它们大概到死也不会明白,为何它们长这样儿了还不安全。
壳儿硬实,肉又腥又韧又少,平日里不是饿急眼了,连奴隶都懒得吃它们,没想到今儿个遇到了这么个怪人!
想来也是,这种事无关乎它们长啥样,只在于吃货的口味,真遇到了狗,屎也得战战兢兢。
仆从们也想不明白这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但既然大王想吃,他们用心抓就是了,反正这个大王馋得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就没有他不吃的,据说要不是仆大夫以死相逼,他连宫里养着的凤鸟都想吃呢!
区区螺蛳算个啥?
好在大王也不喜欢折腾人,但凡费事一点的东西,他都不会主动开口要,这溪水当中螺蛳很多,顺着水草,一摸就是一大把,大王能吃多少?不过图一乐罢了!
“咱邙邑的瓜,不是奴奴吹,那是诸国最好的!往年常有世家商队经过,慕名想要求购一二,奴奴都不舍得卖呢!”
伍元跪坐在旁,礼仪完美,却又透着让人舒服的随意,见大王手头的瓜啃完了,接过瓜皮的同时,又递了一牙过去,一切恰到好处,带着老仆特有的熟稔。
仆从们异样的眼神,白景源早就见怪不怪了,不在屋里呆着,跑到外面来,不过是因为这里凉快,抓螺蛳也只是顺带的事,他现在满心都是共叔鱼寄来的信,哪有心思想别的?
伍元笑容很是浮夸,白皙的老脸上,满满的皱纹舒展开,就像一朵大大的白菊,哪怕微微抿唇,光秃秃的牙床依旧藏不住。
想起昔年伍元替自己管理私库时的兢兢业业,白景源不免感叹时光无情。
一晃,就快十年了啊!
“你做事一向妥帖。”
从他身边出来的老人,清楚他的喜好,懂得怎么讨他欢心,实在正常,白景源心里想着事,随口夸了一句便低头吃瓜。
伍元是任袖从郑宫带来的心腹,是知道他来历的。
初时,他刚顶替公子白,伍元就受任袖的任命,来给他管理私库,说是为了方便他,事实上未尝没有监视他的意思。
虽然伍元一直很听他的话,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私库财货也任他取用,从不置喙,但他还是很不自在。
待到后来,随着年长,他坐稳了王位,任袖也给了他更大的自由度,再加上各地上供多了,私库里的东西变得越来越多,他的花用也不再仅限于打赏奴仆臣子,伍元就假称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主动退位让贤,说是要回乡养老。
这人不是他的,白景源自是不可能随意安排,就去问了任袖的意思,任袖却让他自行定夺。
任袖给他面子,他自然也要投桃报李,想着伍元年纪大了,又是陪嫁奴仆,不可能回郑国去,白景源就将他安排到邙邑来管理王庄。
邙邑说是他的封邑,事实上是任氏姐妹的自留地,封邑出产也从未交给他过,全都被任沂拿去养那支骑兵了,白景源这么安排,不过是为了让任袖心里舒坦,本没有期待过什么,没想到伍元来了之后,每年都会派人给他送各种封邑土特产,什么瓜啊菜的,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日子久了,当初那一丁点怨气也就消散一空了。
“这只瓜难得甜,你也尝尝,别光看我吃,我也吃不完这么多!”
想到从前,白景源难得说了句软话,毕竟像他这般,活到三十几,还能重新年轻一回的,实属罕见。
这种人文关怀,大概类似于热恋男女对单身汪的怜悯,说不上好坏,纯粹有感而发。
伍元知道他一向很好说话,得到他的认可,还是很高兴,又听他让自己吃瓜,忙摆摆手:“老奴牙都快掉光了!别说这瓜,就是豆腐,吃起来都费劲!”
豆腐都吃不动了,怕是早就饿死了,白景源不想聊这种没营养的话题,就不说话了。
伍元知他性子,最是不会让人难堪,这么多年,就不曾听他讲过什么刻薄话,既然不愿接这话茬,就是要换话题的意思,便笑着开口:“大王若是担心奴奴闲着无趣,不若奴奴与您说说最近新鲜事?”
“哦?你不是成天待在庆云宫?能知道什么新鲜事?”
庆云宫说是宫,在白景源看来,就像个农庄,平日里主子们不在,就只有不受宠或者养老的老仆,以及劳作的农奴和本地乡民在,这些人都是一辈子不出封邑的,哪能带来什么新消息?
“老奴尚有好友留在王都,托大王的福,如今书信往来十分便利,足不出户,也能知道远方的消息啊!”
听说有王都的最新消息,白景源来了兴趣:“哦?你都听说什么了?”
此次出京,所为的不过是让任袖放下戒心,若成天派人盯着凤凰台动静,任袖怕是又要多想,且不管伍元主动提起这个是为了什么,听听总是没有坏处的,现在他消息来源有限,很多事情可能了解得没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