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盛世大唐美名扬>第七十二章国子祭酒,礼部尚书(求推荐,求收藏)

国子监祭酒兼礼部尚书孔颖达可是如今天下赫赫有名的儒家大师。

在李二陛下还是秦王殿下的时候,便在打败王世充后将孔颖达恭敬的请入秦王府,教导长子李承乾儒家思想,也就是后来的太子殿下。

李二陛下登基后便lùn_gōng行赏,封孔颖达为国子监祭酒兼礼部尚书一职,可谓是实至名归,众望所归。

“老师在上,请受学生一拜。”

吴普光恭敬的施礼说道。

“普光啊!好久不见,还记得我这把老骨头啊?”

孔颖达略显不悦的开口说道。

“老师,学生终生不敢忘记老师恩德。”

“既然如此,为何多年未来看望老师?就连跟为师索要前朝试卷都是委托他人代劳?”

“老师,学生深感愧对老师教诲啊,这么多学子,老师是对学生期望最高的,可是学生却是让老师失望最大的,只落得个万年县令的官职,实在有愧老师厚望,学生无颜面对老师。”

吴普光深有愧疚之色的开口说道。

“普光啊!不管是县令还是侍郎,无论在什么地方?处于何种官职?都要有一个清正廉洁的心,为百姓着想,为国家社稷着想的心。只要你踏实努力,在万年县干出好的政绩,老师也好在陛下面前开口,替你美言几句。说实话,凭你的才华做个县令确实屈才了。”

孔颖达语重心长的开口说道。

“老师,如今学生在万年有幸教导一学生,此人天赋异禀,才识过人,乃是今年万年县春闱的红榜榜首,昨日他研制出一种鹅毛笔,学生看后大为欣喜今日特来让老师查看一番。”

说完吴普光从衣袖之中将鹅毛笔取出,交到了孔颖达的手中。

“这·····这是笔?”

孔颖达仔细端详后震惊的开口询问道。

“回老师的话,确实是笔,而且写作速度能提高数倍不止,极大了提高了学习写字的速度和效率。”

吴普光据实开口回答道。

“普光,你随老师到书房来。”

孔颖达激动的说道。如果此笔真如吴普光所言,那天下学子将会对此造笔之人感恩戴德啊。

这可是一种开天辟地,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创造啊,值得礼部在大唐大力推广下去。

“普光,此笔如何使用?”

“老师,只需在墨汁上蘸取墨汁便可。”

孔颖达依言,蘸取了少许墨汁。握笔书写起来,顿时孔颖达的眼睛亮了。

“好,真是太好了。普光是谁发明的这鹅毛笔,老师要启奏陛下,重赏与他。”

孔颖达的脸上焕发出从未有过的光彩,两眼闪烁有光。

“正是学生的学生林然,亦是老师的徒孙。”

吴普光据实开口回答道。

“哈哈·····哈哈······没想到普光在万年还发现了如此美玉,此子当得上老夫的徒孙,老夫更应该为他请赏。对了你也有功啊,教导有方,普光功不可没。”

孔颖达哈哈大笑着开口说道。

“老师,学生替林然谢过老师。”

吴普光高兴的拱手施礼说道。

“普光啊,你可是见外了。这可是老师的徒孙发明创造的,老师这次要好好在太师李纲面前炫耀一番。哈哈·····哈哈······想想李太师惊讶的表情,老师就开心的很啊。”

“普光,回去让我那徒孙先给师祖送三百鹅毛笔过来,当然师祖不会白要他的,十文钱一支,普光意下如何?”

孔颖达开口询问道。

“老师十文钱委实价格过高了些,再说老师要这么多为何?”吴普光不解的问道。

“当然是给国子监的三百名监生用啊,十文钱不贵,老师的学生可都是世家权贵子弟,算了十文钱确实太低了,一支鹅毛笔一百文钱,这个老师做主了,不然怎么显得此笔的珍贵呢?再则老师仔细看过了这鹅毛上的软管都是透明而且坚硬的,想来我那徒孙要费不少周折。”

孔颖达郑重的开口说道。

吴普光身躯一震,差点站立不稳。

这老师翻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瞬间暴涨十倍啊。

不过这样的翻脸,吴普光委实欢喜的很,恨不得老师再来个剧情大反转,直接一贯钱一支鹅毛笔,岂不美滋滋。

吴普光欢喜的告别了老师孔颖达,即刻返回万年去了,他还要将老师交代的三百支鹅毛笔的订单给林然传达下去。

第二日一大早,吴普光便和夫人王燕登上了前往林家村的马车。

作为一县之主,吴普光可以说是兢兢业业。万年县的大小村庄都留下了他或深或浅的足迹。

之所以带上夫人王燕,纯粹就是为了让她去山村体验感受一下,大自然的气息。

毕竟夫人现在在自己夜以继日的努力耕耘下,已经确定有喜了。

这个消息足以抚慰这几年来吴普光心里的阴霾,自从认下林然这个学生后,吴普光感觉自己一直都生活在多姿多彩的生活之中。

没有林然夫人也许至今还在心病的折磨之中不能好转。

想到这些吴普光就难免感慨万千,久久心情不能平息。

“今日早朝便到这里吧,昨日皇后生日,朕也多饮了几杯,有些乏了。”李二陛下环顾朝堂之上的众大臣缓缓开口说道。

“陛下,臣有奏。”就在众人准备退朝的时候一个声音在朝堂之上响起。

众人纷纷侧目望去。

“孔爱卿,有何所奏?”

李二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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