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沿着公路,一路向南。
到达一个地方,就先找个旅馆把车停下来,住进去。
然后就去买当地的旅游地图,在旅馆里研究当地哪里好玩,有什么名吃风景。
研究好了,决定了要去哪里玩,到哪里逛街,这才行动。
当然了,要先在旅馆里,把旅途劳累给休息过来,一般当天是不会出门的。
有时候,休息的过程中出点意外,格外劳累了,第二天也不见得要出门,还会呼呼大睡一天。
这就是有钱人的好处了,天下之大,任我闯荡,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郑秀莉和郑国霖一样,都喜欢那种未经改造过的,古朴的小镇,小桥流水人家。
有时候在旅行中遇到了,会在那里流连忘返,一呆就是好几天。
两个人或是互相依偎在小桥堤岸,或手挽着手,漫步徜徉在古老的青石板路上,一路看着周边的古朴建筑和朴素人家,仿佛置身于几百年之前,把自己感动地忘记了一切……
郑秀莉是真的不喜欢大城市。他们去的,都是游人不多的南方小镇,领略风土人文,品尝风味小吃,感受那朴素生活的优雅和慢节奏。
直到这个时候,郑国霖才真正读懂了郑秀莉。
傻丫头名字粗俗一些,性子从外表看着,也粗疏不少。
可是,她内心里那份对感情的细腻,对生活的理解,却是高雅和不羁并存的。
这个年纪的女孩,像白莉莉,像王艳。如果他和她们一起出来,依着她们,恐怕去的就会是最大的城市和商业场所,然后就是昏天黑地地逛街消费。
买一件衣服,不把所有的商场逛完了,恐怕买不回来。
而郑秀莉买衣服,往往是想好了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然后进商场,直奔目的地,买了就走。
有时候,连郑国霖都笑话她,一点女孩子的模样都没有,跟个男人似的直来直去。
可是,如今郑国霖知道了,郑秀莉的秀气,都在内心里。
真正和他在一起了,那份女人的娇羞,慢慢就由内心里散发出来,宛如一个江南女子,柔顺而内涵。
只是,那接近一米七的个头,这辈子是改不了,尤其是在这江南水乡,走进女人堆里,还是一下子就变的人高马大了。
但此时的郑秀莉,对郑国霖是温柔的,几乎言听计从,再不无缘无故发脾气。
郑国霖要她留长发,她就留长发。先把渐渐长长了的头发,用橡皮筋扎个小鬏,然后就是小缵,最后就是马尾。
他们走到最南边的时候,已经是五月末了。
这时候,太阳渐渐北移,都快到头顶上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郑秀莉犯了倔,非要去天涯公园去看看天涯和海角那两块石头。
他们坐滚装船过来的时候正值中午,刚一下车,郑国霖立刻热的四脖子汗流,哪里还有心情和她跑那么远?
“我说,咱们还是先找酒店住下,先凉快过来再说吧?”郑国霖就和她商量,“这破地方,这才五月底,太阳就在脑袋顶上了,直接能晒死人!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古代流放犯人,都流放到这里来了。车里空调开到最大都热!要是没有现代这些制冷手段,这里还有法儿待人啊?”
可无论说什么,郑秀莉非要去那里不可,没有商量的余地。
傻大妞比郑国霖还怕热,干嘛非要去那儿啊?
“第一时间去,代表虔诚!”她就说。
原来,傻大妞在船上的时候,就听人讲了两块石头的故事。
据说在古代的时候,一对青梅竹马的男女恋人,面临着被家人拆散的命运。两人为了爱情逃出来,家人在后面紧追不舍,最后就逃到了这天涯海角,无路可逃。
二人眼看家人逼近,双双跳海,最终化为天涯、海角两块巨石,从此再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了。
而到了这里,第一时间去瞻仰这两块巨石,小夫妻在巨石前盟誓,可以让自己的婚姻,像那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一样,天涯海角,海枯石烂,永不分离。
“那都是导游编了骗人的,这个你都信!”郑国霖就埋怨,“你大学生啊,有知识有文化,还做过高管,还信这些封建迷信!”
“我就信,就要去!”郑秀莉毫不让步,“国霖,我求求你,就依我这一回,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
郑国霖就叹口气,直接驱车往那个方向去了。
顶着炎炎烈日,两个人步履蹒跚,总算走到那海边的一堆巨石跟前,找着了那两块石头。
平日里,这里人山人海。这大中午的,连个人影都看不到了。
日头忒毒了啊!
郑秀莉竟然不顾日头就在脑袋顶上,在巨石不远跪了下来,还得让郑国霖也在她跟前跪下。
郑国霖无奈,只得学着她的样子,跪下。
尼玛,沙子烫人啊!这要是时间稍长,磕膝盖还不得熟了呀!
这时候,就听郑秀莉大声说:“天涯海角,巨石明鉴!我郑秀莉这辈子,自愿嫁给郑国霖,给他当老婆,从此无论他贫穷富贵,命运是好是坏,我都会和他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如违誓言,天打雷劈!”
郑秀莉小脸晒的通红,却依旧是一副认真庄重的模样。
郑国霖知道她为什么非要来了,她是希望自己的誓言能够灵验。
肯定啊,他也得盟誓。
果然,郑秀莉说完了,就让他也依样画葫芦说一遍。
说就说,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