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重生之大俗人>第220章 有些奇怪

大学开学前,关于住在哪里,是王菲菲家还是酒店,高牧一直在犹豫。

醉酒的探戈运动之后,他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以方便到金贝为由,暂时住在酒店,没有花费其他的精力去换酒店,只不过换了一间普通的标准间。

他一个人住,骨子里的节约还是会驱动他能省就省,坚持够用就好的原则。

原本坚持要他住在自己家里的王菲菲,这次出乎意料没有坚持,不但不反对,还陪着他去隔壁超市买了一些生活用品。

酒店的东西应急可以,长期用总是不舒服。

两人之所以有如此的默契,看似有了亲密关系之后反而不亲密了,其实主要是考虑到高牧还在长身体,两人都担心天天腻味在一起,腰杆子吃不消。

只能说和很可惜,钱是男人的胆,要是男人的肾该多好啊!

然而,几千年的人类进化和情感史证明,钱可以辅助腰肾,但不会成为正比,短时间的效果消耗的其实是长期的未来的精气神。

高牧的心里心性没问题,可以有不错的控制力,但是他的身体基因没有这么好的控制力。

双人探戈的事情,又往往是下身决定大脑,理智是没用的。

因此,两人默契的认为,为了将来的长长久久,雄风常驻,适当的距离是必须的。

同时,距离还能产生更大的美,何乐不为?

时间,在盛夏的高温中,悄然融化。

贾政道贾副总火力全开,在吴群芳的协助下,把金贝下半年计划的销售产品全部按时间顺序安排了上,然后开始准备南下计划。

董王双人也一再在从公司的角度配合贾副总,特别是王毅正带着金贝新组建的团队,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

对外销售融资,对内买入高牧给的新标的物,加仓布局,悄悄的赚钱。

最忙的要属董文军,不但要操心公司层面的业务,还要处理南下港岛的事情,他和贾政道能否顺利南行,主要还是看他能不能搞定手上的手续。

高牧这几天每天都会准时的来金贝,就好像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他倒是不忙,主要是看看报表,偶尔听听汇报,然后还会在后台监控公司操盘手的操盘情况。

大方向他会把控,小细节他不会再插手,亲力亲为的事情会越来越少,最终讲究的会是团队,会是体制。

剩余的时间他还会联系一下家里,看看万客隆的情况,然后还会和上官敏涛在qq上联系,关心一下她手上的事情。

老实说,对上官敏涛的担忧,比对老爸老妈和万客隆的担心还要多,总有不好的感觉。

“有空吗?”

“有啊,你有事?”

“嗯,有空的话你来家里一趟,我有点事情找你。”

“行,那你等我。”

电话是王菲菲打来的,几天一直安静,今天专门打电话让他回家里一趟,高牧觉得应该是有好事来了。

和在公司的王毅正打了一声招呼,便开车离开了金贝,一路油门到了王菲菲住的小区。

“哈喽,菲菲大美女,我来了。”

打开房门,高牧就朝里面来来一嗓子,心情愉悦。

“还有最后一个菜,马上就能吃饭了。”

从一旁的厨房,飘出了王菲菲的声音。

“ 你又下厨了?”高牧换上自己的拖鞋,走进厨房惊讶的看着手忙脚乱的王菲菲,然后跟惊讶的说道:“今天是真烧啊?”

上次说她自己下厨烧菜,其实也就是热一热现成的成品菜,今天这场面可完全不一样。

不说王菲菲手忙脚乱的在锅里折腾着,看厨房那个杂乱的样子就能明白王菲菲这次是真刀实“铲”。

“出去出去,你先出去,你在这里看着我压力大。”

丢下灶台上的热锅,双手用力把高牧推出了厨房,她可不想边上站个大厨指手画脚的。

本来就烧不好,要是再被高牧来上几句,岂不是彻底垮了。

“哈哈哈,好,我不进来,我就等着。”

五分钟之后,王菲菲端着几个菜出来了,最主要的是她今天烧了白米饭。

“快点尝尝本大厨的手艺,给点评价。”

桌上虽然只有三个菜,但都是她花了心思请教了别人,实验了好几天才有了现在的水准。

为此,手上还烫了好几个水泡,她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听到高牧的赞扬。

真心只为心爱的人烹制。

王菲菲的菜从外观上评价,至少不是失败的,西红柿炒鸡蛋能看出是西红柿鸡蛋,辣椒小炒肉也没有炒焦,冬瓜排骨汤看上去也很诱人。

闻之,饭菜的清香都有。

食之,咦,味道竟然还行。

对于一个刚刚学烧菜的女人来说,这菜已经烧的很好了。

于是,不吝夸赞:“不错,声香味俱全,真看不出来,你还是很有烧菜的天分的。”

“真的?”有这么高的评价,王菲菲的心情比吃了冰激凌还要舒爽:“竟然这么好吃,那你多吃一点,最好是把他们吃光了。”

自己烧的饭菜被消灭干净,是每个厨师最大的期待,这是对他们的最高肯定。

新晋厨师王菲菲也不例外,给高牧盛了一碗小山一样的饭,满脸幸福。

“你手怎么了?烫伤了,还有刀伤?”

高牧抓住王菲菲的手,轻轻的抚摸,不但手指上有创可贴,手背上还有明显的水泡。

“没事,这都是前两天不小心弄伤的,敷了药水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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