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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踏破铁鞋无觅处(上)

吴昊双眼死死盯着眼前的青年,不敢有丝毫动作,他知道自己这次受伤不轻,比之前任何一次受伤都重。他甚至不敢掏出腰带中藏着的丹药,这丹药之前在比武擂台上已经帮过他一次,正是药王谷的疗伤圣药——安宫还阳丹。

可这位号称剑子的苏霄贤,却迟迟没有出手,刚才那一剑打来的气机压制让他很是被动。

“哼,苏霄贤,你三番两次偷袭于我,就不怕让天下豪杰耻笑吗?”吴昊在说这话的时候,没有丝毫心里负担,甚至忘了自己之前在剑冢二层的时候,出手偷袭了易惜风。

苏剑子看着对方狼狈模样,摇头笑道:“怕人耻笑?呵呵,那碑上写的清楚极了,你是不认字儿?还是脑子有问题?”

吴昊原本苍白的脸颊,被对方这话问的骚红不已,只得硬着头皮说道:“你不问青红皂白突然间向我出手,难道这就是你们青云派对待其他门派的态度?呵呵,仗势欺人罢了!”

见对方尤自犟嘴,苏剑子也懒得跟他废话,其实也不同他将事情点明,吴昊独自一人出现在这里,周围并没有他同组的队员,仅此一点,他就已经违反了比武招亲的规则。就冲着这一点,苏霄贤也不算“不问青红皂白”。

苏剑子抬手一招,那柄满是血煞之气的长剑顿时化作长虹,直射而来。吴昊也借着这个机会一个闪身后退了足有二十多丈,同时将一枚还阳丹塞进了嘴里。

很快他肩头的血洞就不再往外流血,新生的肌肉在这血洞中缓慢蠕动,看上去极为可怖,而且他的脸色却比之前缓和了许多。

两人实力本就在伯仲之间,之前在擂台战斗,两人也是各有争斗,不过此时再看,却是苏霄贤稳居上风。一方面是,这里位于剑冢之内,本来对于剑修来说就有一定加持,更何况身为剑子的青年,实力比在外面要高出一筹。另一个方面,就是之前这几日,苏霄贤一直猎杀异兽,收集了大量剑胆残晶,终于将手中的兵刃进阶道庙器,自身实力也跟着暴涨了一节。

两方相加,才让他在一出手就重创了对方,此时再战他也是十拿九稳了。

吴昊心里自然清楚,刚刚那一剑自己是捡回了一条命,要不是最后时刻那长剑颤抖了一下,那个血洞将会在他的胸口出现。

至于那一丝颤抖,应该是剑冢中灵气的反噬,这青云剑冢中的灵气,天然带着一股煞气,这种煞气对于像苏霄贤这种武道之心坚韧之人,自然没什么作用,甚至像林烽火都可以借用这股煞气。

可刚刚稳住自身灵气的器灵,却不在其列。这种灵智尚未开启的庙器器灵,并不能主动交流,最多是听懂主人的命令并执行。而这这个阶段的庙器反而最容易受这暴虐煞气的影响,等真正成为器灵,反而就好很多。

他不敢拖得太久,立刻施展其身法与吴昊游斗起来,两人相斗了几十个回合,苏霄贤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此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的实力确实强过对方,可自身的身法速度却不及吴昊,很多攻击本门落不到他身上。

而这里又处在秘境之中,想用天地规则束缚住他,基本不可能。如此一来,主动权再次掌握在了吴昊手中。

“今日这一剑,吴某人记下了!我们后会有期!”说罢,之间场间瞬间幻化出十几个吴昊,然后逐渐消散而去,到最后场上再次变得空无一人,只留苏霄贤提剑站在原地。

“不动明王,小明王?也罢,在这里杀了你,不如在外面杀的痛快。”说着他缓缓收起了手中的长剑,然后回头看向身后的某个方向。

……

李新添看着眼前死去的贝希摩斯,心中暗暗感叹:能够独立击杀这种实力的异兽王者,还能不引起周围同类的发现,想必这场战斗持续了很短的时间。

“一招制敌!”林烽火查看了一下思绪的异兽,足有六丈长的身躯,对三人很有冲击力,这也是他们进入三层以来见过个头最大的贝希摩斯。

“他应该是往这个方向走了。”钟灵溪遥遥指着远处,正是通往药谷的道路。

李新添略一感应,点头说道:“没错,前方二十里还有一具异兽的尸体。”

林烽火有些愕然地看向两人,虽然她们从外表看是两名娇滴滴的弱女子,而且还是长相绝美的少女,可两人的对话从始至终却极为淡定。

“话说跟着你俩一起行动,我反而觉得自己有些娘们儿。你俩见这种个头的异兽王者,难道心里就不怕吗?”

对于黑子的疑惑,两人都没搭理他,只是稍微探索了一下周围有没有遗漏的线索,便动身往那处药谷而去。

林烽火只得叹了口气,悄悄跟了上去,自己是三人中唯一一个达到侠者境的武者,虽然只是侠者登堂,但毕竟也找到了自己的武道。之前几番战斗,他所表现出的战力,丝毫不比寻常入室境差,甚至与实力突破的易惜风相比,也稳稳压他一筹。

尤其是他自创的“九云流火”,同样借鉴了易惜风的“将进酒”,副作用比“流刃烽火”小很多,持续时间也长。

好在易惜风在感悟了阳属性内劲后,也自创了“真阳羽氅”,两人相互借鉴,相互提升,正是死党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

众人大约走了半炷香的功夫,也算终于探查到了那处药谷,李新添的坤眼并无法看到山谷中,禁制里的东西。毕竟坤眼的原理有些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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