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我真不想救人了>第111章给你套个铁裤衩

众人原地休息了两个小时,随后整装出发,准备沿着沙王挖掘的地道向北前进。

宇长生走到了涟漪身边,将一把有些发烫的闪亮武器交给了她,涟漪接过这把武器,诧异地望着宇长生。

“这是……”

“你的三叉戟短时间无法修复,碎片我先替你保管。这是用沙王的竖鳍改造的武器,我和强壮把它卸了下来,锻造成一把手刃,你正好可以拿它当武器!我们刚才还卸下来一些肉,已经烤熟了。毕竟还不知道前面还有多远的路,每人的背包里装几块肉,路上用来充饥。”宇长生说。

涟漪仔细看着这把精致且锋利的武器,眸中闪烁着兴奋的神采,但还是略有不满地说道:

“好吧,我就暂时原谅你好啦!但那把三叉戟,你可一定要给我修好!”

“你再絮叨,信不信我给你锻造成铁裤衩!”宇长生不屑道。

“嘿?你敢做个铁裤衩,那我敢就让鹰叔给你套上!从头套上去!”涟漪不甘示弱,掐了宇长生一把。

“别闹了,咱们快出发吧。”石子催促道。

众人在饱受外面酷热的折磨后,现在这凉爽环境中小憩片刻,身体已经除了休息不想再做什么其他多余的事情了。大家几乎是强迫自己站起来,才懒洋洋地继续向北方走去。

地下通道内阴凉潮湿,走在这里,方才润湿在衣服内的汗水变得更加清凉,初始还觉得很舒服,但越走越凉,甚至有些刺骨。

蟹人强壮并无所谓,因为蟹人族怕热不惧寒,身体也没有汗腺,反而觉得这里的环境非常舒适,其他人倒是也还能勉强忍受,但小呜和小嘤因为本身就穿得比较单薄,所以已经开始瑟瑟发抖起来。

宇长生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了三张厚实的鲨鱼皮,递给了她俩和涟漪。

“披上它吧,虽然有点血腥味儿,但很暖和。”

“谢谢,想不到你这么细心!”小呜接过鲨鱼皮,眼神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谢谢你!”小嘤也很高兴。

涟漪也接过了鲨鱼皮,没好气道:

“切,不早拿出来!”

“你再这样,我可不给你啦!”宇长生斜觑着她。

“行啊!那你先赔我裙子!”涟漪瞪着他。

“喂喂喂,大小姐,就一个裙子而已,你也不至于这么记仇吧!”宇长生叼着烟道。

“记仇?那我把你的烟全都烧了,你记仇么?”涟漪愤怒道。

“当然不记仇,权当祭天了嘛。天地父母,抽盒烟,不多。”宇长生笑道。

“歪理邪说!来,那你包里那几盒现在就祭了吧!”说着,涟漪就要来抢宇长生的烟。

“哎哎哎……这可不行,吸烟有害健康,我不能害我父母啊!别闹,我的大小姐,不就一条裙子么?回去我给你买十条!”

“少来了,你这个家伙来得时候身无分文,拿什么买衣服?除非你偷了船上的钱!”涟漪嘟着嘴道,还继续要抢。

但就在两人争吵的时候,铁飙突然闷哼一声,倒在了地上。

众人立刻停下了脚步,全都望向了铁飙。

宇长生警惕地环顾周围,手已经摸在了火焰匕首的握柄处。

“没事,我只是走不动了。”铁飙说着,解开缠绕在自己双腿的绷带。

随着绷带打开,宇长生看清楚了铁飙蓝色绷带下面的裹着的身体,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铁飙的速度会比自己快这么多了。

原来,铁飙竟然也不是普通的人类,而是穴族!

穴族是一种主要生活在墨州南部和冰极大陆东北部的异族。

据说穴族的祖辈也是人族,后来因为躲避战乱和环境危机,在远古时期,他们将居所迁移到了洞穴或者深山幽谷之中,在那里形成了各自的部落。

在千百年的演化过程中,他们渐渐掌握了高超的攀岩技巧,并且擅长利用山地或者洞穴的优势狩猎以及对抗敌人,成了一个新的种族。因为长期生活在黑暗的环境之中,穴族的眼睛特别敏锐,而且夜视能力极强,甚至强过同样穴居的地精。

相比于地精的灵活矮***族的手臂更长更强壮,下肢却显得很短,使得它们并不擅长长途跋涉,但却能在狭小环境的战斗中发挥出更大程度的种族优势。

穴族的身体上有十处直径五厘米左右的圆洞,这些圆洞可以释放出体内的浊气,能够提升移动速度,以及加强打击力,能够配合多种武技产生更强大的组合效果。因为双腿上各有三个圆洞,所以穴族腿的力量更强,以踢技见长,具有极强的爆发力。

但穴族也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他们并不适合持久战,因为双腿肌群并不发达,加上种族生活环境的因素,很难长途跋涉。

铁飙是穴族,自然不能远行,况且在地漠中的跋涉又远比在平原更艰难。

所以铁飙早就快要坚持不住了,刚才不小心一脚踏入沙坑后,更是直接踉跄着摔倒在地。

“大家先停一下吧!”小呜跑了过去,搀起了铁飙。

铁飙的腿依然在颤抖,咬着牙说:

“我没事。”

“你明知道穴族不擅远行,为什么还跟过来?”宇长生沉声问道。

“我不放心小姐。”铁飙回答。

“可你这样,帮不了什么忙了。”

宇长生后半句没说,但大家都知道他的意思是铁飙反而会拖累大家。

“你还是先坐下来,我帮你看看吧!”

说着,小呜让铁飙慢慢坐下,开始为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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