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实就是在抢林湘竹的‘生意’啊!
但对方的理由很重逢,快达物流的投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搭配物流网络,收购或者入股一家地方性物流公司,然后再在合适的时候直接兼并收购,公司就一下收获了部分体系和人才,不用再慢慢吞吞的原始扩张……
这对于林湘竹的投资公司而言很不划算,因为这些投资项目并不符合‘追逐利益’原则。
同样的,文化中国在上市之后,虽然仍旧分属集团之下,可那是因为仍需要公司体系配合,才能发挥出文化中国那张广告网络的效果。
可文化中国的利益和投资公司的利益,乃至和整个集团的利益其实并不一致!
也许,在董事长吴奇的撮合下,可以强行压制住这些争端。
可不论如何,问题始终存在,文化中国的投资机构,在林湘竹眼中就是明晃晃的实证!
自己必须要做点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