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眼讲:“对呀。我们都会死。我是椿风镇周边八十里地以内的头狼,管着六十多个兄弟。除了我们以外,往王都的路上,还有四拨人。各管各的地盘,如果有兄弟不守规矩,到了别人的地盘……”
伍德:“就会被杀死?”
“对。”大土匪点着头,从断眉疤的凹痕里,落下一滴泪来,“除了今天,我没有跑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软弱。
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到临死时,要往回看,往身后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径不过五十公里,这就是他一辈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们不能越界,四岁以前,露丝妈妈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许我们互帮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们聚成团。
我不敢和兄弟们说露丝妈妈的坏话,每个孩子都觉得,露丝妈妈在给他们送车队,送粮食,她说,有勇气挥动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队伍里活过二十年,就能回到露丝妈妈身边,和妈妈永远呆在一起。
一开始,我们队伍里年长的哥哥们还算听话,到后来,往外的车队越来越厉害,我们打不过了,就变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远就被狼吃掉。露丝要我们卖命,也没几个人肯听。
离椿风镇越远,离露丝妈妈越远,消息就越闭塞,而外边的人反而越忠诚,因为距离产生美,他们长大以后,没几个人见过露丝妈妈,心里想的,只有在孩提时代,躺在露丝妈妈怀里时那种温暖的感觉。
他们不会靠近镇子,恪守着杀死越界人的职责,狼来了不会开枪,反而能对同胞扣动扳机,而且杀得又快又狠,因为在他们眼里,我们是第一批抢到猎物的人,他们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喝汤。他们恨我,比起商队,比起狼,他们更恨我们。”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样大,小少爷。”刀疤眼瞥着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说:“不过看得出来,你比我要强,要聪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无情。
德尔阿明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这位赏金猎人在博克侦探社里受到的教育,老师说过的话都告诉过他。
罪犯是什么人?
是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的人。
可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刀疤眼是什么人?
他是露丝买来的儿童。
从小接受的教育,灌输的理念,都是为了“当土匪”,他早就变成了工具。
伍德问:“我们现在离王都还有多远?”
“你在为难我,我怎么会知道?也许他知道。”刀疤眼看着店老板。
阿明红了眼,他无法接受这种事实。
他是个赏金猎人,是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没有冤魂!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如果他的枪,曾经杀死过这种人。
那么他和罪犯有什么两样?
阿明吼道:“你能盼着从土匪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伍德!杀了他!他身上的血债足够杀死他千次万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从朋友身上找到认同感,找到归属感,找到那一份“正义”的感觉。
“我也是个土匪。”达里欧掏枪指着阿明先生的脑袋,“你要真那么勇敢,试着来抓我。我可比他厉害多了。”
此时此刻,萱丫头撕下了脸颊上的贴纸,喝下解咒魔药,露出原本的模样来。
她说:“和这家伙不同,我是货真价实的土匪,是骷髅会的余孽。”
阿明眉头紧皱,太阳穴叫人用枪指着,也不敢轻举妄动,心中只盼着伍德先生不要抱着妇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轻声笑道:“哈,女人。”
萱丫头面无表情地捧读嘲讽。
“呵,男人。”
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选择。
他单单只想把事情问清楚,问清这片草原上,还有多少藏在暗处的“狼”。
他捂着刀疤眼的脖颈,将对方的脑袋抬起。
在煤油灯的直射下,受审的犯人睁不开眼睛。
伍德问:“如果官道有车队遇上狼,遭了难,你们最快会花多长时间赶过来。”
刀疤眼想低下头,他想睁开眼,他没有看伍德,却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这女人口中的“骷髅会”。
毕竟这是他的梦想。
他当了一辈子的“假土匪”,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骷髅会里的“英雄们”如何劫富济贫,刀头舔血,如何在丑恶的军队面前去歌颂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脱困的【故事】。
胸口的旧章,是他向露丝妈妈苦苦求来的。
可“故事”终究是“故事”。
这枚骷髅章的主人,正是寻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寻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关于骷髅会的任何痕迹。
伍德干脆拉来妻子,让妻子发问。
小萱照着伍德的话,当了一回复读机。
“我问你哈,你要是嗅着味儿了,啥时候会赶到猎物面前?”
他们想问的是,离下一波劫匪赶到驿站之前,他们还有多少时间。
刀疤眼像个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现得既忠诚又兴奋,他说:“我们有放哨的人,不用一个小时,立马就能换好武装,纠集兄弟。如果车队撞上狼,可能会等一会,等狼走了,再派两三个人先去车队里,装作镇上的救援队,看看还有没有没有活口,有几个活口,活口还能不能作战,确认情况之后,会喊上所有的弟兄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