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罐炸弹,成品完美。
清晨的峡谷中,和风徐徐,青草依依,河流潺潺不息。晋升了军衔的队伍,正在三位军士长的带领下,沿着操场晨跑。
嘹亮的口号在耳边回荡,秦颂悠闲的搬了个木凳子,欣赏着晨跑的队伍,肩膀上停着蒙斯,手里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珐琅酒杯,优哉游哉的喝着热水。
喝热水,或者凉白开,也是营地里的规定之一。
早餐要吃点儿什么呢?
大龙虾尝过后,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感受。
秦颂真正怀念的是纯正的华夏美食,那是他即便身处此时此地,也绝难忘怀的,作为大吃货帝国传人的本能需求。
但是很遗憾,峡谷没有粮食,主食只有肉。而烹调肉类,需要很多调味儿品,才能达到最佳的口感。
唔……
吃点什么好呢?
以大厨麦克斯那糟糕的厨艺,做出的食物可以让队员大呼美味,但对于挑剔的吃货传人来说,简直是黑暗料理。
反正闲来无事,不如在附近寻找寻找食材,亲自动手,做一顿有意义的早餐。
放下酒杯,秦颂长身而起,迈着怡然自得的脚步,沿着小河巡视起来。这种源自原始森林的河流,由于没有人类的捕捞,渔量十分丰富,鱼虾螃蟹的种类也多种多样。
秋天――螃蟹正是肥美的时候,且烹饪简单,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很快,秦颂就在一汪清澈的回水湾里,看到了一种熟悉的生物――小龙虾。
准确的说,和小龙虾不一样,算是一种淡水鳌虾,体色呈现暗黑色,但个头和体型都和小龙虾没什么差别。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应该是黑魔虾?
不过叫什么名字,和怎么吃它完全没关系!
就是你了,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