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骤雨。
一夜的时间,足够让雨下的更骤急绵密,何况昨天的雨本就不小,不仅雨不小,雷声更是不小。
因为昨天京城里的一流高手围攻群战关七的时候,就已是天地变色,风雨交加了。而今,也一样,但不同的是今天的雨比不得昨天的大,但却更加的稠密,像是一团愁绪,笼罩在昏暗的京华之上,在风中凌乱,更密也更快,铺天盖地,没有一丝空隙。
一夜的时间,也足够让各势惊动,让一个名字传出去。
金风细雨楼副楼主,“不死阎王”燕狂行。
谁能想到这个初到京华的少年,方才几日,便闯下赫赫凶名。
因为和他交手的人九成九都死了,加之他那一双诡异叵测,阴寒追魂的武功,方才多了一个“阎王”的名头,而不死,则说的是他的对手,与他为敌,谁能不死?更因为他还只是个少年,这样的一个人,如今显然还未到顶峰,仅是这一条,便足以惹得许多人忌惮。
外面的雨落着。
“哗……哗……”
屋顶的雨线像是一根根断了线的珠子,落在石基上溅出点点的水花。
屋里,燕狂行静静地坐在木椅上,一双手正浸泡在一个铜盆里,乌黑的水泛着古怪的药味,在冒出的热气中散发,顺着敞开的门飘到了外面的雨幕里。
“可以了!”
直到耳边声音响起,燕狂行这才自雨幕里收回视线,接过白飞飞递过来的手帕,揩去上面乌黑的药汤,他那双手更白了,白的像是霜,像是冰,隐约有些透明,仔细瞧去,如能瞧见皮肉下的筋肉脉络,散发着缕缕晦暗的热气,像是有些发灰,错觉间,连带着他那张脸也仿佛有些白了。
本就不大的屋子里,就见足足摆了五个煎药的药炉,白飞飞守在一旁,盯着火候,不时从这个罐子舀出一勺药汤,不时从那个罐子舀出一勺,然后又重新架起个炉子,将那舀出来的熬作一炉。
“咳咳……”
在燕狂行的咳嗽声中,白飞飞把煎药的炉子拿起,倒出一碗比浓墨还黑的药,散发着让人变色的气味,就连燕狂行也不免眼皮直跳,但这个并不是用来练功的,这是用来治病疗伤的,他抿了抿唇,看着端到嘴边的药,脸色更白了。
只在身旁人一眨不眨的注视下,燕狂行端起那碗药汤一饮而尽,喝完之后,他脸上的血色已褪了个七七八八,表情发僵,干哑着喉咙道:“老天,当真苦煞我也!”
“噗嗤!”
见他这幅模样,白飞飞那张清冷如雨,白洁无暇的脸极为罕见的展颜一笑,一双眼睛弯起,她一边熄着炉火,一边道:“苏楼主身患数十种病害恶疾,只怕这样的药早已当饭吃了。”
燕狂行看着她的笑,那张脸也笑了起来,走出屋子,他先是给马圈里嘶鸣的青狮添好草料,然后来到院中那颗银杏树下,缓缓站定沉息,口中气息渐渐变得绵长。
功夫是练出来的,这是他一直以来坚信不疑的事情。曾经有个少年每天练习风中刺叶数百遍,数千遍,乃至万遍数万遍,方成就了江湖独步武林的快剑,这个人,他叫阿飞。也有人练习出刀,昼夜习练,练的痴狂如魔,忘生忘死,最后成就了“刀圣”之名,这个人叫傅红雪。
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可做到他们这样,勤能补拙此话虽然不假,但更需要天份。放眼天下江湖,勤的人并不少,只因江湖险恶,想要活命,只能勤,别人练半天,你练一天,别人练一天,你练一天一夜,那你就能比别人活的更久。
可勤的人,最后还是死了。
因为勤注定只能成为一时高手,成不了一世高手,更别说绝顶宗师,不世高手。
天赋,资质,悟性,根骨……这些东西,局限了一个人所能成就的高低,这便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份。
倘若别人来学傅红雪那般出刀,像阿飞那样出剑,只怕有九成九的人找不出来他们名震天下的因由,在他们眼中,劈一刀,与劈一千刀一万刀是没什么区别的,如此,他们练出来的刀与剑充其量只能快,不能绝,更不能巅而又巅,达至极境。
而阿飞与傅红雪和那九成九的区别便在于他们能用千种万种的法子刺出一剑,劈出一刀,这法子里包括了不用的角度,力量,速度,以及技巧的变化,变成最直接,也是最可怕的一招。
这便是有无天份的区别。
但天份也需要勤来释放,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一个勤奋的人是可贵的,但一个既勤分又有天份的人却是可怕的。
燕狂行沉息屏气,低眉微垂的眼睛似那佛堂里的菩萨,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但当他绵长的气息吐尽一刹,黑白分明的眼中宛如有一缕气淌过,变得如那漫起的雨雾般朦胧梦幻。
这缕气,似是流淌过他的四肢百骸,激的他背后散发荡起,就连树下的落叶也不禁簌簌动了起来,像随时都会飞起来一样。
直到他张口悠长一吸,吞吸下的气息在他口中化作一团丹形气旋,沉入气海,那缕气方才隐去。
“先天无上罡气?”
低眉抬起,燕狂行似是又想起了昨天的一幕。
但转瞬所有杂念已被他摈弃脑后,只见他手足皆动,练起了拳脚。兵器之道需要日以继夜的磨炼,拳脚功夫更需要勤练不辍,人在江湖,有诸般困扰,红尘俗世几多烦恼,本就身不由己,何况练功的时间,如此,“勤”之一字才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