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快穿之别打扰我修仙>第67章,总裁的替身情人(13)

越是了解演员这个职业,云清就觉得自己的这个工作怕是完成不了了。

她实在是没什么耐心,去揣摩每一个角色,为了防止自己不被饿死,云清只能开个小餐馆,在赚钱的同时让自己吃点好的。

在星光大道附近,地理位置绝佳,房租自然贵,把东西都置办齐全,把人都请好,云清就开始了自己的养老生活。

这间规模并不大的餐馆一开张就独树一帜,因为装修奇特,古风古色,服务员也都穿着温婉的旗袍,一举一动都充满一股特殊的韵味。

一般中餐厅只有唐人街才有,其他地方开起来了也支撑不下去。云清也是一根筋,死贵,东西精致又小巧。

她请的大厨正是走投无路的宫廷菜继承人,花国的东西精致起来,一般人是买不起的。

为了这个餐厅,云清可是把所有的身家都投了进去,如果赚不了钱,她大概就要面临睡大街的危险。

因为足够独特,倒是引来了一些人,很多人进去消费一次之后就觉得太贵了,经常来是不可能的,所以基本上没什么回头客,但是也能勉强维持生活。

就这样混了半个月,云清都快满足于现在的生活状况了,如果不是追求完美的念头支撑着她,她早就在这虚度光阴了。

生活就是起起落落,很快云清就开心不起来了,一些墨西哥裔的小混混时不时的来骚扰她的店。

一开始的时候只是挑剔一下吃食,再后来就是得寸进尺的想吃白食,还想收保护费,不然就把她的店给砸了。

云清这暴脾气就忍不住,岂有此理,踩在她的山门前叫嚣,不打回去岂不是弱了她的名头?

云清处理这些事情的思维还停留在修真界,胜者为王,只有弱者才会俯首称臣,像交保护费这事,简直就是踩到她的禁区了,她自认为强者,被无知的蝼蚁冒犯了,自然是打到他们怕。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云清一人带着一把剑就要去挑这周围最大的流氓团伙。

至于为什么在早上,她做事向来光明正大,所以不会挑在晚上,再说了,在晚上谁会知道是她,自然就起不了杀鸡儆猴的效果。

周围跟她相熟悉商家都劝她不要冲动,这群混混就是这般讨厌,像臭水沟里的老鼠,报警的话就会跑得远远的躲起来,警察走后就会给你找一些小麻烦,烦不胜烦。

云清是不肯吃亏的人,这几个月虽然没把内功练起来,但是她好歹把这具身体练得适合打架。

不过一帮小混混,一剑在手,她无所畏惧。

云清的身后跟了好多前来看热闹的人,一间被涂鸦得怪模怪样的酒吧,云清上去就一脚,把门给踢开,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昨夜的狂欢让不少人醉倒在地上,云清直接就踩脸上,丝毫都不带犹豫的。

“接下来,就尽情的享受吧!”

云清把柜台给砸了,巨响把不少人惊醒了,负责警戒的人马上就提着球棍和钢管进来了,

看到站在舞台中间的黄皮猴子,他们在好笑的同时也有了一种被侮辱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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