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沈嫣菡不置可否。
“母妃出川的时候,在利洲待得久吗?”沈嫣菡状似不经意地问道。
钟嬷嬷摇头,“娘娘出川的时候在那边待了三日。”
“三日?”
钟嬷嬷说道:“娘娘曾经偶尔提起过她出川的时候,正好赶上夏季多雨的时候,因为连日暴雨,遇到了山体滑坡,所以在剑阁停留了三日。”
“蜀道?”
“具体的,老奴不是很清楚。”
所以,这是一场齐婉还没出川就开始谋划的计划?
沈嫣菡双眼囧囧发亮。
对于沈嫣菡的行程,王韩元那边提前安排了人手,所以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赶往利洲,终于在女儿节的前一天赶到了落脚的地方。
蜀州的地方官可谓是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蜀州是盆地,不管是出去,还是进来都十分不容易,虽然有“天府之国”的美称,却不如江南鱼米之乡有名,原因无他,只因交通。
历代皇上就是想把这里的好东西运出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工程浩大,所以,除了眼睁睁地看着这里的繁华,能做的,却少之又少。
趁着女儿节还没开幕,沈嫣菡带着知书在附近转了转,吃了点宵夜。
翌日一早,沈嫣菡才刚穿戴好,钟嬷嬷就神色古怪地进来了。
“公主,郝连殿下来了。”
“他怎么来蜀州了?”作为质子,郝连策是没有 的,更别说入川了。
这个钟嬷嬷怎么回答?
所以,郝连策如愿以偿地站在了沈嫣菡的面前。
沈嫣菡今儿刻意装扮了一番。
她五官还没长开,收敛身上的气息,还是一个软萌软萌的娃娃,再加上钟嬷嬷今儿把她的刘海梳下来了,巴掌大的脸,被刘海遮住了一半,整个人看上去更小了。
郝连策背在身后,藏在袖口下的手指,悄i地捻了捻。
沈嫣菡嫌弃地看着身上的粉色,这是她从来不会尝试的颜色。
前世,她是张扬的,红色才是她该有的颜色,同时,也是一种身份的宣示。
红色,是只有正室才能穿的颜色。
虽然在宫里,皇后的主打色并不一定是红色,可对沈嫣菡而言,她是后宫最得宠的宠妃,气焰嚣张的时候,是可以直接骑在皇后头上的。
所以,红色才是属于她的颜色。
所以,她到死,都是一身红色。
鸠占鹊巢后,她曾一度很厌恶这种颜色,可骨子里的东西是改变不了的,所以……
是的,她还是喜欢红色。
粉色?
真的不适合她。
可钟嬷嬷喜欢啊!
沈嫣菡顶着一张生无可恋的脸,带着一行人,跟着郝连策出门了。
开幕式人山人海,知书和墨画簇拥着沈嫣菡往前挤,钟嬷嬷殿后,当然周围还有地方官派来的护卫,至于地方官?
沈嫣菡早就把这些人解散了,她今儿是来与民同乐的,而且,她隐隐有预感,女儿节上会发生点儿事。
带着兴奋,一行人朝主会场挤。
走着走着,沈嫣菡发现了不对。
她身边没人了!
确切地说,除了郝连策就没人了!
沈嫣菡鼓着腮帮子,恶狠狠地看着郝连策。
郝连策颇为无奈地摊手,“这不是我能控制的。”
沈嫣菡自以为凶巴巴的眼神,在郝连策的眼中毫无杀伤力,还带上了几分软萌。
沈嫣菡气鼓鼓地朝前走,仿佛和谁赌气似的。
郝连策跟着走了两步后,顺势牵着了沈嫣菡的手。
沈嫣菡甩了两下,没甩掉,索性也就不再挣扎了。
有郝连策护着,两人行进的速度不慢,中途虽然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拥挤,可沈嫣菡被郝连策护得很好,没有被人碰撞。
“走,我们去那边。”郝连策看似随意指了个地方,却是正对舞台的方向。
专门搭建的舞台,奢华至极。
沈嫣菡一行人来得不晚,所以勉强还能站个靠前的地方。
却不想她低估了郝连策的能力。
两人才刚过去,就听到一兴奋的声音,“少爷、。”
虽然称呼不对,可沈嫣菡还是听出来了,那是灵玉的声音。
抬头望去,灵玉站在最前方,努力朝他们挥手,左右两边,隔了两个人的位置。
“我们过去。”郝连策牵着沈嫣菡的手,硬是走了过去,中间虽然停顿了数次,可过程居然……十分顺畅。
沈嫣菡不禁斜睨了他一眼。
桃花眼下,依旧是冷峻的五官,却因为心里不为人知的喜悦,带上了侵略性的邪魅。
开幕式是隆重的,只是这种歌舞比不了宫里的。
三人看了一会,就转战到会场中了。
沈嫣菡感兴趣的是这里的美食,这也是她一路走来最大的乐趣了。
灵玉是个机灵的,撒着小短腿不停地买买买,沈嫣菡吃上几口就给郝连策了。
郝连策也不挑食,来者不拒,吃着沈嫣菡剩下的。
也不管东南西北,两人随着人群朝前走,终于在走完了两条街后,沈嫣菡后知后觉,“不去找找我的人吗?”
找人?
好不容易才甩掉那些人,怎么可能会找?
郝连策故意头疼地说道:“我身边就灵玉一人,怎么找?”
也是哦。
沈嫣菡体贴地点头。
反正她也不是真的要去找她们。
“我们去‘女帝殿’看看。”
“那是什么?”
郝连策显然是做了功课的。<